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糾紛調解不成怎么辦,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23:00:5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糾紛調解不成怎么辦,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
專利糾紛調解不成怎么辦
專利糾紛調解不成怎么辦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調或者協調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要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節,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糾紛的主要類型 1。專利申請權糾紛 專利申請權糾紛是專利糾紛中的一類,主要包括:一是關于職務發明創造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糾紛;二是關于誰是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糾紛;三是關于協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誰有權申請專利的糾紛。
2。專利申請公布或公告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創造的費用糾紛 根據我國專利法規的規定,從公布專利申請起,到授予專利權止這段時間內,如果有人使用該項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申請人有權要求取得報酬,或者保留在專利權被批準后補收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有關當事人如果因此發生糾紛,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關于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的糾紛 強制許可就是非自愿許可,是指國家的專利主管機關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經過行政程序允許符合條件的第三人利用該項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并向其頒發強制許可證,目的是限制專利權人壟斷專利權。
但是,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向專利權支付使用費。
有關當事人因此引起糾紛,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專利侵權糾紛 該類糾紛較多,主要包括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非法實施他人專利權的糾紛;假冒他人專利的糾紛;專利行政侵權糾紛,即專利機關作出了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決定和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侵犯甚至剝奪了專利權人合法權利而引起的糾紛。
5。專利權歸屬糾紛 是指發明創造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后,有關當事人之間就誰應當是真正的權利人所發生的確權糾紛。
專利權屬糾紛最常見的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的爭議,以及某項專利權是否屬于共有而產生的爭議。
此類糾紛既可以由專利機關調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類糾紛只解決權屬糾紛,即只解決專利權的主體,誰是專利權人,而不審查專利權的客體問題。
6,專利許可或專利轉讓合同糾紛 專利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合同;專利轉讓合同,是指轉讓專利所有權的合同。
轉讓后,專利權人即喪失了專有權,而受讓人即成為新的專利專有權人。
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這種專利合同糾紛,實踐中正在增多。
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
近年來,關于專利侵權情況不在少數,專利是專利持有者經過苦心研究才有的成果,卻遭到別人的侵權。
這就是在提醒大家要重視對知識產權領域的保護,熟練掌握專利維權途徑。
對于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大家也是非常關心的。
大家也要在關鍵時刻懂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下面小編就講講維權的內容。
一、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 1、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不是必須的,當事人可以不經行政調處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是專利管理機關的決定還要經過司法審查,不服的一方還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還要打兩審,跨省執行有一定的難度。
2、向法院起訴:對涉嫌侵權方的技術與自己的專利技術進行對比分析,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調查侵權范圍或程度,準備訴狀和相關證據;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經法庭開庭審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決生效;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該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二、怎樣判斷專利侵權 對于專利行為的侵權認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
首先,鑒于專利權的地域性,有效專利一般應當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
其次,鑒于專利權的時效性,只有在規定保護期內未因繳費、無效宣告、放棄等原因失效的專利權才是有效專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項專利權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無效,則該專利權將被視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經實施也不夠成專利侵權。
(二)有違法行為存在。
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法規定了五種不認為是侵權的行為,是專利侵權責任的例外規定,如果行為人不能舉證以此作為抗辯理由,則應當認定行為人構成專利侵權,并依法承擔責任。
(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但也有例外,例如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主觀無過錯,也構成專利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罷了。
(四)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因此,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應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
三、專利權被侵犯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維權? (一)侵犯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二)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四)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向“12312”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投訴。
自己的專利被別人不合理的使用,就造成了對自己的侵權。
這時候需要自己維權了。
維權之前選擇一個合適維權方式,了解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就可以根據事實依據通過協商或者法律途徑解決了。
如果自己拿不準最好的維權方式,可以聘請專業律師來幫助自己。
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
一、專利維權流程怎么走 1、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不是必須的,當事人可以不經行政調處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是專利管理機關的決定還要經過司法審查,不服的一方還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還要打兩審,跨省執行有一定的難度。
2、向法院起訴:對涉嫌侵權方的技術與自己的專利技術進行對比分析,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調查侵權范圍或程度,準備訴狀和相關證據;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經法庭開庭審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決生效;申請強制執行。
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該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二、怎樣判斷專利侵權 對于專利行為的侵權認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
首先,鑒于專利權的地域性,有效專利一般應當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
其次,鑒于專利權的時效性,只有在規定保護期內未因繳費、無效宣告、放棄等原因失效的專利權才是有效專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項專利權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無效,則該專利權將被視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經實施也不夠成專利侵權。
(二)有違法行為存在。
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法規定了五種不認為是侵權的行為,是專利侵權責任的例外規定,如果行為人不能舉證以此作為抗辯理由,則應當認定行為人構成專利侵權,并依法承擔責任。
(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但也有例外,例如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主觀無過錯,也構成專利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罷了。
(四)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因此,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應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
三、專利權被侵犯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維權? (一)侵犯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二)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四)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向“12312”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投訴。
專利糾紛調解不成怎么辦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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