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專利申請的時機,專利競爭少走彎路?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11-29 16:32:20 瀏覽: 次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如何把握專利申請的時機,專利競爭少走彎路?
1、專利檢索查新,判斷技術創造是否符合專利申請三性的要求。
檢索盡量減少專利申請的盲目性、增加專利授權的把握性和授權后的法律穩定性,找到現有對比技術,更準確地撰寫權利要求書和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2、對競爭對手的技術經濟發展動態及專利策略作進一步分析,檢查本申請是否符合本方產品及技術經濟的發展戰略及專利戰略。
3、做好相關技術保密工作,委托專門的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專利申請不能過早,如果發明創造尚未基本完成就過早申請,技術公開后可能產生不利后果:
1、技術內容未充分公開,尚不能實施,被專利局駁回,不能授權;
2、被駁回的未成熟的專利申請可能給他人以啟迪,他人迅速改進,搶先申請,反而受制于人;
3、可能造成專利的保護不嚴密、不完整,從而為他人提供改進、擴展和申請新專利的機會。
專利申請也不能過遲,如果發明創造本已經基本完成,但總認為不完善,結果耽誤了申請時機,被后來者搶先申請了,就無法挽回。
哪些專利方面可以先申請?
1、看技術領域,競爭十分激烈的熱門技術領域里,發明創造一旦完成就應火速申請專利;
2、看技術的壽命,如果發明的市場壽命期較短或發明創造比較簡單、難度不大,完成后也應火速申請專利占領市場。
3、看產品的屬性,根據不同的產品的屬性及發明情況來確定什么時候可以進行專利申請:
①一般機電類產品有了結構圖紙,并依現有理論判斷可以實施就可申請了。
②生產工藝類申請一般待小試、擴大試驗或中間試驗完成后就可以申請。
③復雜的機器、生產難度大的化工產品或冶金產品制出樣機、樣品,或小試后,認為能實施時就可申請。
搶先隱蔽申請:
1、申請發明專利后,不要求提前公開,或通過補正手段盡量推遲技術公開時間。
2、專利名稱選擇較偏,他人易于漏檢,以利于申請人拉大與競爭對手的技術差距。
待機申請:
當某項技術的開發遠遠超前,且根據確切情報,競爭對手對此技術并無研發動向時,可不過早申請,而是繼續研發、擴大競爭對手的技術落差。一旦認為競爭對手有此研發動向時,再立即申請。
連續替換申請:
指某項重大復雜技術的研究遠遠領先于競爭對手,且實施周期又很長,專利保護期顯得太短時,也可先提出專利申請,在專利申請公開前一定時間,如確認仍有新穎性或判斷對手近期不可能已經進行相關研發和專利申請,可將第一次申請主動撤回,重新提交第二次申請,或第三次、第四次重新申請,以進行生產準備和延長專利的實際保護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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