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處理流程是什么,專利侵權如何索賠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8-04 23:13:1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侵權處理流程是什么,專利侵權如何索賠
專利侵權處理流程是什么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判定 1、在與外觀設計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采用與授權外觀設計相同或者相近似外觀設計的,應當認定被訴侵權外觀設計落入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
2、進行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應當用授權公告中表示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或者體現被訴侵權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進行比較,而不應以專利權人提交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實物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進行比較。
但是,該專利產品實物與表示在專利公告文件的圖片或照片中的外觀設計產品完全一致,或者與專利權人應國知局在專利申請程序中為更清楚地了解圖片或照片中的內容而要求提交的樣品或者模型完全一致,并且各方當事人均無異議的除外。
3、進行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應當通過一般消費者的視覺進行直接觀察對比,不應通過放大鏡、顯微鏡等其他工具進行比較。
但是,如果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產品外觀設計在申請專利時是經過放大的,則在侵權比對時也應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相應放大進行比對。
4、進行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應當首先審查被訴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產品是否屬于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
5、應當根據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狀態),認定產品種類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確定產品的用途時,可以按照下列順序參考相關因素綜合確定: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產品的功能以及產品銷售、實際使用的情況等因素。
如果外觀設計產品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狀態)沒有共同性,則外觀設計產品與被訴侵權產品不屬于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
6、判定是否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應當以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為標準,而不以是否構成一般消費者混淆、誤認為標準。
7、應當以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而不應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設計人員的觀察能力為標準。
8、一般消費者,是一種假設的“人”,對其應當從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兩方面進行界定。
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是指,他通常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之前相同種類或者相近種類產品的外觀設計及其常用設計手法具有常識性的了解。
一般消費者的認知能力是指,他通常對外觀設計產品之間在形狀、圖案以及色彩上的區別具有一定的分辨力,但不會注意到產品的形狀、圖案以及色彩的微小變化。
對外觀設計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作出具體界定時,應當針對具體的外觀設計產品,并考慮申請日前該外觀設計產品的設計發展過程。
9、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時,不應以外觀設計創作者的主觀看法為準,而以一般消費者的視覺效果為準。
專利侵權如何索賠
專利的最大受益者毫無疑問是公眾,然而對專利最大的迫害者亦是公眾,這或許對專利權人來說是最大的玩笑。
那么專利侵權如何索賠?以下是 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專利侵權如何索賠的相關內容。
一、專利侵權如何索賠?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專利侵權賠償一共有五種計算方法: 1、權利人損失 根據專利法第65條和法釋[2022]4號第20條第1款規定,權利人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用公式表示如下: 權利人損失=專利產品減少銷量(或侵權產品銷量)*專利產品合理利潤 而我國法釋[2022]4號第20條規定,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可以視為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
也就是說,侵權產品每銷售一件,可以認為會導致權利人的專利產品銷量減少一件。
與美國Panduit案的DAMP四部測試法對比,上述規定顯然對權利人更為有利。
2、侵權人獲利 根據專利法第65條和法釋[2022]4號第20條第2款規定,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
用公式表示如下: 侵權人獲利=侵權產品銷售量*侵權產品合理利潤(營業利潤或銷售利潤) 其中,銷售利潤=銷售收入-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稅收附加,而營業利潤=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3、許可費的合理倍數 根據專利法第65條和法釋[2022]4號第20條第2款規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依照專利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
4、法定賠償 專利法65條第2款規定,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5、約定賠償 法釋[2022]1號第28條規定,權利人、侵權人依法約定專利侵權的賠償數額或者賠償計算方法,并在專利侵權訴訟中主張依據該約定確定賠償數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專利法第65條規定,上述第1種到第4種的計算方法有所謂的法定順序,即只有前一種計算方法難以確定的,才能適用第二種計算方法,依次類推。
賠償計算方法的法定順序,似乎可以理解為對權利人的限制和對侵權人利益的保護。
但只要權利人拒絕提交證據證明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就足以使權利人損失難以確定,進而可以按照第二種計算方法主張權利,這實際上使得法定順序的規定沒有任何操作價值。
2014年6月6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著作權法征求意見稿第76條第1款則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相關權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權利人可以選擇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交易費用的合理倍數或者一百萬元以下數額請求賠償。
國務院法制辦在征求意見稿說明中提出,將順序性規定修改為選擇性規定的目的在于:著力強化著作權保護力度、有效防范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如何認定,如何解決
下文將一一介紹專利侵權的認定以及面對專利侵權行為的處理方式。
一、專利侵權如何認定 (一)侵犯的對象應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
1、是中國專利,而不是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的專利,因為專利是有地域性的,依據某國或某地區的法律獲得的專利權,只能在該國或該地區有效,并受到保護。
2、專利是有有效期的,在我國發明專利的有效期是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是10年,只有在保護期內專利權人才有獨占權,如果過了有效期,則該發明創造就進入了共有領域,任何人都可實施,也就不存在專利侵權問題了。
另外,如果專利因為其他原因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則該專利被視為自使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實施也不夠成專利侵權。
(二)有違法行為存在。
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但應該注意的是我國《專利法》第63條規定了五種不認為是侵權的行為,包括: 1、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 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5、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五點即是專利侵權責任的例外規定,如果行為人不能此作為抗辯理由,則應當認定行為人構成專利侵權,并依法承擔責任。
(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
如侵害人明知某產品為專利產品,卻擅自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該產品;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如發明創造人不知自己獨立完成的發明創造與已經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相同,而使用或轉讓該發明創造的行為。
在專利侵權糾紛處理中,承擔侵權責任以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為原則,但也有例外。
例如《專利法》第63條第 2款的規定,即使行為人主觀無過錯,也構成專利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罷了。
(四)一般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我國《專利法》第11條規定了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因此,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應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
另外,關于損害結果,在專利侵權中不要求必須有實際損失為前提。
因為權利人遭受的損失是一個較為抽象的概念,既包括直接的損失,又包括間接的損失。
前者表現為受到的直接經濟上損失和精神權利遭到損害,還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去出的直接費用。
后者表現為權利人預期合理收入的減少,即通常所說的可得利益。
二、如何處理專利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處理流程是什么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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