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注意事項,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注意事項?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1-05 15:44:03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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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注意事項?
1、申請人收到授權通知書和登記手續通知書后,應當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費用。
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或逾期辦理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的權利。
2、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每年必須繳納專利年費。
逾期后有六個月的滯納期,仍然可以繳納年費,但必須繳納滯納金。
如果專利年費滯納期屆滿仍未繳納或繳納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專利權自上一年度屆滿之日起終止。
3、申請者可以通過不支付費用或不回復專利局文件的方式放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4、經專利申請或專利批準后,可隨時辦理轉讓手續。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期限 從申請之日起,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
根據其終止原因,專利權的終止可以分為:
(1)期限屆滿后終止:
自申請之日起,實用新型或專利權保持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
專利權人未按規定繳納或者繳納年費和滯納金的,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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