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撤回應在何時提出,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3 15:21:50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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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撤回應在何時提出
一、 專利申請撤回應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提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
申請撤回專利申請,應當向國知局提出書面聲明,聲明書應寫出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名稱,申請號和申請日。
國務院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人的撤回專利申請聲明,即可作出撤回專利申請決定,并予以公告。
二、 可授予專利權的對象是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專利法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三、 不授予專利權的對象如下: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的品種;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對以上第4條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授予專利權。
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專利申請的書面性原則,使填寫或撰寫申請文件成為十分重要的事情。
申請文件填寫或撰寫得好壞,往往影響到審批程序的長短、保護范圍的寬窄,有時甚至影響到專利申請能否批準為專利。
申請文件的撰寫和填寫有很多技巧,下面只是把法律要求的以及實施細則要求的原則作一說明。
1。請求書 請求書有三種,分別是發明專利請求書、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收以及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
它們的欄目和填寫要求基本相同。
在填寫三種請求書時,都應當按照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專利局統一制訂的表格上打字或印刷。
現以發明專利請求書為便,說明各欄的填寫要求和注意事項; (1)第①、②、③、④和⒅欄:專利局填寫。
(2)第⑤、⒂欄:發明名稱(實用新型名稱、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
①發明或實用新型名稱應當簡單、明確地表達發是創造的主題,一般以15個字為宜,最長不超過25個字;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應當具體、明確反映該產品所屬的類別,一般不應超過10個字。
②發明創造名稱不應過于瑣,也不能太抽象籠統。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根據發明主題的寬窄,確定一個與國際專利分類表(IPC)中的類組相適應的名稱。
外觀設計產品應當盡量使用外觀設計國際分類表(洛迦諾分類表)上列出的產品名稱。
③發明創造的名稱不是應當包含人名、地名、單位名稱和產品型號、商標、代碼等,也不允許使用含義不確定的詞匯,例如,“……及其類似物”,因為這樣公使發明主題模糊。
外觀設計產品名稱不應當包含描述產品功能、用途的詞匯。
④請求書中的發明創造名稱應當與說明書以及其它各種申請文件中的發明創造名稱一致。
(3)第⑥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①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必須是自然人。
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多個人,但不能是單位或“××研究室”、“××協作組”之類的組織機構。
②發明人不受國籍、性別、年齡、職業或居住地的限制,只要對發明創造作出實質性貢獻的人均可以成為發明人、設計人。
③發明權不能繼承、轉讓,發明人、設計人死亡的,仍應注明原發明人、設計人姓名,但是可以注明死亡,例如,“劉博(死亡)”。
④發明人、設計人姓名由申請人代為填寫,但應將填寫情況通知發明人、設計人。
在有多個發明人的情況下,如果排列次序有先后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注明順序,否則專利局將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次序排列。
⑤發明人或設計人因特殊原則,要求不公布姓名的,應當在本欄填寫“本人請求不公布姓名”。
如果發明人或設計人中有人愿意公布姓名,有人不愿意時,將愿意公布姓名的填入請求不公布姓名的,應當提交請求書。
在請求書中應說明理由,并由發明人本人簽章。
請求批準以后,發明人姓名在專利公報、說明書單行本和專利證書上均不載明,并且發明人、設計人以后不得再要求重新公布姓名。
(4)第⑦欄:申請人①申請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
如果是單位時,單位應當是法人或者是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組織。
②申請人如果是個人,應當寫明本人的真實姓名,不能用筆名或者化名。
外國人的姓名允許用簡化形式,例如,約斯捷潘諾夫。
學位、頭銜等不屬于人名部分的內容應當刪去。
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其正式的全稱。
③申請人的地址應當寫明省、市以及郵件可以迅速送達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
一般不能用單位名稱代替地睛,例如,不允許以“××學院”作為地址。
一個地址內有多個單位的,除寫明地址外還應寫明單位名稱。
居所或經常營業所在我國境外的申請人,其地址可以只寫國家和州,例如美國加利福尼亞州。
臺灣、港、澳的申請人地址可以分別寫明為:中國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
④申請人的國籍,可以用國家全稱,也可以用簡稱,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
⑤申請人是單位的,除寫明單位名稱外,如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還應當指定一名企業專利工作者作為辦案聯系人,填寫在申請人地址之后。
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可以不指定聯系人。
⑥申請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又未委托專利專利代理的,應當推舉其 人為代表人。
代表人應當填寫在申請人欄目的第一署名人位置。
在專利審批程序中,專利局一般只與代表人聯系,代表人有義務將專利局的文件或其抄件轉送其它申請人。
除涉及共同權利的事項外(例如撤回申請、放棄專利權、變更權利人等),代表人可以代表全體申請人辦理各項手續。
⑦專利局只對外國人的申請資格按照專利法第18條進行審查,對國內申請人,除有申請權糾紛的以外,凡填寫在請求書“申請人”欄目中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專利審批程序中均被視為是有權申請專利的合法申請人。
(5)第⑧欄:專利代理機構①申請人申請專利時,辦理申請手續有兩種選擇:一是自己辦理;二是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只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手續的需要填寫本欄目。
盡管委托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申請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托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②申請人未曾辦理專利代理委托手續,不得自行填寫本欄目,否則不但構成對專利代理機構的嚴重侵權行為,而且還可能會造成對申請人嚴重不利的法律后果。
③我國實行專利代理機構負責制,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時,應當與專利代理機構訂立委托合同,然后由專利代理機構指定本機構的代理人為申請人辦理申請手續。
一件申請最多可以指定兩名代理人辦理,其中至少有一名為專職代理人。
④申請人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是在專利局正式備案的,代理機構指定的本機構的代理人應當是經過專利局考核認可并在專利局登記的。
為此,本欄目不僅要填明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還應當填寫其備案的編碼和地址,代理人應當填明姓名以及在專利局的的登記號。
⑤申請人在同一時期內只允許委托一家專利代理機構。
有多個申請人的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委托一家專利代理機構。
在委托共同的專利代理機構以后,如果同時推舉有代表人的,這時相當于經全體申請人同意由代表人同專利代理機構聯系。
專利代理機構接受委托以后,其在委托權限內采取的行為與委托人采取的相同行為有同等效力,由此產生的后果對委托人具有約束力。
但是,按照規定,專利代理機構辦理轉委托手續,辦理轉讓申請權或專利權的手續,撤回專利申請和放棄專利權的手續時,應當得到全體委托人的同意。
⑥申請人有權撤銷對專利代理機構的委托。
反之,專利代理機構也可以辭去對其的委托。
有上述情況的都應當通知對方并向專利局提出聲明和辦理相應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⑦在我國的境內沒有長期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和臺灣、港、澳的單位申請專利時,應當委托國務院授權專利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申請手續。
臺灣、港、澳同胞個人以及我國在國外工作和學習的人員申請專利專利時,除同樣可以委托上述代理機構辦理外,也可以委托國內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但不得委托個人或由本人自己辦理。
[page] (6)第⑨欄:菌種保藏 本欄目只有發明專利請求書上才有。
當發明涉及到微生物并且需要對微生物進行保藏時才需要考慮填寫本欄目。
①需要保藏的微生物有兩類:一類是公眾無法獲得的新的微生物;另一類微生物本身不是新的,但使用該微生物的方法或其產品是新的,當這種或這些微生物是公眾無法獲得時,也應當保藏。
②微生物的保藏日期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之前,最遲在申請的同一天,因為它被看作是專利申請的一部分。
以實物微生物作為專利申請的一部分,這是專利書面申請原則的唯一例外情況。
③保藏單位:1995年以前,我國只承認專利局指定的兩個微生物保藏單位,即中國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委員會普通微生物中心和中國典型培養物保藏中心的保藏手續。
由于我國從1995年起已經為布達佩斯條約的締約國,所以在1995年以后,在所有布達佩斯條約指定的國際保藏單位進行的微生物保藏手續,都可以獲得我國的承認。
申請人在該欄目中應當準確地填寫國際保藏單位的名稱,以便專利局核對。
④保藏編號:申請人在上述單位保藏微生物菌種以后,可以獲得保藏編號。
申請人如果因為提交菌種保藏的手續是在提出申請的同一天辦理的,因而無法將保藏編號填入請求書中時,可以在請求書上先填上保藏單位和保藏日期,然后在3個月之內以書面補正形式提交保藏編號。
⑤涉及微生物并需要保藏的專利申請。
除需要在請求書中填明保藏單位、日期和編號以外,還要在3個月之內提交保藏單位出具的保藏證明和微生物菌種存活證明。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④、⑤手續的,將視為菌種未提交保藏。
(7)第⑩欄:分案申請 當專利申請不符合單一性要求時,申請人除應當對該申請進行修改使其符合單一性要求外,還可以將申請中包含的其它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按照一申請一發明的原則重新提出一件或多件分案申請。
分案申請享有原申請的申請日,如果原申請有優先權要求的,分案申請可以保留原申請的優先權日。
申請人提出分案申請的,在1993年以前要填寫專門的分案申請請求書。
現在分案申請不再設立單獨的請求書,而將其作為請求書中的一個欄目。
①分案申請不得改變申請的類型。
原申請是發明,分案申請也應當是發明。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也一樣。
分案申請改變類別的不予受理。
②提出分案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是原申請的申請人或其合法繼受人。
原申請有多個申請人的,分案申請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
③分案申請可以由申請人主動提出,也可以在接到審查員認為原申請缺乏單一性,并要求對申請內容進行限定的通知以后提出。
但專利局對原申請發出授權通知書以后,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請。
④提出分案申請的應當在本欄內填明原申請的申請號、申請日。
原申請的申請日即為分案申請的申請日。
未填寫原申請的申請號、申請日的,按普通專利申請處理。
⑤分案申請的內容不得超出原申請記載的范圍,如果超出后又不愿刪去的,分案申請予以駁回。
⑥分案申請應當按照新申請的要求提交申請文件,繳納申請費;同時應當在提出分案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補辦以原申請的申請日為計算起點的已經到期的各種手續,繳納已經到期的各種費用。
特別是發明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應當注意提出實審請求和繳納維持費的期限都是從原申請的申請日起計算的。
如果原申請享有優先權的,則實審請求期限還要從優先權日起計算。
⑦原申請享有優先權的,在提交分案申請的同時,還應當提交原申請的優先權文件副本。
申請時未提交的,應當在接到審查員的補正通知后按規定期限補交,否則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8)第⑾欄:要求優先權聲明 我國專利法規定:優先權有兩種,一種是外國優先權;另一種是本國優先權。
這兩種優先權都不是自動產生的,必須在申請時提出聲明,并辦理規定手續,經專利局審查后才能享有。
1993年以前,優先權聲明有單獨的表格,現在已作為請求書的一個欄目。
①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應當在本欄填寫明作為優先權基礎的在先申請的受理國或受理局(當受理局是一個巴黎公約成員的國際組織時,例如歐洲專利局時,可以填寫受理局);填明由在先申請的受理局確定的在先申請的申請日;填明受理局給予的在先申請的申請號。
要求優先權而未填寫本欄目,或者要求外國優先權而未填明受理國(局)和申請日的,要求本國優先權而未填明申請日、申請號的均視為未提出優先聲明。
②受理國(局)可以用國家或局的簡稱填寫,例如中國,歐洲專利局;也可以用國際標準國別代嗎填寫,例如CN、EP。要求本國優先權的,不得省略受理國名稱,不得填寫成“我國”而應當填寫:中國或CN。申請日應當用阿拉伯數字按照年、月、日順序填寫,例如1992.10。7。申請號應當按照在先申請的受理國(局)給予的形式填寫。
③要求多項優先權的,應當填明每一項在先申請的受理國(局)、受理國(局)確定的申請日以及申請號。
要求多項優先權的,其提出優先權請求的12個月的期限從申請日期最早的在先申請的申請日起算。
④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與先申請的申請人必須一致。
如果不一致(包括申請人有增加或減少),應當在申請前辦理好優先權轉讓手續。
要求本國優先權的,如果在先申請仍然是有效的,則不能單獨轉讓優先權,應當與在先申請的申請權一起轉讓。
因為從要求本優先權的申請提出之日起,在先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⑤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還應當在提出申請起兩個月內,按照要求優先權的項數繳納優先權要求費(每項50元)。
要求外國優先權提交經原受理局證明的在先申請文件副本。
逾期未繳納優先權要求費,或者未提交申請文件副本的,優先權請求視為未提出。
⑥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能要求本國優先權,但是可以要求外國優先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要求外國優先權的期限是6個月。
以上欄目的填寫都應當打字或印刷,否則專利局將不予受理。
(9)第⑿欄:不喪失新穎性說明 我國專利法規定,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前6個月內公開自己的發明創造,不損害自己提出的專利申請的新穎性。
①這些特殊情況中的兩項印在本欄“□”后,一是申請前已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過;二是申請前已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技術會議上發表過。
有上述情況斬應當在“□”中打勾。
如果申請時忘記打勾,以后補交聲明是不允許的。
②提出上述聲明(即在“□”中打勾)的,應當在申請日起兩個月提交有關證明。
例如展覽組織單位出具的有關發明創造被展出的內容和日期的證明,或者有關會議組織單位出具的發明創造被發表的內容和日期的證明。
③展覽會的主辦部門應當是我國政府授權的國務院有關部委學術會議和技術會議的組織者應當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是在國家科委或全國科協注冊的全國性學術團體。
④盡管有對新穎性的這種寬限規定,但是申請專利以前公開發明創造內容,對發明人、申請人進行專利保護還是很不利的。
申請人應當盡量避免在申請以前公開發明創造內容。
[page] (10)第⒀欄:請求保密處理 本欄只有發明專利請求書才有。
按照規定,國防系統各單位的涉及國家安全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申請,應當向國防專利局提出申請。
在非國防系統的產品及其方法的發明專利申請中,如果申請人認為該申請的技術內容可能涉及國家重大利益,不宜公開,可以在本欄打勾,要求進行保密審查。
但是,是否予以保密由主管該技術的國務院主管部門決定。
需要保密的,由專利局按照保密專利申請處理,并且通知申請人。
保密專利申請以及批準的保密專利在解密以前不向社會公開,也不得向國外申請專利,保密專利的轉讓和實施除須經專利權人同意以外,還必須經原決定保密的部門批準。
(11)第⒄、⒅欄:文件及附件清單①清單由申請人填寫,專利局負責核對,以證實申請文件的完整性,并檢查申請文件是否還夾帶或附有其它文件。
②申請人應當在清單上填寫每一種文件的份數和頁數。
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或附件,清單上未列出的,可以補寫在后面。
③文件提交情況以專利局核實為準。
專利局將核實情況填寫在請求書上,并將其 份連同受理通知書一起寄給申請人。
(12)第⒆欄: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 簽章是文件產生法律效力的基本條件。
①申請人是個人的應當由申請人親自簽字或蓋章: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加蓋公章。
有幾個申請人的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②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加蓋公章,但應當同時提交由申請人簽章的專利代理委托書。
有多個申請人的,應當由共同委托的專利代理機構蓋章,并同時提交有全體申請簽章的專利代理委托書。
③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申請人或專利代理機構的姓名或名稱一致。
簽章不得復印,不得代簽。
④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視為簽字手續未履行。
例如,請求書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但未同時提交有效的專利代理委托書的,該簽章手續無效。
專利申請日
1。 專利申請 申請專利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在提交專利申請時應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定交納相關的費用。
同時專利申請可以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形式。
注:申請專利需要的材料或者文件可以查看解決方案中的《申請專利需要那些材料》。
2。 專利局的受理 申請人提交了專利申請后,專利局確定專利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發出受理通知書。
3。 初步審查 專利局受理申請后,會對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
在初步審查合格之后,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內公布。
初步審查的結果有: ①申請的專利是發明專利的,初步審查合格后,將授予專利權;初步審查不合格的,申請人應補正,如果補正合格的,將授予專利權,補正仍然不合格的,將駁回專利申請人的申請; ②申請的專利如果是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初步審查合格后,將進入實質性的審查;如果初步審查不合格的,申請人應補正申請,補正合格的也將進入實質性的審查,補正仍然不合格的將駁回申請; 4。 實質審查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的或者經過補證申請合格的,專利局將專利申請啟動實質性的審查。
實質性審查主要是評價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
如果實質性審查合格的,專利局將對申請的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授予專利權;如果不合格的,申請人應相應的修改申請文件,合格的授予專利權,不合格的駁回專利申請。
5。 授予專利權
專利申請撤回應在何時提出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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