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強制許可種類,專利權的歸屬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3 15:19:5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的強制許可種類,專利權的歸屬
專利權的強制許可種類
專利強制實施許可,是指國知局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經專利權人許可,授權他人實施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
專利行政部門依法定條件和程序頒發的使用專利的許可。
申請人獲得這種許可后無需專利權人同意即可得以實施專利,但應支付合理的使用費。
強制許可的對象指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不包括外觀設計。
(1)不實施的強制許可 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知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2)為了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強制許可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知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3)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知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在依照前款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知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一方面,專利權人享有專利權這一壟斷權,基于其利用專利權而享有的壟斷地位,為了追求壟斷利益、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往往會濫用其權利,故意不實施專利或拒絕許可,從而限制專利技術的市場推廣應用和傳播,甚至阻礙技術的進步,侵害他人權利乃至妨害社會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專利技術是對現有技術的發展和創新,其的推廣應用對于社會經濟發展具有較大促進作用,而專利的壟斷性卻在客觀上限制了其推廣應用,因而在許多情況下,專利制度也會損害到公共利益。
由此,對專利權保護的同時,還要對其進行相應的法律規制,強制許可制度正是應對這些問題的重要手段。
對于專利權濫用行為,由于專利權濫用很大程度上就是表現為權利人利用獨占權而對他人在“獲取”知識產權以及知識產權產品上設置了各種不合理的障礙,如各種形式的(單邊的、有條件的、聯合的)拒絕許可、不實施或不充分實施而又拒絕許可等,于是,針對種種拒絕知識產權許可、限制知識產權有效利用的濫用行為,強制許可自然成為具有普遍意義的一項法律措施。
而在公共利益方面,專利權的壟斷性限制了專利技術的推廣,從而在某些情況下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強制許可可以通過強制性地許可他人實施,迫使專利技術在更大范圍內發揮作用,因而,強制許可是維護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專利權的歸屬
法律分析: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專利權的歸屬與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專利權專利權主要是指專利;專利是一項發明創造,即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向國家專利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權利。
專利可以保護技術創新,如果發明人創造了具有創新及實用性的工藝方法、機器、產品或者對它們有所改進,都可以申請專利。
在一個國家獲得了專利,專利權人在這個國家就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獨占權,即享有壟斷性的生產、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的權利。
可見;專利權人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專利權是各國專利局或專利主管部門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的一種專有權利。
我國專利權,是由國務院專利行政主管機關授予的,在專利權的保護有效期限內,專利權可以贈與、轉讓、繼承。
所以,專利權人是可以變更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10條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知局登記,由國知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登記之日起生效。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專利局授予的專利有以下三種:(一)發明專利發明專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該項規定說明發明專利包括“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同時對現有產品或者方法進行改進獲取的專利。
(二)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該項規定了實用新型是專指具有一定形狀、構造的產品或設計方案而獲取的專利。
(三)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專利法所稱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根據該項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具有以下特點:1。是與產品相結合的外觀設計;2。能在工業上應用的外觀設計;3。能給人以美的享受的外觀設計。
由此而獲取的專利,則屬于外觀設計專利。
二、專利權的特征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獨占性的使用、銷售和進口的權利,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或者許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一個國家按照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該專利權不承擔保護義務,如果某人的發明創造在我國已獲得專利權,他只在我國享有專利權,其他人在我國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許可使用該發明創造的,則為侵權,若他人在別國制造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構成侵權行為。
專利權人對由法律賦予其發明創造的專利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后,專利權人對其不享有專有權,即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
”由此可見;專利權具有專有性、地域性和時間性的特征。
1。專有性:專有性也稱獨占性,這種權利具有壟斷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同意或許可后方可使用。
否則,就構成侵權。
2。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的專利局或專利主管機關依照該國的專利法所授予的專利權,那么專利權人只有在該國的法律管轄的范圍內享有專有權或獨占權。
3。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擁有法律賦予的專用權只是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后,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的專有權。
專利權的法律保護具有時間性,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至此,原來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地使用。
三、專利權的歸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下列人員所有:(一)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單位所有;(二)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個人所有;(三)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依其合同約定決定;(四)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各方在協議中約定的以外,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五)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委托書中有約定的外,其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所有;(六)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如果有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同時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應在收到國知局的通知后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總之;專利權的歸屬與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基本是一致的。
在資本主義國家,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均歸雇主所有;在社會主義國家,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歸發明人所在單位所有。
世界各國,就非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均歸發明人所有。
四、對專利權人的限制專利權實質上是一種具有排他性的獨占權。
然而,各國專利法都從本國利益和社會利益出發,對專利權人的權利作出一些限制性的規定,以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其專利權。
我國《專利法》對此也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規定。
主要有兩種;(一)不視為侵權的實施專利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6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1。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有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的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共同參加的國際公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技術的;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page] 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強制許可或指令許可實施專利的行為1。依法強制許可實施有關專利的;強制許可是指不經專利權人自愿同意,直接由專利局依照專利法的規定允許第三者實施有關專利的一項強制措施。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51、52、53條對強制許可作出了具體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54條并規定了取得強制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專利權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14條的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準,可以決定在批準的范圍內推廣應用,允許指定的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
中國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應用的,參照前款規定辦理。
“可見;國家對此作出了指令許可或計劃許可,但只適用于中國專利權人。
專利權的強制許可種類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專利權的歸屬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發明專利申請 專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