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糾紛撤訴后還能再起訴嗎,失蹤人財產代管人知道侵權怎么辦?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28 15:04:52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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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糾紛撤訴后還能再起訴嗎
從我國有關現行刑事司法解釋來看,合同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的數額標準都高于詐騙罪的數額標準。
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規定,合同詐騙的,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千元至2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注:以下簡稱《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貨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l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失蹤人財產代管人知道侵權怎么辦?
首先,失蹤人財產代管人在代管財產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或他人損失時,應根據一般歸責原則,由財產代管人自行承擔責任。
其次,失蹤人財產代管人在無償代管失蹤人財產過程中,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但仍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或他人損失時,應區分具體代管行為的類型作出不同處理。
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怎么仲裁
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可以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
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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