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費用標準,發明專利申請駁回的情形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31 22:17:5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發明專利申請費用標準,發明專利申請駁回的情形
發明專利申請費用標準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官方費用就是為了能獲得專利權,我國知識產權設定的必須交給我國的審批費用。
這一部分費用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網站上面有明確公示公告,明目繁多,由于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將會出現各類不同的事宜,網站上一應俱全地向大眾展現了官方費用的明細。
但,對于某一個特殊的專利申請,絕大多數網站中的費用是不用的。
專利包含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在專利遞交到授權前,發明必須遞交的費用為三千四百五十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必須遞交的費用為五百元。
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授權后,發明必須遞交二百五十五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必須遞交二百零五元。
因而,發明在授權前的官方費用是三千七百零五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是七百零五元。
成本專利跟孩子一樣,不但要生,并且得養,說的便是專利年費,即每一年都必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交一次費用,以保持專利權有效性。
專利年費并不是等額的數字,反而是伴隨著時間的推移,費用會變得越來越高(要是一件專利在變得越來越貴的年費前提條件下,仍然保持有效性,則通常會覺得該專利為專利權人帶來了不錯的市場收益),實際數額如下所示: 發明專利第一到三年每一年九百元,第四到六年每一年一千兩百元,第七到九年每一年兩千元,第十到十二年每一年四千元,第十三到十五年每一年六千元,第十六到二十年每一年八千元。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第一到三年每一年六百元,第四到五年每一年九百元,第六到八年每一年一千兩百元,第九到十年每一年兩千元。
這般算來,以專利申請第一年就拿到專利權為例子,拿到一件專利證書,發明專利必須支付的官方費用是四千六百零五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必須支付的官方費用是一千三百零五元。
以上所述的官方費用,在某一些前提條件下是能夠想辦法省一部分的。
專利法規定:“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和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內的年費可辦理費用減緩,以個人名義申請免減百分之八十五,以單位名義申請免減百分之七十,兩個及以上個人申請免減百分之七十,兩個及以上單位申請不予以免減。
此外,申請復審的復審費也能夠申請費用免減。
”因而,在假定沒有旁枝費用的前提條件下,從申請專利到取得專利證書,要是申請發明專利,不享有費用減緩時,需要繳納四千六百零五元;以個人名義申請費用免減后,需要繳納一千二百零五元;以單位名義申請費用免減后,需要繳納一千八百五十元;以兩個及以上個人申請費用免減后,需要繳納一千八百五十元。
要是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不享有費用減緩時,需要繳納一千三百零五元,以個人名義申請費用免減后,需要繳納五百七十五元,以單位名義申請費用免減后,需要繳納七百四十元,以兩個及以上個人申請費用免減后,需要繳納七百四十元。
除一些需要保密發明專利外,一般的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受理、初審、公布、實審和授權公告這些階段,一般情況下,自受理起十八個月會進行公布,然后進行實審階段,一般情況三年左右才能獲得授權,但不排除更長的時間。
為了加快獲得專利權的期限,可以申請提前公開,這樣在初審合格后,即進行公布,然后進入實審階段,這樣可以加快授權進度。
另外,有些特殊情況,還可以進行加快審查的請求,但手續比較復雜,費用也會較高。
發明專利申請駁回的情形
發明專利申請駁回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就由 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幫助。
一、發明專利申請駁回的情形: 經過實質審查,審查員認為申請存在實質性缺陷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將給申請人至少一次陳述意見和/或進行修改申請文件的機會。
如果申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未 提出有說服力的意見和/或證據,也未對申請文件進行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申請文件中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過申請人的理由和證據 予以駁回的缺陷,則審查員可以作出駁回決定。
這些實質性缺陷包括: (1)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申請的主題屬于《專利法》第25條規定的不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客體; (2)申請的發明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3)發明專利申請沒有充分公開請求保護的主題,或者權利要求未以說明書為依據; (4)申請不符合專利法關于發明專利申請單一性的規定; (5)申請的發明根據“先申請原則”不能取得專利權,或者申請不符合“一發明一專利”原則; (6)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關于發明的定義; (7)權利要求書沒有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或者獨立權利要求缺少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 (8)申請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駁回決定包括專用表格和駁回決定正文兩部分。
專用表格主要記載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申請號、發明創造的名稱等。
駁回決定正文包括案由、駁回的理由以及決定三個部分。
案由部分應當簡要陳述申請案的審查過程,特別是與駁回決定有關的情況,即歷次的審查意見(包括所采 用的證據)和申請人的答復概要、申請所存在的導致被駁回的缺陷以及駁回決定所針對的申請文本。
在駁回理由部分,審查員應當詳細論述駁回決定所依據的事實、 理由和法律根據。
在決定部分寫明駁回的理由,并根據《專利法》第38條的規定引出駁回該申請的結論。
二、授予專利權應當具備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知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幾年
一、 申請專利意味著發明創造的保護期限是有限的。
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創造包括三類,即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其中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
這表明,一旦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權后,最多只能獲得20年的法律保護。
超過這一期限,你的發明和技術創新將被置于公眾領域,無償貢獻給社會。
申請專利后意味著你的發明創造將被公之于眾,任何人都可以輕易獲得你的技術。
雖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但這種保護是被法律條文所嚴格限制的。
在我國這樣一個地域廣大的國家里,專利權在全國范圍內的保護必然存在著很大障礙。
例如,如果你是黑龍江的一家企業,獲得了某項專利權,而云南某企業侵犯了你的專利權,那么通過法律來補償經濟損失的成本將會很大,企業往往得不償失。
發明創造被公布后,會有很多人在你的技術基礎之上,再發展成新的發明創造。
盡管對于整個社會來講,這標志著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但對于單個企業而言,損失是難免的。
因為你的發明創造雖仍然受到法律保護,但是同更新的技術相比已經處于劣勢,你的經濟利益將難以保證。
文章開頭處的案例就是如此。
申請專利權需要一定的費用,而獲得專利權后也要繳納年費。
雖然這些費用并不算高,但對于錙銖必較的中小企業來說,也不是可以隨便亂花的。
特別是那些沒有市場價值的發明創造,耗費這些時間、精力和費用來獲得所謂的專利權更沒有什么意義。
二、 發明專利的特點有: (一)時間限定,即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 (二)權利獨占; (三)地域性,即在我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我國管轄范圍內,受相關法律的保護; (四)其他特點。
三、 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對發明作了如下的定義:“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一般來說,專利中所說的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形成解決某種問題的技術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產品或者實際應用,但必須具有實用性,也就是說,根據你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實現你的發明目的。
在這個前提下,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相當寬,一般來說,我們只指出發明專利不保護的范圍,其它的,只要是屬于專利法的技術方案,就可以認為是在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之中。
發明專利屬于我國專利類型當中的一種,除此之外還包括了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
但對于不同類型的專利,法律方面規定的申請授予專利權的要求不同,而在被授予了專利權之后,對應的保護期限也不一樣。
至于發明專利有效期多久,在我國最長是為20年。
發明專利申請費用標準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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