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可以直接到專利局申請嗎為什么,申請美國專利的路徑比較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9-09 16:05:44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專利申請可以直接到專利局申請嗎為什么, 申請美國專利的路徑比較
一文看懂 德國專利與歐盟專利的區別
部分歐洲專利組織成員國國內規定,PCT申請只能通過向歐專局遞交進入歐洲階段申請(EP-PCT),后續指定在該國生效,而不能直接進入該國國家階段提出該國國內發明專利申請。
而對于另一部分歐專組織成員國而言,PCT申請既可以通過向歐專局遞交進入歐洲階段申請,后續指定在該國生效,也可以直接進入到這些成員國的國家階段。
部分國家不能通過PCT途徑“單獨申請”,需要先進入“歐專局”(EP-PCT),而后在該國辦理生效。
不能通過PCT途徑單獨申請的國家有:
BE比利時、CY塞浦路斯、FR法國、GR希臘、IE愛爾蘭、LT立陶宛、LV拉脫維亞、MC摩納哥、МТ馬耳他、NL荷蘭、SI斯洛文尼亞。
問:申請人可否通過PCT途徑單獨申請德國專利?德國專利與歐盟專利的區別? 答:通過PCT途徑申請德國發明專利有2種方式—— a)直接單獨進入德國 以德語向德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由德國專利局審查并授權,在德國有效,授權后就在德國有效,直接有效。
b)先進入歐洲階段,而后授權后選擇在德國登記生效。
可以以英語、德語、法語中任一語言向歐洲專利局提出申請,由歐洲專利局審查并授權,在歐盟成員國內有效,授權后需要在歐盟成員國內履行延伸手續后生效。
一文看懂 申請美國專利的路徑比較
美國作為目前的全球第一大經濟體,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是中國企業的主要國際競爭角斗場,其中專利領域的競爭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注意。
美國具有十分成熟完備的專利法律體系保護體系,也是專利運用最活躍的國家之一。
因此,一家企業擁有靈活有效的專利策略,有利于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保護自身產品,預防競爭對手侵權,提升市場份額,亦可轉化為商業籌碼用來交易和談判。
本文中,筆者將依據美國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萊希-史密斯美國發明法案 )和專利申請實踐,初析根據美國特色的專利法律法規,靈活申請美國專利的策略。
專利申請途徑:
中國企業申請美國專利的原因:競爭市場涉及美國,或者發明實驗部分或全部在美國境內完成。
為了搶占美國市場,或吸引美國資本,往往需要取得美國專利。
根據是否需要中國申請優先權,美國申請途徑分為三種:申請人可以選擇委托美國專利律師或專利代理人直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出專利申請,不需要優先權申請; 可以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在首次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提交專利申請后12個月內向USPTO提出申請,同時主張中國申請的優先權; 或者先提交PCT國際專利申請,在首次向CNIPA提交專利申請后30個月內在USPTO辦理進入美國國家階段的手續,其中PCT申請可以作為首次申請或主張在先申請的優先權。
直接提交美國申請的優點在于,可以靈活運用臨時申請(provisional patent application,PPA)。
尤其是在競爭緊迫領域,為了搶占更早的申請日期,對于初步設想的發明計劃,申請人可以根據規定美國專利法第111(b)條和第119(e)條(即35 U。S。C § 111(b)和35 U。S。C § 119(e)),通過提交PPA,僅提交草稿性說明文件,并在申請后12個月內根據研究進展來判斷發明價值,再以PPA為優先權在美國提交英文正式申請或中國申請。
臨時申請與正式申請的區別在于,不會進行實質審查,不轉為正式申請就不會公布;文本無須撰寫權利要求書;PPA費用低于正式申請;PPA不能主張其他專利的優先權,但可以作為美國正式申請或中國申請的優先權;而專利屆滿日的起算日不以PPA的申請日為起點,而是以正式申請的申請日為起點。
與其待技術特征完備后再提出申請,不如運用多次提出臨時申請的策略為每個重要的技術特征確立各自的優先權日,對于后續正式申請的授權和無效訴訟可能會發揮意想不到的益處。
如果計劃申請專利的發明內容由于論文發表或產品宣傳等原因而被意外公開,可以利用美國給予發明人12個月的寬限期(35 U。S。C § 102(b)),一年之內及時提交美國申請,盡量挽回損失。
由于美國法律規定的寬限期是從申請的優先權日開始起算,因此在申請人發現發明內容被意外公開將近一年來不及準備美國申請的極端情況,還可以選擇提交一份中國專利申請,然后通過在12個月內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或30個月內通過PCT途徑進入美國。
雖然作為優先權的中國專利不能在中國取得授權,但只要優先權的中國專利的申請日在意外公開日期1年內,仍有在美國取得授權的可能性。
如果申請人希望在中國或其他國家獲得專利權,并不鼓勵申請人在申請前提前公開發明內容。
考慮 申請成本,先提交中國申請,并在12個月內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或30個月內通過PCT途徑進入美國,也不失一種穩健的申請方式。
兩相比較,前者更適用于僅進入一個或兩個國家且希望盡快審查和盡快授權的案件;而后者適用于打算進入多個國家的案件,準備時間更寬裕且可提供有價值的檢索報告和審查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通過PCT途徑提出美國專利申請有兩種方式:分別基于35 U。S。C § 371(“371方式”)和35 U。S。C § 111(“by-pass方式”)辦理。
前者,根據PCT國際公布文件,向USPTO提交英文翻譯文本;后者,放棄PCT而提出一件以PCT申請為母案的新的連續案或部分連續案申請。
區別在于,“371方式”在審查時沿用PCT的單一性規則(類似于中國專利法中的單一性),因此適用于一件申請中存在主體種類較多的技術領域,例如醫藥領域;而“by-pass方式”可以重新撰寫權利要求書,“部分連續案”甚至可以在說明書和附圖中增加新內容,還可以申請Track One優先審查,但必須滿足35 U。S。C § 121的限制要求。
美國正在申請的外觀查得到嗎?
一般公眾專利檢索平臺是查詢不到的,建議直接和目標公司聯系,核實對方是否申請美國專利。
當然也可能對方拒絕回復,若是沒有目標公司,不能檢索到申請日到公開日之間的抵觸設計,若是為了降低風險,可以委托專利代理/律師機構,提供一份不侵權報告,以免以后被認定為故意侵權。
美國專利查詢網站 http://www。uspto。gov/ 一。谷歌檢索法 首先通過Google識圖搜索,查詢出更多關于產品的信息,每一條信息都至關重要,這也關系到你下面是否能精確查詢出專利。
另外,亞馬遜賣家如果自己的listing是用了別人的圖片,也可以通過“Google識圖”去查詢相關的圖片信息,因為盜用別人的產品圖片,也有可能會被投訴侵權,而導致官方平臺下架你的listing。
step1:以 Cartier的手表為例,上傳圖片,點擊搜索:
搜索結果馬上顯示出它是Cartier的其 款系列產品,而搜索出相關類似的圖片。
step2:把頻道從“Google識圖”調轉到“Google專利”,“Google專利”網址:https://www。google。com。hk/?tbm=pts 僅用產品詞匯搜索,量會非常大,因此,我們需要篩選信息,換個方式,輸入產品+品牌+品牌系列詞。
(用谷歌專利搜索一定要多加一些關鍵詞、關聯詞,將范圍縮小,減輕工作量) Google專利的確簡單好用,但通過這個方法,也未必能精確查詢到你產品的外觀的。
原因主要有2個:
1、申請當中的專利不能檢索出來 2、產品關鍵詞不夠精準或是產品相關信息太少,發明人可能不會用自己的名義或者公司申請,他有可能會用自己子公司或者其他個人名義申請,以防競爭對手獲取其情報。
一般賣家想了解一款產品是否可以上線,可以通過平臺搜索產品,然后在美國商標官網查詢該listing的品牌詞,再仔細分析品牌注冊信息,就會獲得注冊人公司名相關信息,再結合你收集回來的信息,通過google專利綜合分析。
即使不能精確查詢,也至少加深了對該產品的了解。
1。進入官網后,選擇“eSearch plus” 2。選擇Advanced search(高級搜索)進行檢索 由美國專利商標局制作的美國專利數據庫網上檢索系統。
包括 1976 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全文數據,以及 1790 年以來的圖像掃描數據,還提供近期的有關專利申請的檢索。
系統提供簡單檢索、高級檢索、專利號檢索等多種檢索方式,并可瀏覽全文。
由加拿大專利局提供,收錄了近75年來的160多萬件加拿大專利,包括專利全文文本和圖形。
由歐洲專利局建立的專利文獻數據庫,提供免費專利檢索服務,可用于檢索歐洲專利局收集的世界各國專利信息和由 WIPO 出版的 PCT 專利。
眾所周知,美國外觀專利的強保護性和含金量,是我們的產品在一眾同品中脫穎而出的關鍵因素之一,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當我們遇到侵權時,它還是保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利武器,更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要工具。
更多干貨,請訪問作者知識產權服務:根據最新申請數據美國外觀專利授權時限仍然很長,需盡早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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