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有什么義務,專利權人的權利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0 16:12:34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人有什么義務,專利權人的權利有哪些
專利權人有什么義務
專利權人是專利權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統稱。
即專利申請被批準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那么,專利權人要履行什么義務呢? 小編為大家整合了有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充分公開發明內容的義務,專利法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如果專利權人不履行此義務,其發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2、(1)繳納年費的義務,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逾期不繳納年費的,專利權即告終止。
(2)但《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知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權利。
(3)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知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權利。
(4)當事人請求延長國知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知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就專利權人而言,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固然是需要履行一定義務的,畢竟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
而對于專利權人的義務肯定就與專利所有人的義務不一樣了,需要注意要想自己的專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在獲得了專利權之后,還要每年按照規定交納專利年費才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專利權人的權利有哪些
專利權人依法申請到專利后,那么意味著拿到專利權,可以自行支配、利用。
那么, 專利權人的權利有哪些?具體包括哪些權利呢?下面由 小編為您介紹,帶您了解一下。
專利權是專利權人對其取得專利的發明創造依法享有的權利。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人享有以下各項權利: (1)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專利法意義上的實施,對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而言, 包括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五種行為:對于產品專利,專利權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對于方法專利,可以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對外觀設計專利而言,包括制造、銷售和進口三種行為。
(2)允許其它單位和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法所稱的“許可”。
通過許可合同,被許可方不取得專利權,只取得專利實施權,即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的權利。
許可必須訂立書面合同,被許可方必須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
(3)禁止其它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
這項權利體現了專利權的排他性,是專利權最重要的方面。
(4)請求保護的權利。
當專利權受到侵害時,專利權人有權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管理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
當事人任何一方對專利機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當事人在三個月期滿未起訴,又不執行決定的,專利管理機關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專利權人或其利害關系人也可以不通過專利管理機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保護其專利權。
(5)轉讓其專利的權利。
(6)放棄其專利的權利。
放棄也是對專利權進行處分的一種方式。
放棄可以通過向專利局提交書面申請的方式進行,也可以不交年費的方式實現。
(7)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專利標記可以是“中國專利”或類似的詞句。
專利號是專利局在授予專利權時賦予的順序號。
專利法規定,如果其他人侵了專利權人的這項權利,假冒其專利,和將非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冒充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的,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權利要求不符合專利法第26條第4款的情況敘述
在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之后,專利文件的權利要求書是確定該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依據。
在授予專利權之后產生專利侵權糾紛的,法院和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判斷是否構成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應當以權利要求確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小編為你介紹。
專利法第26 條第4款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保護的范圍。
” 專利法第59 條第1款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 根據專利法第59 條的上述規定,申請人在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時應當提交權利要求書,以表明申請人希望獲得多大范圍的法律保護。
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第2 條、第9 條、第25 條、第22 條第2款及第3款、第26 條第3款及第4款以及第31 條等的規定,都以權利要求書作為判斷的基礎。
基于權利要求書的上述重要作用,說權利要求書是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的基石亦不為過分。
專利法第26第4款就是對權利要求書的實質性要求之一。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內容為準,因此權利要求能否準確且合理地界定請求獲得保護的技術方案,關系到公眾是否能夠以合理的確定性預知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而公眾只有能夠以足夠的確定程度預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才能有意識地規范自己實施有關技術的行為,自覺避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
這是專利制度正常運行的基本保障。
專利法第26 條第4款對權利要求的實質性要求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也就是權利要求應當得到說明書的支持;第二,權利要求應當清楚、簡要。
前者是關于權利要求書與說明書之間關系的要求,后者是關于權利要求書本身的要求。
權利要求要起到合理、準確地界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作用,上述兩方面的要求缺一不可。
(一)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 所謂“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根據《專利審查指南2010》的相關規定,即權利要求應當得到說明書的支持,其基本含義有兩方面: 第一,每一項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在說明書中都應當有清楚充分的記載。
要滿足這一要求,就應當保證權利要求中出現的每一個技術特征在說明書中都有記載或者反映。
由于附圖是說明書的組成部分之一,因此附圖中可以明確辨認的技術特征也是說明書的一部分,可以作為支持權利要求的依據。
例如,在“一種聚氨酯膠粘劑”發明專利無效案中,本專利權利要求?。北Wo一種聚氨酯膠粘劑,其特征部分載明:……所述的固化劑為異氰酸根值為5%-12%的……。
在無效程序中,請求人認為,實施例中固化劑的異氰酸根值(其中實施例1-4 公開了固化劑的異氰酸根值為13。5%或12。8%)均大于12%,與獨立權利要求限定的固化劑的異氰酸根值范圍為5%-12%沒有關系,因此權利要求 1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
專利復審委員會在決定中指出,權利要求、要求保護一種聚氨酯膠粘劑,是由主劑和固化劑組成的雙組份膠粘劑……。
然而,剝離強度合乎本專利應用要求的四份實施例中,固化劑的異氰酸根值為13。5%或12。8%,顯然,該數值不在權利要求?。备爬ǖ臑椋螅ィ椋玻サ墓袒瘎┊惽杷岣捣秶畠取?br />
……在將說明書實施例記載的固化劑異氰酸根值擴展到權利要求 1概括的5%-12%的數值范圍時,所述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難以預先確定和評價由此獲得的聚氨酷膠粘劑在用于鍍鋁膜基材結構的復合膜時所達到的技術效果。
因此權利要求 l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
第二,為了獲得盡可能寬的保護范圍,權利要求,尤其是獨立權利要求,一般都是對說明書記載的一個或者多個具體技術方案的概括。
這樣的概括是允許的,但是應當適當。
權利要求要求保護的范圍不應當過寬,以至于與發明人所作的貢獻不相稱。
例如,在“立體選擇性糖基化方法”發明專利無效行政案中,本專利權利要求?。北Wo的是一種β異頭物富集的二氟核苷的制備方法,其限定的技術特征是:產物為式I的β異頭物富集的二氟核苷……。
本專利說明書記載:短語“異頭物富集”單獨或結合地表示異頭物混合體,其中特定異頭物之比大于1:1,并包括基本純凈的異頭物。
說明書給出58個實施例和3個表格例(包括46組數據),58個實施例均能夠得到β異頭物與α異頭物之比大于1:1的核苷,表格例中有7組數據β異頭物與α異頭物之比小于1:1,4組數據β異頭物與α異頭物之比等于1:1,其他數據均能得到β異頭物與α異頭物之比大于1:1的核苷。
專利復審委員會在其作出的無效決定中認為:根據說明書的描述,影響所述立體選擇性方法的因素較多,按照權利要求?。薄∠薅ǖ臈l件,尤其是在核堿過量程度和原料糖α異頭物富集程度比較低的情況下,存在過多無法預見產物β異頭 物是否富集的情形。
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的是一個范圍,所述領域技術人員要通過實驗選擇所有的非β異頭物富集的實施方式、確定除實施例之外的技術方案能否實現,從各種反應條件的各種排列組合中篩選出能夠實現權利要求?。彼Wo的技術方案需要進行大量的反復實驗或過度勞動,因此權利要求?。辈环蠈@ǖ冢玻丁l第4款的規定。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本專利說明書中披露的1 1個實施例不能達到本專利制得β異頭物富集的核苷的發明目的或發明效果,本專利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過閱讀本專利權利要求所得的技術方案,無法概括得出本專利權利要求 l的技術方案。
因此,本專利權利要求?。辈荒艿玫奖緦@f明書的支持。
在本案中,根據本專利說明書的記載,至少有11個實施例不能實現發明目的,而且更為重要的是,究竟有多少落人權利要求 1保護范圍的技術方案不能實現發明目的,誰也不清楚。
因此,本專利權利要求 1概括的過寬,違反了專利法第26條第4款的規定。
(二)權利要求應當清楚、簡要 既然權利要求的作用是確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權利要求的內容和表述應當清楚、簡要就是-個必然的要求,否則就會給專利權的保護帶來困難,影響專利制度的正常運作。
1?!皺嗬髴斍宄边@一要求包括如下含義 第一,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主題名稱應當明確、清楚,使人知道申請人所要求保護的對象是一種產品還是一種方法。
對主題名稱不允許采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表述方式,例如“一種……技術”、“一種……方案”等;也不允許采用產品、方法兼而有之的表述方式,例如,“一種……產品及其制造方法”。
專利權人有什么義務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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