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申請條件,離婚后 她可否享有丈夫申請的專利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00:51:36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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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房申請條件
福利房申請條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福利房按經濟適用房申請房屋的,所以福利房申請條件與經濟適用房是一樣的,只要是家庭收入符合低收入標準、無房或者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等。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1)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采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并公示的方式認定。
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
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準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準通知,注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準。
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3)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準通知購買一套與核準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
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準面積。
購買面積在核準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準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4)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后,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注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離婚后 她可否享有丈夫申請的專利
簡介:
離婚后,可否享有丈夫申請的專利
問:我丈夫發明了一種制漿機器并申請了專利,現我想和他離婚。
請問,離婚后我是否可以享有該專利?答: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你可以要求分得你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該知識產權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但知識產權本身是不可分割的,除非你們雙方約定,將專利權轉讓于你,否則你無權享有該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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