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時效規定是什么?,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是怎么樣的?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3 01:11:4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時效規定是什么?
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時效規定是什么?
一、案件規定是什么? 知識產權請求權訴訟時效規定是三年的時間。
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
、或的權利人超過3年起訴的,如果該知識產權仍在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責令被告停止;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3年,權利人超過3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
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哪些?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特殊標志、、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構筑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三、對侵犯知識產權有哪些處罰方式? 1、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轉移、隱匿、銷毀的有關財物、資料; 3、消除現存物品上侵權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專利標記、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收繳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專利標記、特殊標志; 5、收繳直接用于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權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與物品難以分離的,責令并監督銷
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是怎么樣的?
(一)程序 行使國家公訴權的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或者對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經過全面審查,確認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提請人民法院予以審判。
1、公安機關直接偵察。
根據,涉及的違法犯罪行為均由公安機關負責。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果在文化市場執法當中發現侵犯知識產權以及其他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可以采取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向公安機關舉報或報案,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控告。
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材料應當迅速審查,認為犯罪事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立案偵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不夠刑事處罰、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并將不予立案的原因告訴報案人或者被害人。
報案人或者被害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也可以向檢察機關提起請求。
檢察機關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立案。
2、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
為了依法懲處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會建設事業順利進行,國務院制定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要求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違法事實的情節、違法事實造成的后果等,根據關于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案件的追訴標準等規定,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依照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
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備齊以下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 (2)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3)涉案物品清單; (4)有關檢驗報告或者鑒定結論; (5)其他有關涉嫌犯罪的材料。
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立案標準和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內,對所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
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立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不予立案的,應當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相應退回案卷材料。
行政執法機關對公安機關決定立案的案件,應當自接到立案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將涉案物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機關,并辦結交接手續;法律、行政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公安機關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經審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立案偵查后認為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追究行政責任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同級行政執法機關,有關執法機關應當依法做出處理。
公安機關對公眾報案、被害人控告或者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一經立案,應當立即展開偵查,收集調取材料,應當采取強制措施以及搜查、扣押等措施的,必須依法迅速實施。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以后,對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要在規定的時限內提請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二)自訴程序 自訴程序是指被害人等對于刑法規定的刑事案件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為有效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對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除適用公訴程序外,還規定了自訴程序。
對嚴重危害社會和國家利益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知識產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種包括:
1、知識產權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即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可能判處三年以下,不需要公安機關專門進行的案件。
2、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報案,公安機關、檢察院作出不予立案、撤銷案件、不予起訴的決定。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轄是如何規定的
(一)糾紛案件,由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侵權行為地包括:
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的產品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產品的制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原告僅對侵權產品制造者提起,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銷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制造者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二)侵權糾紛案件、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
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四)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五)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行為地,是指未經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以商業目的生產、銷售該植物新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將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復使用于生產另一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經濟特區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大連、青島、溫州、佛山、煙臺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轄。
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時效規定是什么?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是怎么樣的?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如何申請專利 專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