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如何做到5年后才公開?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10-09 11:09:22 瀏覽: 172 次
不申請專利害怕無法保護技術,申請專利更怕別人依據專利說明書輕易抄襲。
理論上,專利在提交后,可以隱藏多久,公眾看不到專利文本?
本文嘗試從理論的角度上,以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從提交開始為例,暢想一下如何窮盡專利法的相關規定,來達到此目的的理論方法。
1、優先權
12個月
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文本后,不必要繳納任何官費,就可以在申請日后的12個月內,以優先權的形式再次提交,享受第一次提交的申請日,同時專利文本不會被公開。
2、視為撤回通知書
約4個月
提交專利后,如果不繳納申請費等官費,國知局將會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
3、提交恢復權利請求
2個半月
4、緩交恢復權利請求費
3個月
提交恢復權利請求后,如果不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國知局約1個月發出補正通知書。
如果,用銀行電匯的方式繳納費用,一般國知局約2周左右才處理完畢此費用,又多出了約半個月時間。
終于,開始初步審查了,在第一次提交專利文本后的1年零10個月之后。
5、恢復權利成功并開始初步審查
約1個月
自國知局收到恢復權利請求費后,初審流程部開始排隊處理恢復權利的請求,往往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處理完畢,并開始初步審查。
6、套餐1(第1次補正通知書、視為撤回和恢復權利請求)
11個月
如果專利文本有形式缺陷,大約1個月的時間初審流程,會發出補正通知書,如下的形式:
約4個月,國知局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如果不提交答復的話。
約2個半月,申請人可提交恢復權利請求,但不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約1個月,國知局發出辦理恢復權利補正通知書。
約1個半月,申請人以電匯方式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約1個月,初審流程部審查完畢第一次補正答復。
合 計 為 11 個 月。
7、套餐2(第2次補正通知書、視為撤回和恢復權利請求成功)
約11個月
專利審查指南2010版中,對于初步審查,有如下規定:
申請文件存在缺陷,第一次補正仍然不合格的,審查員需要發出2次補正通知書。
所以,理論上,第2次補正通知書的流程可控期限,與第一次補正通知書的期限類似,可以長達11個月。
綜合以上,自初次提交專利文本,直到國知局發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經歷了漫長的45個月,也就是3年零9個月的歷程。
還沒有結束,這件專利申請文本,通過后面的流程環節,還可以繼續隱藏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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