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工作何時終止,專利侵權如何賠償標準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31 22:15:27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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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工作何時終止
委托辦理專利代理事項,你與專利代理機構應該簽訂有專利代理協議,根據協議約定各自履行相關的權利義務。
在專利代理委托書中,代理人和委托人雙方就代理工作的具體內容要進行約定。
所以代理工作的終止應當是在完成代理委托書中約定的代理事項之后。
例如,委托書中約定代為辦理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及在專利權有效期內的全部專利事宜。
專利侵權如何賠償標準
一、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應當依法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
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專利使用費的合理倍數確定。
由于這一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很難簡單地加以實施。
(一)賠償數額,以權利人實際遭受的實際損失為準,或者是侵權人實際獲得的非法收益為準。
1、權利人遭受的實際損失,這個主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計算,如被侵權產品的減少量與該產品的合理利潤的乘積。
2、侵權人因侵權行為取得的利潤,可以按照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額乘以每一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計算。
侵權行為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潤,一般按侵權行為人的營業利潤計算。
侵權行為人的業務完全以侵權為基礎的,可以計算其銷售利潤。
(二)賠償的數額亦可根據專利許可使用費來確定。
這種方法確定賠償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專利許可使用費的三倍,以此方法計算的前提是侵權人收益和被侵權人損失都難以確定。
二、 “侵犯專利權 ”行為成立的要件: (一)存在有效的專利權; (二)發生了法定的侵害行為; (三)所發生的侵害行為具有違法性; (四)侵害行為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五)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 (六)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七)行為人實施的技術、設計方案落入專利保護范圍。
前述七個要件是認定侵犯專利權行為成立的充要條件,缺一不可。
三、 怎么才算專利侵權,需要從以下三方面進行了解,也可以說是分三步走的方法。
第一、確定被控侵權產品的相應技術特征。
也就是根據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對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進行對應的分解。
第二、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即首先要明確專利權人請求保護的是什么。
根據專利法第59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
因此,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是我們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唯一依據。
第三、將經過分解后的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特征進一一對應的比較。
如果經過上述三個步驟,侵權產品技術特征與專利保護范圍完全一致。
還需要確認是否具有專利法上規定的侵權行為,以發明專利為例,凡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銷售、許諾銷售、制造,進口、使用侵權產品的行為均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專利侵權責任與傳統侵權責任之異同
專利侵權申訴,專利被侵權怎么申訴? 先固定對方侵權的證據,然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涉及專利無效訴訟的問題,你必須要收集充分的證據來反駁,推翻其專利無效。
當然還可以收集證據主張自己不侵犯專利權,主要理由是構成在先使用。
專利代理工作何時終止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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