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向中國海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我國海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序是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31 00:43:47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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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向中國海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中國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辦法》的規定,對與進出境貨物有關并受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和奧林匹克標志)實施保護。
侵犯受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禁止進出口。
一、申請海關保護備案手續 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其代理人要求海關對其與進出境貨物有關的知識產權實施保護的,可以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備案。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申請應由權利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總署提出。
權利人在中國境內未設有營業場所或辦事機構的,應委托其在境內的代理人提出書面備案申請。
欲知申請備案的具體程序以及應提交的資料,請查詢海關總署備案網址 。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自海關總署準予備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0年。
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可向海關總署申請續展備案,每次續展備案的有效期為10年。
二、申請海關采取保護措施的程序 在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境時,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向貨物進境海關提出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申請。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用中文書寫的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保護的知識產權名稱、海關備案號;侵權嫌疑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營業場所;侵權嫌疑貨物名稱、規格等有關情況;侵權嫌疑貨物可能進出境的口岸、時間、運輸工具、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等有關情況;有關侵權的證據;請求海關采取的措施;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內容); (二)侵權嫌疑貨物的實物、圖片或其他證據。
我國海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序是什么
(一)依申請保護 依申請保護,是指海關對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申請發現的侵權嫌疑貨物予以扣留的措施。
依申請保護有以下特征: (1)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后可以直接向口岸海關申請扣留,不必事先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 (2)海關不負責對侵權嫌疑貨物的進出境進行監控; (3)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向海關提供相當于侵權嫌疑貨物價值的擔保; (3)海關無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
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扣押。
如果人民法院未能在海關扣留貨物后20個工作日內通知海關協助扣押,海關應當放行被扣留的貨物。
可見,依申請保護模式與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關于海關中止放行的規定基本一致。
由于在依申請保護模式下,海關不會主動采取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口的措施,所以,依申請保護模式也被稱作“被動保護”模式。
(二)依職權保護 依職權保護,是指海關在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過程中,對其發現的侵犯知識產權的進出口貨物主動采取的扣留和調查處理的措施。
“依職權”一詞來源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的拉丁文ex-officio。
依據職權保護有以下特征: (1)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事先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 (2)海關發現涉嫌侵犯備案知識產權的進出口貨物,應當中止放行,并書面通知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 (3)知識產權權利人要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 (4)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提供的擔保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 (5)海關有權對貨物的侵權狀況進行調查和認定;對不能認定貨物侵權狀況的,海關應當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扣押; (6)海關對其認定侵權的貨物,有權予以沒收并對侵權貨物的收發貨人給予行政處罰。
對構成犯罪的還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 (7)對沒收的侵權貨物,海關有權依法進行處置。
我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制度的特點
1、我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性質是行政救濟。
TRIPS規定:“本協議要求全體成員國承認知識產權為私權。
”我國的立法上與TRIPS保持一致,完全承認知識產權是私權性質。
但是,從我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內容、執法機關的性質、程序、特點、結果等方面看,是公權介入私權的保護,即,以行政救濟為主,輔之以刑事救濟。
性質定位的理由,首先,我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是國務院的一個部門。
管理機關的行政性,決定著管理方法的行政性。
其次,救濟方法的主動性和強制性也體現了行政救濟的特點,比如,在海關備案的知識產權受到侵權時,海關依職權主動保護,不需要權利提出申請。
第三,救濟內容是以扣留嫌疑貨物為主。
扣留權是公權的權利表現。
第四,備案是一種行政管理措施,其性質屬于行政許可。
《條例》和《辦法》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備案是一種行政許可,比如,海關對權利人請求備案的知識產權,按照規定的條件依照嚴格的審查程序審批,經審查,對不具備備案條件的申請,海關予以駁回。
2、主動保護和被動保護相結合。
(1)主動保護也稱依職權保護,是指海關在對進出口貨物進行監管過程中,發現嫌疑侵權貨物時,依職權采取扣留和調查處理的措施。
“依職權”一詞在TRIPS中的拉丁文ex—officio。
主動保護有如下特點。
第一、主動保護是有條件的保護。
知識產權權利人首先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
這是海關主動保護的提前條件,沒有備案的知識產權,海關不采取主動保護。
第二、海關保護是事前保護。
海關對發現涉嫌侵權的貨物書面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知識產權權利人在收到海關的書面通知后,可以作出申請海關扣留或不申請扣留的意思表示;若提出扣留申請,申請人還應當向海關提供所扣留貨物等值價值以上1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擔保金。
第三、海關保護是綜合保護。
海關對貨物侵權狀況進行調查認定;對不能認定為侵權狀況的貨物,海關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扣押;對構成侵權的貨物海關予以沒收并對侵權人給予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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