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授權給他人的方式有哪些?,專利文件不能修改的情況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5 14:56:48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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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授權給他人的方式有哪些?
可以采用專利實施許可 (1)專利實施許可也稱專利許可證貿易,是指專利技術所有人或其授權人許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區、以一定方式實施其所擁有的專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費用。
專利實施許可僅轉讓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利,轉讓方仍擁有專利的所有權,受讓方只獲得了專利技術實施的權利,并沒擁有專利所有權。
專利實施許可是以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被許可方在一定范圍內使用其專利,并支付使用費的一種許可貿易。
(2)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
在專利保護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為了獲得專利,申請人必須向公眾公開其發明的內容,而且一旦專利權到期,該發明就成為公知技術,可以被他人無償地使用。
在專利保護期內,專利權人獨占該發明各項權利,可以通過自己實施、轉讓或者許可來獲利。
發明專利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保護20年;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保護10年;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保護10年。
以上期限均從申請日起計算,并且到期不能續展。
授權書一旦簽署成功之后,雙方將按照合同中的規定來履行自己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如果到期之后,專利將不能夠繼續進行使用,必須雙方重新簽訂相關的授權合同才行。
如果針對于合同內容有異議的話,可以直接對對方進行起訴。
專利法實施細則具體內容有什么? 實用新型專利許可合同怎么寫?
專利文件不能修改的情況有哪些
1、 專利文件在哪些情況下不能修改?原則上,說明書(及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的修改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具體地說,如果本申請的內容被添加、更改和/或刪除,使得本領域技術人員看到的信息與原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同,并且不能直接地、毫無疑問地從原申請公開的信息中派生出來,那么這種修改是無效的不允許。
這里所指的申請內容是指原說明書(及附圖)和權利要求書中公開的內容,不包括任何優先權文件的內容。
對增加內容的不允許的修改包括以下內容: (1)將一些不能從原說明書(包括附圖)和/或權利要求書中直接明確識別的技術特征寫入權利要求書和/或說明書中; (2)為了:為了使所公開的發明清楚或者使權利要求完整,增加了既不能直接、明確地從原說明書(包括附圖)和/或權利要求中得到,也不能直接從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公知常識中得到的信息。
(3)增加的內容是通過測量圖紙獲得的尺寸參數的技術特征; (4)增加了原申請文件中未提及的部件,產生了原申請沒有的特殊效果; (5)增加本領域技術人員不能直接從原申請中得到的有益效果; (6)增加實驗數據說明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和/或增加實施方式和實施例說明本發明可以在原申請中實施權利要求保護的范圍(但審查員審查其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時,可以將這些補充資料放入申請文件備查); (7)原說明書中未記載的附圖一般不允許添加;背景技術的附圖不允許添加的增加或者用最接近現有技術的圖紙替換原圖紙中的公知技術的圖紙,是允許的。
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后如何修改。
提交替換頁有兩種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所有修改較多的附圖。
申請人提交替換頁時,應當提交修改前后的對照表。
2。
在原件中提交替換頁重印和修改參考頁本方法適用于修改較少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
申請人在提交重印的替換頁時,還提交了直接在原件上修改的參考頁,便于審查員發現修改內容。
申請人提交的替換頁一式兩份。
(2) 審查員代表申請人作出修改。
通常,申請人必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對申請進行修改。
審查員可以根據職權修改、增加或者刪除申請文件中的個別文字或者標記,對發明的名稱或者摘要作出明顯錯誤,并通知申請人。
在這種情況下,應使用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做出清晰明顯的變化,而不是鉛筆。
專利無償轉讓需要去知識產權局登記嗎
我國《專利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知局登記,由國知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沒登記的話,專利權的轉讓都沒生效。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轉讓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看起來兩者不一致。
但《合同法》所規定的是轉讓合同的生效,《專利法》規定的是轉讓行為的生效,這有點象《物權法》規定房屋的轉讓,自辦理產權證過戶手續時生效一樣。
比如:在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與客戶a訂立轉讓合同后,又與客戶b就同一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訂立了轉讓合同,且與客戶b共同到知識產權局辦理了登記,那客戶b就是本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受讓人。
但與客戶a之間的轉讓合同仍然有效,客戶a可以依據此合同要求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所以轉讓合同要到知識產權局登記,登記之后,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對轉讓給予公告。
轉讓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公告之日起生效。
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形式或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相關知識: 專利權生效的時間 《專利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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