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追責可以追溯多久,專利侵權鑒定步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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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追責可以追溯多久
一、專利侵權追責可以追溯多久 《專利法》第62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不過,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起算點存在兩種特殊情況: (一)超過二年的起訴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往往是連續的,有時甚至是斷斷續續的。
如果從專利權人得知或應當得知侵權行為起二年內,專利權人未主張權利,而二年之后,侵權行為仍在繼續,這時如果不能對專利權人進行保護,顯然是不公平的。
專利權人的請求權可以分為物權請求權和債權請求權,前者指停止侵權,從時效制度的目的出發,這類請求權本身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29]后者指賠償損失,當然適用訴訟時效,但是從專利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內的侵權損失賠償額,仍然處于訴訟時效期間之內。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二》第23條規定,權利超過二年起訴的,人民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支付起訴之日前推算二年內的侵權損害賠償數額,但這種判決應滿足兩個前提條件: (1)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 (2)起訴時專利權仍在有效期內。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二》的重要意義在于,明確了針對侵權行為的物權請求權(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返還原物、恢復原狀等)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二)授權前的發明技術使用費發明專利的一項特殊之處是,授權前的臨時保護,由于發明專利實行“提前公布、實質審查”,一項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這時其他單位或個人完全可以實施公開的發明技術,這種行為在授權之前不視為侵權。
根據《專利法》第13條規定,上述單位或個人應支付適當的費用,這就是對發明申請的臨時保護措施。
依照《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專利權人可以在授權前提出支付要求,但如果這種要求被拒絕,專利權人只有等到授權之后才能要求專利管理部門進行處理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由于發明專利申請公布時,實質審查可能還未開始,或者已開始但尚未結束,到授權之日往往需要2至3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如果要求自專利權人得知或應當得知行為之日起計算時效,則完全會出現專利權人有資格起訴時已超過二年的現象。
為此,《專利法》第62條第2款規定,專利權人于授權之日前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時效自專利授權之日起計算。
于是,這類訴訟的時效有兩個起算點:二是專利授權之日;二是專利權人得知或應當得知行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為實際起算點。
二、專利侵權行為怎么分類 根據現行專利法,專利侵權行為的具體形態可分為: (一)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行為。
這類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未經權利人許可和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包括以下3種具體形式: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明專利產品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使用他人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制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這類專利侵權行為是指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第八十四條規定,包括以下4種具體形式: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
根據《專利法》五十九條的規定,這類行為需要承擔一般的民事侵權責任,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處罰。
(四)除法律明確規定之外,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還存在兩種侵權行為:過失假冒,即指行為人本意是冒充專利,隨意杜撰一個專利號,而碰巧與某人獲得的某項專利的專利號相同。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行為無假冒故意,但其行為結果仍然構成了假冒他人專利。
反向假冒,即指行為人將合法取得的他人專利產品,注上自己的專利號予以出售,這種行為顯然不夠成“假冒他人專利”,但事實上侵害了合法專利權人的標記權,仍是一種侵權行為,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專利侵權鑒定步驟是什么
專利侵權鑒定步驟是什么 專利侵權鑒定流程: 一、提出鑒定申請:專利侵權鑒定流程首先就是要提出申請。
可以由專利權人提出,也可以由被控侵權方提出,最后經法院結合案件情況來決定。
二、確定鑒定事項:是對整體技方案的對比,還是對某幾個技術特征的對比。
這也是專利技術鑒定中最重要、最關鍵的部分。
三、選定鑒定機構:可以由當事人協商選定,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在列入鑒定人(機構)名冊的、符合鑒定要求的鑒定人中,隨機選擇并指定鑒定人(機構)。
四、選定鑒定人員: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應當向指定的人民法院提供鑒定專家名單,供雙方當事人選擇,以方便當事人行使申請鑒定人回避的權利。
鑒定機構在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的鑒定人中組成專家小組。
如果遇有鑒定人應當回避的情形,或者說鑒定機構所提供的鑒定人全部被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鑒定機構可以向委托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做出回避理由是否成立的決定,并最終確定鑒定人,或重新選擇鑒定機構。
五、鑒定期限一般的鑒定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疑難的應當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遇有法定情形時可以中止鑒定或終結鑒定。
中止鑒定:受檢人或受檢物處于不穩定狀態,影響鑒定結論的;受檢人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地點授受檢驗的;歷特殊檢驗需預約時間或者等待檢驗結果的;須補充鑒定材料的。
終結鑒定:無法獲取必要的鑒定材料的;被鑒定人或者受檢人不配合檢驗,經做工作仍不配合的;鑒定過程中撤訴或者調解結案的;其他情況使鑒定無法進行的。
六、出具鑒定書:鑒定部門和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鑒定人鑒定的,應當由鑒定人所在單位加蓋印章,證明鑒定人身份。
多個鑒定人參加的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七、鑒定結論的采信:鑒定結論應經在法庭審理中由雙方當事人質證,鑒定人應當出庭接受當事人質詢。
鑒定人確有特殊原因無法出庭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書面答復當事人的質詢。
當事人也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經法庭許可后對鑒定人進行詢問。
未經質證的鑒定結論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
八、作為當事人一方對鑒定結論應當關注的方面:1、程序方面:鑒定機構的選定是否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愿,是否限制了當事人對鑒定人員申請回避的權利。
2、實體方面:進行鑒定的事項是否與委托鑒定事項一致,是技術特征的對比還是整體技術方案的對比;鑒定人的資格問題,是否是專業技術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就專門問題得出的結論;對鑒定的依據及使用的鑒定方法及技術手段,鑒定過程的說明是否完整;鑒定結論是否明確;鑒定機構的鑒定是否涉及到了法律的適用問題。
專利保護日期優先權是怎么意思
一、專利保護日期優先權是怎么意思 獲得一個專利保護的時間,這個專利保護時間,如果對方侵權的話,會承擔責任的。
專利保護期限是指專利被授予權利后,得到專利保護的時間期限。
《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二、專利申請流程怎么辦理 1、準備材料 準備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
外觀設計類的專利要有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
可去國家專利局服務點索取相應的表格。
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注意以下幾項: Ⅰ、用黑色筆跡填寫,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
Ⅱ、使用簡體中文字。
Ⅲ、表格表單使用,不能分欄寫。
Ⅳ、實用標準表格、A4紙,一式兩份。
Ⅴ、附圖需用黑色墨水盒繪圖工具制作。
Ⅵ、按順序編寫頁碼。
2、提交材料 Ⅰ、直接去專利局大廳或地方的專利代辦窗。
Ⅱ、通過郵寄的方式交,但是只能使用使用EMS,快遞、平信都不要用。
3、等待通知 接受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通知書發放意味著專利的申請正式進入審批流程。
4、繳納費用 繳納申請費,除直接去專利局收費處、專利局代辦處繳費外,還可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款繳納申請費,在繳納費用時,應注意寫申請號,并要求銀行或郵局的工作人員錄入專利申請號、名稱、地址、郵編等。
但是不應直接郵寄現金給專利局,沒人會收。
注意要在接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繳費。
5、等待審核 專利局對申請審查,首先初步審查,對于除了發明之外的專利申請,只要初審合格,則可授權專利,不合格的修改重新提交。
對于發明專利,則需要先初步審查,合格之后,還要進行實質審查,只有在實質審查之后,才能獲取專利。
對于實質審查,有的可立即進行,有的則需18天之后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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