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訴訟流程是怎樣的,專利侵權訴訟流程,專利侵權訴訟有哪些程序?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1 23:26:14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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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專利侵權訴訟能夠合法的維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不過要遵循相關的流程,那么專利侵權訴訟流程是怎樣的?以下是 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專利侵權訴訟流程是怎樣的相關內容。
一、判斷涉案專利是否無效,在法院指定期限內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二、審查實施的技術是否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以樣品為依托,以申請專利為后勁 涉嫌侵權人在判斷涉案專利是否有效地同時,還應當分析自己實施地技術是否落入該專利權地保護范圍。
這就需要合理確定該專利權地保護范圍,并正確適用全面覆蓋規則,等同替代規則,禁止反悔規則等專利侵權判定規則。
如果運用專利侵權判定規則進行判定后,認為并沒有落入該專利地保護范圍地,涉嫌侵權人可以提出自己地行為不構成侵權地抗辯。
即使涉嫌侵權人通過分析,認為自己實施地技術落入了涉案專利地保護范圍,但是涉嫌侵權人有證據證明自己實施地技術屬于公開技術地,仍可以提出公知技術抗辯。
此外如果涉嫌侵權人是專利產品地使用者或者銷售者地,涉嫌侵權人不知道該產品屬于侵權產品,并能舉證證明該產品具有合法來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而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三、專利侵權訴訟流程之及時與專利權人協商和談判 被控侵權人收到專利權人地警告函后,一方面積極收集證據,全面研究分析相關地技術問題;另一方面還要及時與專利權人協商&談判,爭取較低地損害賠償數額,或者以自己認為有利地其他方式解決糾紛,如取得專利權人地實施許可或者交叉許可等。
需要指出地是,涉嫌侵權人在與專利權人進行協商&談判前,所作地收集證據&全面研究分析相關技術問題地工作,對于在協商&談判中爭取主動權具有重要意義。
例如,涉嫌侵權人通過技術分析,認為涉案專利有可能被宣告無效地,就可以以此作為談判地籌碼,從而獲得對自己有利地談判結果。
四、專利侵權訴訟流程之積極應訴 專利權人就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涉嫌侵權人應當積極應訴。
涉嫌侵權人,即被告應當首先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審查。
例如,原告是否適格;起訴是否在訴訟時效內;受理案件地人民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等等,從而決定是否可以提出訴訟主體資格抗辯,訴訟時效抗辯或者管轄權異議。
其次,被告可以在答辯期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并通過在答辯中對技術問題地詳細分析,說服法官裁定訴訟中止。
訴訟中止對于保護被告地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總之,專利侵權糾紛融合了復雜地技術問題&法律問題,無論是專利權人還是涉嫌侵權人,都需要通過大量地取證,調查&研究分析工作,并結合一定地談判技巧&訴訟技巧,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地合法權益。
有些企業在立項研究開發、制造、銷售新產品時,往往不注意是否已有他人申請專利或已獲得專利權,總認為只要是自己單位研制開發的產品就有權制造、銷售。
而一旦被他人指控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時,又不知如何是好,或置之不理、死不認帳;或驚恐不安、束手無策。
其實這兩種態度都是不可取的,而應冷靜下來,積極尋找解決糾紛的必要對策。
五、充分利用檢索,做到胸中有數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利用文獻檢索已逐漸廣為人知,但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如何利用文獻檢索,卻鮮為人知。
實際上,在侵權訴訟中,對當事人雙方來說,搞好文獻檢索都是十分重要的。
在被指控侵權后,進行侵權文獻檢索的目的,主要在于查明以下情況: 1。被侵犯的客體--專利權是否存在,該專利權是否仍然有效,何時申請專利,專利保護期到何時。
2。查清專利權人是誰,專利權有無繼承或轉讓等事項,以及這些行為是否符合法定手續。
3。對比專利權利要求與被控侵權物技術特征的區別,看后者有無實質性改進。
4。在原告專利申請日之前,有無相同或相似的國內外專利,或者有無與之相同的公知技術。
作為被控侵權人,應通過文獻檢索,查清上述問題,做到胸中有數,以便為在訴訟中變被動為主動打好基礎。
六、分析對比,確認自己是否構成侵權 經過文獻檢索之后,應對自己制造、銷售的產品或方法進行分析,并與相應的原告專利主要進行如下對比:
專利侵權訴訟流程,專利侵權訴訟有哪些程序?
一、專利侵權的類型 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二、專利侵權的訟訴程序 1、判斷涉案專利是否無效,在法院指定期限內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審查實施的技術是否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以樣品為依托,以申請專利為后勁。
涉嫌侵權人在判斷涉案專利是否有效地同時,還應當分析自己實施地技術是否落入該專利權地保護范圍。
這就需要合理確定該專利權地保護范圍,并正確適用全面覆蓋規則,等同替代規則,禁止反悔規則等專利侵權判定規則。
如果運用專利侵權判定規則進行判定后,認為并沒有落入該專利地保護范圍地,涉嫌侵權人可以提出自己地行為不構成侵權地抗辯。
即使涉嫌侵權人通過分析,認為自己實施地技術落入了涉案專利地保護范圍,但是涉嫌侵權人有證據證明自己實施地技術屬于公開技術地,仍可以提出公知技術抗辯。
此外如果涉嫌侵權人是專利產品地使用者或者銷售者地,涉嫌侵權人不知道該產品屬于侵權產品,并能舉證證明該產品具有合法來源的,可以提出自己只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而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3、及時與專利權人協商和談判 被控侵權人收到專利權人地警告函后,一方面積極收集證據,全面研究分析相關地技術問題;另一方面還要及時與專利權人協商&談判,爭取較低地損害賠償數額,或者以自己認為有利地其他方式解決糾紛,如取得專利權人地實施許可或者交叉許可等。
需要指出地是,涉嫌侵權人在與專利權人進行協商&談判前,所作地收集證據&全面研究分析相關技術問題地工作,對于在協商&談判中爭取主動權具有重要意義。
例如,涉嫌侵權人通過技術分析,認為涉案專利有可能被宣告無效地,就可以以此作為談判地籌碼,從而獲得對自己有利地談判結果。
4、積極應訴 專利權人就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涉嫌侵權人應當積極應訴。
涉嫌侵權人,即被告應當首先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審查。
例如,原告是否適格;起訴是否在訴訟時效內;受理案件地人民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等等,從而決定是否可以提出訴訟主體資格抗辯,訴訟時效抗辯或者管轄權異議。
其次,被告可以在答辯期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并通過在答辯中對技術問題地詳細分析,說服法官裁定訴訟中止。
訴訟中止對于保護被告地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總之,專利侵權糾紛融合了復雜地技術問題&法律問題,無論是專利權人還是涉嫌侵權人,都需要通過大量地取證,調查&研究分析工作,并結合一定地談判技巧&訴訟技巧,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地合法權益。
有些企業在立項研究開發、制造、銷售新產品時,往往不注意是否已有他人申請專利或已獲得專利權,總認為只要是自己單位研制開發的產品就有權制造、銷售。
而一旦被他人指控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時,又不知如何是好,或置之不理、死不認帳;或驚恐不安、束手無策。
其實這兩種態度都是不可取的,而應冷靜下來,積極尋找解決糾紛的必要對策。
5、充分利用檢索,做到胸中有數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利用文獻檢索已逐漸廣為人知,但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如何利用文獻檢索,卻鮮為人知。
實際上,在侵權訴訟中,對當事人雙方來說,搞好文獻檢索都是十分重要的。
專利侵權訴訟的臨時措施
發生工傷可以按一下步驟維護自身權益: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醫療診斷說明。
2。傷情穩定后,構成傷殘的,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申請傷殘鑒定,確定具體傷殘級別,才能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3。與用人單位工傷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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