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的軟件可請求撤回嗎?申請登記的軟件名稱能與已有軟著重名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6:50:28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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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登記的軟件可以請求撤回申請嗎?
答:
申請人在登記申請批準之前,可以隨時請求撤回申請。
申請登記的軟件名稱是不是不能與已登記的軟件名稱重名?
答:
只要是獨立開發享有著作權的軟件都可以申請登記,軟件名稱可以相同或相似。
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指南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商標注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商標注冊人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及時申請補發。
辦理途徑 第一,申請人自行提交電子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交申請,也可以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開展相關受理業務的商標受理窗口辦理。
第二,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申請材料 第一,應提交的申請書件,包括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同時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第二,具體要求。
1。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后面填寫證明文件號碼。
3。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
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注明相應行政區劃名稱。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并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5。商標注冊號應按照商標注冊證填寫,一份申請補發一件商標注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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