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修正案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介紹,專利法修正案外觀設計保護介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6:05:49 瀏覽: 72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專利法修正案增加激勵措施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介紹,專利法修正案強化外觀設計保護激發“微創新”介紹。
專利法修正案增加激勵措施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介紹
專利法修正案,有人員提出,為鼓勵專利權人自愿實行開放許可,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建議增加關于激勵措施的規定,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修正案草案二審稿第二十二條規定,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處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案件;對跨區域侵犯同一專利權的案件,可以請求上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有的意見提出,實踐中跨省域的專利侵權案件很多,都由專利行政部門處理,能否做得到,建議研究;有的意見提出,專利行政部門作為專利授權確權部門,不宜過多地直接處理具體案件,具體范圍限定在“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即可。
對此,修正案草案三審稿將相關規定修改為:對跨區域侵犯其同一專利權的案件可以請求上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專利法修正案強化外觀設計保護激發“微創新”介紹
互聯網時代,“微創新”正成為行業變革的新支點,但創新者卻面臨專利保護難的困境。
我國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新增的局部外觀設計專利制度,有望解決這一難題。
草案第二條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此次修改的重點在于增加了“整體或者局部的……”條款,這意味著局部外觀設計的創新有望被納入專利法保護范圍。
相對于具有顛覆性的產品整體設計,局部外觀設計正逐漸成為產品設計的重要方式。
局部外觀設計,是針對產品的某一局部所作出的創新設計,比如玻璃杯的杯口、微波爐的旋鈕等。
局部外觀設計保護是對整體保護的一種拓展,但并不是產品設計的任何一部分都可以作為局部外觀設計的保護客體。
圖形用戶界面(GUI)創新主體對局部外觀設計保護制度的需求非常迫切,近年來,移動互聯網企業在GUI領域的創新非常活躍,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GUI必須與特定產品捆綁,作為一個整體進行保護,導致很多局部創新被排除在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客體之外。
與此同時,我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對于局部外觀設計保護的需求同樣迫切。
由于國內外法律對此規定不一,我們常常要為創新主體在國內外市場制定不同的保護策略。
如果局部外觀設計保護制度付諸實施,無疑將對設計創新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該制度既滿足與國際接軌之需,又順應當前經濟、技術發展的客觀需求。
首先,該制度與國際接軌,有利于我國企業“走出去”,比如,創新主體可以先在國內提交局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之后向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交外觀設計申請時再以國內申請為基礎要求優先權,有利于提升企業的知識產權競爭力;其次,該制度增加了外觀設計保護對象,加大了外觀設計保護力度,可以使創新主體更專注于創新,不斷提升設計創新能力。
局部外觀設計保護制度如果付諸實施,可以使申請人不再對不同產品的整體形態、局部設計不同的組合方式提交多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有利于降低專利布局成本。
更為重要的是,該制度可以有效解決侵權者抄襲他人局部設計要點等問題,有助于遏制侵權行為的發生,從而維持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培育良好的創新環境。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
相比現行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將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延長了5年。
此舉被認為是我國為加入《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海牙協定》做準備,目前,海牙協定建立了一套外觀設計國際注冊體系,其規定,國際注冊已經續展的情形下,被指定的締約方的保護期至少為自國際注冊日算起15年。
專利轉讓、實施許可合同怎么簽訂?
隨著創新和知識產權創造越來越多,知識產權轉讓、實施許可行為也日趨活躍。
如何讓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轉讓、實施許可過程更為規范高效?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修訂了《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
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中,除合同中常見的前言、定義條款、不可抗力、送達、違約與損害賠償、稅費、爭議解決、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等條款外,許可的授予、許可費及支付方式、保密條款、后續改進成果的提供與分享、陳述與保證、侵權應對及共同維權、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處理等都是該合同的必要條款,技術資料的交付與驗收、技術服務與培訓、技術進出口等條款可以選填。
在《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模板)》中,除合同常見條款外,標的專利的專利(申請)權轉讓、交付資料、轉讓費及支付方式、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過渡期條款、保密條款、陳述與保證、專利權維權、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處理都是必要條款,技術服務與培訓、技術進出口條款可以選填。
專利法第七十一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登記簿上予以登記,并向當事人發送《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
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各地專利代辦處對于當事人辦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不收取費用。
為保證合同效力,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標的專利,避免使用“一切權利”等模糊約定,防止多重法律關系發生混同,從而保證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清晰明確。
在實踐中,受讓方對標的專利的實施,可能還依賴轉讓方的其他專利,由于該等專利未被納入標的專利范圍,則雙方還可能就相關專利的許可事宜達成一致安排。
在上述情形下,建議雙方另行簽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要保證合同各條款有關交付范圍的表述的一致性,避免條款之間的矛盾。
如果僅轉讓部分份額的專利權,合同中應有明確的條款對份額進行約定,防止未來就專利歸屬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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