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在美訴訟,“達娃之爭”出現變數,寧波天衡開發抗癌藥,成功推翻美國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31 00:43:3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娃哈哈在美訴訟,“達娃之爭”出現變數,寧波天衡開發抗癌藥,成功推翻美國一發明專利
娃哈哈在美訴訟,“達娃之爭”出現變數
“達能起訴商標局被駁回”、“五地工商查娃哈哈‘假簽名事件’”等事件的余波還未消盡,娃哈哈在美訴訟的律師又突然發生更換,這使得“達娃之爭”再次吸引了各界的廣泛關注。
娃哈哈被迫“臨陣換將” 今年6月初,原告方達能集團與達能亞洲有限公司,根據“長臂管轄”(LongArm Jurisdiction)原則,在位于美國洛杉磯的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以蓄意妨害預期經濟利益、過失妨害預期經濟利益、會計核算、不當得利以及非法、不公平及欺詐性競爭等5項理由起訴恒楓貿易(Ever Maple Trading Ltd)和杭州宏勝飲料有限公司,以及宗慶后之女宗馥莉和妻子施幼珍。
日前,從美國方面傳出消息,娃哈哈方面的代理律師突然變更。
達能的代理律師事務所賓漢和麥卡勤的律師陳東也證實,一份娃哈哈代理律師致洛杉磯高級法院的通知函顯示,娃哈哈聘請的律師事務所Latham Watkins已于美國時間11月9日正式撤出了對該訴訟的代理。
目前,另一家名為Quinn Emanuel的美國律師事務所接替了Latham此前的工作。
據了解,Latham Watkins是美國著名的律師事務所。
而接替者Quinn Emanuel也來頭不小。
其網站上的資料稱,它是美國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曾代理過1175件案子,其中1078件獲勝,勝訴比例高達92%。
娃哈哈代理律師突然撤出 根據美國法律,提起訴訟之后是送達法律材料,然后各方應訴、調查取證,之后才是庭審。
在取證階段,娃哈哈可以通過書面回答、提供有關文件以及當場錄口供3種方式回復達能提出的問題。
最后一種方式可以安排在法庭以外進行,法官可以不在場,但口供與法庭證詞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考慮到被告中多人都在中國,所以取證地點定在了香港。
”達能方面代理律師陳東表示。
10月中旬,達能與娃哈哈在賓漢和麥卡勤位于香港的辦事處內舉行了第一次的錄供程序。
當時,除雙方律師外,施幼珍、宗馥荔以及恒楓貿易和杭州宏勝的代表王紅梅、姚蘭莉到場。
記者了解到,杭州宏勝派出的代表為王紅梅,其身份是財務總監。
恒楓貿易的代表是姚蘭莉,英文名為Cecilia,她的身份是法定代表人。
而資料顯示,在恒楓成立之初,其法定代表人是宗馥荔。
據悉,在最后一天施幼珍錄供時,娃哈哈的律師曾頻頻要求暫停,與施幼珍溝通,最長的一次暫停超過一小時。
隨后,娃哈哈律師表示程序無法進行,要求終止。
在口供之后,10月25日雙方律師回到美國,并就此前的情況向洛杉磯高級法院作了匯報。
在那次法庭會議中,娃哈哈的代理律師謝克特(Schecter)突然向法官表示其事務所想要退出這起訴訟的想法。
隨后Latham Watkins在11月9日正式退出此案,Quinn Emanuel接手。
Latham Watkins律師事務所并沒有將請辭的原因公開。
同時,娃哈哈方面也沒有對美國原代理律師事務所突然撤出的原因作出正面回應。
記者了解到,由于娃哈哈11月18日舉行25周年廠慶,目前各地經銷商已經云集杭州,公司管理層正忙著籌備相關的慶典和未來的銷售事宜。
突然換將事出有因 雖然Latham Watkins律師事務所和娃哈哈方面都沒有道明“臨陣換將”的原因。
但是,記者從相關渠道獲得的一份10月25日法庭會議記錄中看到,娃哈哈代理律師謝克特對法官的陳述“此刻我只能說我們對能否繼續代理有十分嚴重的顧慮”,并表示:“出于職業道德的限制,以及對客戶秘密的保護,從而考慮撤出代理。
” 隨后,達能方面的一位律師伽甘答(Garganta)向法官陳述被告證人在錄取口供時說謊、致使程序無法完成的情況。
此后,謝克特再次表示:“……情況實在太壞,坦白地說,以我們自己的顧慮和達能當庭對您所述的情況,我們只能設法避免,不再參與向法庭做任何遞交和陳述,直到我們確知不會再出現這種問題。
” 據達能方面的代理律師陳東介紹,在錄口供過程中,對方出現的問題主要有3點:一是回答關鍵問題閃爍其詞、答非所問;其次是證人之間的證詞有矛盾;第三是證人證詞與來自中國工商部門的資料矛盾,解釋不清。
這3種情況4人均有所表現,尤以施幼珍和王紅梅為甚,以致娃哈哈律師不得不頻頻要求暫停,與施幼珍溝通。
最后,娃哈哈律師主動終止了對王紅梅的口供錄制。
“對方的證詞存在矛盾是導致其代理律師退出最直接的原因。
”陳東表示。
“達娃之爭”會現變數? 陳東稱,娃哈哈代理律師的變更會影響此前進行的訴訟程序。
“新的律師可能會要求時間熟悉案情。
”陳東表示,“我們會繼續完成口供錄制。
”不過,新進入的律師事務所可能會要求法院多給一些時間。
盡管達能在美訴訟略占上風,但娃哈哈方面似乎并不擔心,表示“一切用法律說話”。
另據報道,達能集團全球總裁弗蘭克。里布日前在莫斯科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上表示,“薩科齊總統11月25日訪華將對解決達能集團與娃哈哈的糾紛起決定性作用。
”此前,他曾對媒體表示其正尋求一條永久解決娃哈哈問題的道路,不過他并沒有作出具體解釋,只表示“需要時間”。
寧波天衡開發抗癌藥,成功推翻美國一發明專利
寧波天衡制藥有限公司等國內4家企業訴美國伊萊利利公司一發明專利無效的申請已獲得成功。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日前下達復審決定,宣告美國伊萊利利公司在我國申請的“立體選擇性糖基化方法”發明專利無效,這標志著天衡公司開發的抗腫瘤新藥。。鹽酸吉西他濱的生產和銷售已沒有了專利障礙。
這也是寧波市企業第一次推翻美國企業的發明專利。
天衡制藥有限公司是寧波市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
天衡開始研發抗代謝腫瘤藥。。鹽酸吉西他濱,并獲得國家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同時列入國家火炬計劃。
據介紹,鹽酸吉西他濱臨床用于乳腺癌和肺癌,該藥合成難度大工藝復雜,但療效好,副作用小,耐受性良好。
鹽酸吉西他濱最早是由美國伊萊利利公司發明的。
1985年,伊萊利利在中國申請了關于鹽酸吉西他濱的發明專利,到2005年該專利已過期。
伊萊利利公司后來又發明了成本更低的新的合成方法,在我國申請了5個發明專利,其中最關鍵的“立體選擇性糖基化方法”于1994年獲得授權。
天衡在研發該藥過程中,努力規避美國伊萊利利公司的中國專利,經歷數不清的試驗,找到了新的合成方法。
他們生產出的鹽酸吉西他濱原料,累計銷售額已達5000萬元,今年該產品銷售額可達4500萬元,實現利稅900萬元。
由于國產鹽酸吉西他濱的問世,使該類藥物價格整體下降。
2005年,天衡獲悉美國伊萊利利公司準備以專利侵權為由起訴他們。
由于天衡對伊萊利利公司的中國專利研究得比較透徹,并發現了“立體選擇性糖基化方法”專利中的一些破綻,于是聯合國內另外3家企業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美國伊萊利利公司“立體選擇性糖基化方法”發明專利無效的申請。
據天衡公司黃道飛博士介紹,美國企業的該專利共有20項保護訴求,其中存在著技術實例的不可復制性、反應實驗條件和保護范圍過于寬泛等缺陷。
也就是說,該專利在不該保護的地方也要求保護;有些地方用該專利描述的方法根本得不出相應訴求的結果。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近兩年的取證和審查,最后判定美國伊萊利利公司的“立體選擇性糖基化方法”專利為無效專利。
對337調查的四大誤讀
伴隨著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納思達提起的耗材“337調查”發布了最終裁決,納思達不得不將侵犯愛普生專利的產品全部撤出美國市場。
與此同時,來自二十多家企業的涉嫌侵犯愛普生專利的通用墨盒,也將被禁止進口到美國。
這也是繼今年3月份納思達將侵犯惠普專利的產品撤出美國市場之后,為侵權行為遭受的又一次嚴厲制裁。
盡管遭受制裁的納思達是一家100%外商獨資企業,“中國企業受損害”的媒體聲音依然不脛而走,“保護民族品牌”的呼吁再次成為一些媒體的主題。
“337調查”是制約中國經濟的“猛虎”、是跨國企業的“高訴訟成本陷阱”、是美國針對中國的“貿易核武器”,“337調查”中國企業必輸……種種誤讀,不僅將誤導中國企業,繼續為學習全球競爭規則付出更昂貴的學費,更有可能使這些昂貴的學費付諸流水。
誤讀一:“337調查”損害中國經濟發展 其實,在最近的這起耗材企業 “337調查”中,與遭遇制裁的納思達相比,也許愛普生和惠普才更有資格被稱為中國企業。
作為一家跨國企業,愛普生不僅已在中國發展了21年,全球超過半數的員工是中國人并且在中國工作和生活,并且還是唯一一個擁有兩家入選“中國制造業500強”和“電子業納稅百強”企業的跨國公司。
同樣,惠普公司也是在中國發展了20多年、在中國建設了多家合資公司、早已深深融入中國經濟的跨國企業。
事實上,愛普生和惠普銷往美國的產品,絕大部分均來自它們在中國的工廠,因此,保護愛普生和惠普在美國不遭受侵權之害,其利益將在很大程度上為中國經濟以及工作在愛普生和惠普工廠中的中國工人所分享。
反觀納思達,作為一家100%外商獨資的企業, 在珠海成立僅僅兩個月之后,納思達便在美國設立了多家辦事機構,依靠低廉的勞動力價格,和“借用”的專利技術,納思達享受了珠海政府提供的稅收減免、出口退稅等多種投資環境優惠,以價格優勢,在美國、歐洲、日本迅速占據了相當的市場份額。
更為惡劣的是,納思達的侵權行為不僅遭到遍布美國、日本、歐洲的全球追訴,更使中國耗材業蒙羞。
誤讀二:“337調查”中國企業必輸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簽署正式文件,決定終止對深圳三家企業數字萬用表的“337調查”。
這是繼電池、木地板和打火機之后,中國企業在“337調查”中的又一次勝訴。
“‘337調查’中國企業必輸”的言論,也不攻自破。
作為全球經濟體系中重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案之一,“337調查”所涉案件通常要經過長達一年甚至更久的謹慎審理,終審結果將由美國最高法院審核、美國總統簽署和三十天的公示。
日前,方正科技已就字庫知識產權起訴美國游戲廠商暴雪,并提出十億元天價賠償。
這說明只要擁有創新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規則非但不會成為制約中國企業進軍國際市場的阻礙,還會成為企業權益的保護者。
誤讀三:337調查是跨國企業的“高訴訟成本陷阱” “‘337調查’訴訟費用高昂,讓國內企業望而卻步,最終自動認輸。
”這是流傳于媒體間的對“337調查”的又一誤讀。
這種言論就仿佛是過去流傳的“衙門口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的國際版,如今已經很難令人相信。
“有理走遍天下”,在知識產權訴訟中,只要技術在手,就不必畏懼。
且不說在“337調查”中,起訴者往往將承擔比應訴者更為高昂的訴訟費用,而電池、木地板、打火機企業的勝訴案例早已經證明,實力微薄的中國企業依舊可以以弱勝強,戰勝跨國公司。
對于真正的民族企業而言,除了借鑒前車之鑒,學習跨國運營和知識產權訴訟中風險的規避和應對的技巧之外,“中彩聯”的做法也頗為值得借鑒。
TCL、長虹等10家國內彩電巨頭各出資100萬元,在深圳注冊成立了“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以聯合應對可能出現的知識產權訴訟。
在DVD行業,也由協會出面,成立了訴訟基金,并積極尋找應訴之道,以上種種,都是行之有效的降低成本強化實力的做法,值得學習。
現代市場經濟,講的是規則而不是人情。
“善泳者不避巨浪”,對于中國企業而言,與其退而抱怨,不如進而熟悉“國際競爭”中的水性,戰勝風浪。
誤讀四:337是美國針對中國的“貿易核武器” “如果把反傾銷比喻成常規武器的話,‘337調查’等于是核武器。
”來自某行業協會的一位官員如是說。
追溯起源,“337”是美國最重要、最悠久、影響最大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案,一方面固然可以作為美國進行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對發展中國家起到制約作用,一方面也包含著300年西方市場經濟的精髓。。對知識產權和創新的保護,以及超越政黨和政府政治的法治精神,不失為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法律,這也是“337”受到全球企業的普遍認可與支持的原因。
只要是在美國注冊的公司在美國申請的專利遭遇侵犯就可以起訴,所以愛普生等非美國公司都可以在這里起訴。
伴隨著中國成為僅次于日本和美國的全球第三大專利申請受理國,中國企業在類似“337調查”的專利戰中或許也將很快扭轉局面,相信有朝一日,中國的聯想、海爾也可以利用這個337條款,在美國發起針對侵權者的訴訟。
娃哈哈在美訴訟,“達娃之爭”出現變數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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