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中,審查員駁回理由說得不明不白,下了駁回決定通知書,怎么辦?
專利代理 發(fā)布時間:2021-10-19 11:42:41 瀏覽: 次
有人問樂知網小編,專利申請中,審查員駁回理由說得不明不白,下了駁回決定通知書,怎么辦?
答:
收到駁回決定后,如果不服,可以向專利局(具體是專利復審及無效審理部)提出復審請求。
復審請求提出以后,復審文件首先會轉到原審查員那里,進行前置審查。
如果審查員認為復審理由有說服力,或者修改后申請文件克服了駁回決定中的問題,會在前置審查階段就撤銷駁回,撤銷駁回的通知書下發(fā)至申請人。
如果審查員堅持駁回,則專利復審文件會轉送到專利復審及無效審理部,由其成立三人合議組,對該復審文件進行再次審查,期間可能會下發(fā)復審通知書,需要申請人答復。
合議組審查完畢后,會作出維持駁回或者撤銷駁回的決定,下發(fā)至申請人。
所以收到駁回決定不用著急,如果認為審查員駁回的沒有道理,繼續(xù)請求復審即可,時間期限是收到駁回決定后的三個月內,費用因專利類型而有差別,發(fā)明1000,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均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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