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著作權的主體,什么是著作權的客體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8 23:47:33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什么是著作權的主體,什么是著作權的客體
什么是著作權的主體
著作權人是著作權法保護的主體:即享有著作權權利和承擔著作權義務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著作權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一)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權的原始主體。
所謂直接創作的作品:指作者通過自己的獨立構思,運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書面的、口頭的和立體的形式表現)反應自己的思想與感情、個性與特點的作品。
幫助作者修改稿件、編輯、校對、審稿等不能成為作者,因為他們是在作者創作基礎上進行修改的。
1。被視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單位也是著作權原始主體:比如:北京師范大學生物系;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單位;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明,就是作者。
(但不能說沒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二)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單位;通過繼承、遺贈、轉讓、委托關系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六)規定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作為遺產可以繼承。
第16條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著作權法第19條規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
”(三)未被視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單位(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15條、第16條)(四)國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國家作為著作權主體也有幾種情況: 1。作者身前將作品原件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無償轉讓給國家,或者將已發表的作品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無償轉讓給國家; 2。作者通過遺囑方式將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在他死后贈送給國家;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贈,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由國家享有; 2。著作權屬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終止后,沒有承受其權利與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著作權由國家享有。
(五)外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2條和第13條:分為三種情況: A。外國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國境內發表;外國人的作品首次在國外發表,三十天內在中國境內發表被視為首次在中國境內發表; B。雙邊協議,如兩個國際公約;
什么是著作權的客體
著作權的客體指的是作品。
(一)什么是作品: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
(二)作品的法律特征或者必備的條件: 1。獨創性:作品必須是作者創造性的獨立完成的成果;例:自己創作,不是抄襲或剽竊;判斷一部作品的獨創性是不容易的,獨創性標準也是很低的;相似不能說是抄襲或剽竊,翻譯同一小說,或根據同一題材寫出的小說或其他作品很可能有相似的地方。
2。可復制性:也就是能夠以一定的物質形式表現或固定下來,供他人利用;有載體:紙、錄音、錄象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52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復制,指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象、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行為。
”(三)作品的分類: 受保護的作品 1、文字作品:指以文字、數字或書寫符號創作的作品。
符號不僅僅指文字,還指速記、電訊、數字、點字等。
有些作品雖然表現為文字符號,但實際上并非文字的組合,而是文字的藝術內涵,如:書法并非文字作品,而是美術作品。
是不是文字作品首先要考慮它的獨創性,名字做商標:啊仔。
會議通知、啟事、請柬、電話簿,都不受保護。
但如果設計有獨到之處,有了獨創性而受到保護。
2、口述作品:以口頭語言即席創作作品:演說、講課、辯論等;如前所述(條例2.2)英美法等國家不承認口頭作品,因沒有表現的載體。
例:陶令不知何處去,桃花園里可耕田。
3、音樂作品;指以符號、數字或其他記號創作以旋律表現其內容的作品:樂譜、交響樂、進行曲、歌曲等。
例:《洪湖》。
4、戲劇:指話劇、歌劇、戲曲供舞臺演出的作品; 5、曲藝作品;指以連續動作、姿態、表情表現的作品;戲劇、曲藝作品有時也當作文字作品,如:劇本。
6、舞蹈作品:指將賦予美感的一連串的動作、姿勢編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舞的作品;一指舞譜,二指已錄制舞蹈音像制品。
7、美術作品:指以線條、顏色創作富有美感形象的作品。
1)純美術作品(繪畫、書法);2)實用工藝美術:如:戲劇服裝、家具以及帶有圖案的制品等。
美術作品同樣有一個獨創性的文體: 8、攝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如人物照片、風景照片、藝術攝影。
藝術攝影的版權問題。
9、電影、電視、錄象作品: 10、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及其說明:工程或產品的外觀設計或模型屬美術作品,或工業外觀設計,不列此類。
11、地圖作品: 12、示意圖 13、計算機軟件
什么是避風港原則,避風港原則濫用危害有哪些
避風港原則雖然有一定程度上優越性,但是與此同時避風港原則也成為不法分子的侵權手段,因此國家需要加大監管力度。
那么什么是避風港原則,避風港原則的濫用危害有哪些?以下由 小編為您帶來相關答案。
一、什么是避風港原則 “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ISP(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并不制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
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
后來避風港原則也被應用在搜索引擎、網絡存儲、在線圖書館等方面。
二、避風港原則的濫用危害有哪些 “避風港規則”變成了搜索網站和分享網站的“安全港”,甚至演變成某些網站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擋箭牌——“先侵權、等通知;不通知、不負責;你通知、我刪除、我免責” 網絡文學面臨盜版困擾。
有網絡存在就會有侵權行為存在,杜絕著作權的侵權行為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每年盜版市場規模高達50億元,而同期正版市場的規模為1億多元。
網絡侵權盜版行為普遍面臨著監管不足、調查取證困難、訴訟成本較高等問題。
單憑作者個人的力量,沒有精力和能力去與數不勝數的盜版網站戰斗。
盜版加大內容監管難度。
網絡特有的傳播性與開放性,加大了版權保護的難度。
用戶通過網站搜索來尋找小說,因此搜索引擎成為盜文網站的一個主要推廣方式。
問題在于,對于分享網站和搜索網站,他們的侵權跟賠償責任如何確定。
“確定侵權賠償責任,現在主要遵循的就是兩個規則——‘避風港規則’和‘紅旗標準’規則。
”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許春明說,網絡服務商的間接侵權責任的承擔與否,實質上就是“避風港規則”或“紅旗標準”的適用與否。
在司法實踐中,由于對‘避風港規則’存在片面的理解,個別法院將其作為網絡版權侵權的‘歸責原則’,似乎任何一件網絡版權侵權案涉及到搜索網站或分享網站,就必須要按照‘避風港原則’,即按照‘通知、移除、免責’程序來執行。
” 限制“避風港規則”濫用。
對外部的侵權盜版行為,只能運用法律的手段來干預。
但是,由于侵權行為的成本比較低,而打擊侵權的成本又比較高,因此,在侵權和盜版行為的控制上,整體的大環境還不是很好。
讀者、作者、網站管理者缺乏版權意識,是網絡文學侵權盜版現象頻發的主要原因之一。
除去強化版權意識外,不少專家認為,在處理非法轉載等侵權問題時,應當明確網站管理者對于“立即刪除”涉嫌侵權文檔的具體時間的限制;在適用“避風港規則”時,應該明確適用該規則的具體條件,限制“避風港規則”的濫用。
盜版加大內容監管難度盜版加大內容監管難度。
三、避風港原則的影響意義 目前,中國網絡產業的發展不斷壯大,新技術不斷發展,由此帶來的新問題也層出不窮。
為了更好保護網絡著作權人的權益,中國法律制度需要不斷得到完善。
2006年7月1日實行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針對著作權規定了“避風港”原則,但還是無法適應新技術的發展,甚至被稱之為網絡運營商的“尚方寶劍”。
在知識產權頻道有關網絡著作權訪談中,對這個頗具爭議的原則,中國人大兼職教授蔣志培先對版權的侵權和網絡版權侵權的最主要方式進行了解釋。
他說,實際上版權,或者說著作權侵權最要害的侵權行為是未經許可的復制發行,這是最嚴重的行為,是傷害著作權人最主要的行為,應當作為法律懲治的重點。
網絡版權侵權實際也是類似非法的復制發行,即未經許可的傳播,和實際社會的版權行為相適應。
一般從技術角度講,就是將他人作品通過網絡服務器等設備,上傳到網絡,供他人隨意不定點去瀏覽,這種行為概括為傳播。
蔣志培表示,根據法律精神,或者對著作權最有害的角度來分析,他認為,如說網絡就全是他的責任,其它觸犯法律就沒有責任,顯然是違反法律精神,是不合理的。
“避風港”原則正提供這樣一個港灣。
由于網絡監控的困難,在實踐中很難鑒別哪篇文章是侵權,哪篇博客實際是別人的文章。
具體來講,在特殊情況下,如技術、信息海量、不能主觀意志情況下,給一個豁免。
如果出現這種問題網絡運營商的義務只有把這些東西及時拿掉,同時提供這些侵權人的信息來源給權利人,一般都規定這樣的責任。
但如果違反這個底線,責任可能要加深一步,或許承擔賠償責任。
不過現實情況是, 安全港灣在施行中有很多新情況、新技術、新法律問題出現,應該個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仔細區分是否是最原始,最要害的未經許可的復制發行、未經傳播的行為,和與這樣的行為關系遠近,是主觀上故意、過失程度,來區分該有什么樣責任。
安全港灣實際上很必要,中國法律也確認,今后應不斷地完善,一方面支持互聯網業的發展,讓他們守法經營,自律經營,讓廣大公眾能夠很好地、自由地獲取他們應當得到的信息;另一方面,對一些侵權盜版要有制約,讓版權人的權益得到伸張,不能讓他們喪失創作的熱情,使互聯網充斥著公眾不愛看,沒有什么創作性的東西,特別是文學、藝術作品、電影、視頻等這些作品,應該給予更加嚴格的保護。
什么是著作權的主體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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