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要怎么樣才算侵權,怎樣避免涉外專利侵權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29 01:09:48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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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要怎么樣才算侵權
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
專利侵權行為分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間接侵權行為兩類。
直接侵權行為。
這是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其表現形式包括: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間接侵權行為。
這是指行為人本身的行為并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為。
間接侵權行為通常是為直接侵權行為制造條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行為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專門用于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實施專利方法的機械設備;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托,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為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怎樣避免涉外專利侵權
1、加快科技創新 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受到境外公司的制約,主要原因是自主知識產權太少,特別是在產品開發和產品營銷這兩個環節很薄弱。
要想在這兩個環節有所突破,關鍵在于技術創新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知識產權部門,專門管理本企業的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和保護,及時對專利進行國際注冊,最好采取專利網策略(即在基本專利周圍申請防御性專利以及對基本發明相關的微小改進均申請專利),以防他人搶注對自己造成被動和損失。
通過技術創新所取得的一系列專利權,將其轉變為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并積極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活動,將其轉化為國際標準,進而獲得合法的國際產業壟斷地位 2、創立國際品牌 “打鐵還需自身硬”。
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必須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降低產品生產成本,提升產品品質,變“以量取勝”的戰略為“以質取勝”的戰略。
為此,企業要加強對國際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的學習和借鑒,掌握本行業的標準前沿,加強與國內外企業的合作,結合自身特點和市場發展的狀況,選取適當可行的技術標準,生產出深受國內外消費者喜愛的產品。
企業在打造品牌的過程中,就應當及時進行商標的國際注冊,將相近的商標和標識都進行注冊,以防他人搶注或“傍名牌”等行為,侵害自己利益。
3、維護自主知識產權 “以子這矛攻子之盾”。
眾所周知,知識產權已成為市場競爭中強有力的競爭和法律武器。
一些國外公司在知識產權上有優勢,但也存在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現象。
我國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的知識產權,一旦遭遇他人侵犯,具備足夠的抗爭意識,對踩法者進行痛擊,“以子這矛攻子之盾”,不應退讓隱忍,例如:遇有我國商標被搶注等侵權事項,要率先進行相關的調查取證,主動提起訴訟。
但由于現在行業進入門檻低、行業不夠規范、法制還不夠健全、執法的力度還有待加強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限制仿造、侵權,以求自保:一是樹立知名品牌,因為當企業由產品的競爭上升到品牌的競爭的時候,其他企業仿冒產品的做法已經很難撼動品牌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中和客戶心目中的地位;二是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與制造水平,因為提高產品的工藝水平與技術含量后,其他企業難以仿冒或者仿冒成本較大,如此可大大減少仿造和侵權行為的發生。
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七條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國防專利機構受理并進行審查;國知局受理的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移交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審查。
經國防專利機構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
國知局認為其受理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作出按照保密專利申請處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保密專利申請的審查、復審以及保密專利權無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國知局規定。
第八十一條當事人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或者調解專利糾紛的,由被請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
兩個以上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都有管轄權的專利糾紛,當事人可以向其 個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出請求;當事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提出請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由國知局指定管轄。
專利侵權的概念是什么?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任何他人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況下,擅自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此處所指的這種專利侵權行為,實際上就是直接專利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由下列要件構成: 1、侵害的對象為有效的專利。
構成專利侵權必須以有效存在的專利為前提,實施已經被宣告無效、被放棄的專利或者專利期限已經屆滿的技術,不構成專利侵權。
2、必須有侵害行為的發生。
即存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
3、侵權行為人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而事實侵權行為。
4、侵權行為人主觀上無須有過錯。
在專利侵權糾紛處理中,專利權人無須承擔被訴人具有主觀過錯的舉證責任,專利侵權以無過錯責任為原則。
《專利法》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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