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應該選擇提前公開,申請人如何抉擇?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11-18 15:58:11 瀏覽: 次
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應該選擇提前公開,申請人如何抉擇?
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的流程包括:
專利檢索-撰寫申請文件-提交專利申請材料-受理繳納申請費-初步審查-實質審查-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與答復-授權。
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提前公開”的好處:
1、提前公開縮短了發明專利的整體審查時間,使得申請人盡早拿到專利證書。
相關案例表明,發明專利申請“提前公開”要比不申請“提前公開”的授權時間要早一年以上。
2、發明專利在公開期間屬于“臨時保護期”。
3、提前公開可以破壞競爭對手的專利授權,因為專利申請一旦公開后就構成現有技術,對其它相同或相似的專利申請的創造性產生影響。
4、提前公開有利于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行業生產力的進步。
5、專利申請“提前公開”有利于節省社會資源,減少社會不必要的研發。
“提前公開”的弊端:
1、提前公開會對后續改進專利申請造成不利影響。
有些申請人是在做一個持續的研發過程,在申請了第一項專利之后有可能后續還會有進一步的改進,很有可能需要再申請專利,如果第一項專利辦理了“提前公開”手續,那么3-6個月左右會被公開,就構成了現有技術,對后續專利申請的創造性造成影響,從而影響后續專利的最終授權。
2、提前公開后該專利申請的內容喪失作為技術秘密保留的可能。
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如果是在公開前撤回了專利申請,則可以作為技術秘密保留或者做進一步的改進后再申請。但是,如果是在該專利申請被提前公開后才撤回的,則意味著該技術已經進入了公知領域,失去作為技術秘密保留的機會。
3、提前公開有可能會讓發明專利申請喪失進入國外的機會。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可以要求優先權的形式進入國外,但是如果出現特殊情況,發明專利申請在12個月或者14個月內未辦理相關手續,而此時國內的專利申請已經提前公開成為現有技術,則此專利申請喪失了進入其它國家的機會;如果此時該專利申請還沒有被公開,則還可以采取其它途徑進行補救。
如何選擇?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專利是否申請提前公開,首先要看申請專利的目的,如果申報專利是為了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則可以選擇提前公開,從而盡快獲得專利權。
專利是否提前公開是專利權人衡量各方利益之后的平衡,從而實現專利價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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