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行為有哪些情形,怎樣界定專利侵權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29 01:06:49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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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行為有哪些情形
有以下四種形式: 1、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怎樣界定專利侵權
無論是專利權人,還是被告侵權的專利使用人,都需要知道侵權產品是否真的落入了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那么專利侵權如何判定,就涉及到以下三點: 1、全面覆蓋原則 全面覆蓋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個最基本原則,指如果侵權物或者方法侵權成立,那么該產品或者方法應該具備專利權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項特征,缺一不可。
2、等同原則 等同原則,是指侵權物的技術特征同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相比,表面上看有一個或若干個技術特征不相同,但實際上是實現了相同的功能,達到了相同的技術效果,視為等同。
3、禁止反悔原則 禁止反悔原則,是指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專利申請或維持專利權有效過程中所放棄的內容,不能再納入專利保護范圍。
《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最新專利侵權如何賠償?
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
那么專利侵權之后該如何賠償呢? 《專利法》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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