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實質性審查順序,專利公開和實質審查的順序是怎樣的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1-10 17:02:06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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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公開和實質審查的順序是怎樣的
進行專利公開和實質審查,兩者的順序是:先公開,后實質審查。
根據相關規定,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
自申請日起三年內,進行實質審查,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發給發明專利證書。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國知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
國知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知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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