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流程圖,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案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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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流程圖
商標申請流程(商標注冊流程及費用) 來源:精選知識 時間:2022-03-05 20:56 商標注冊,只有國家商標局有審批資質。
都需要到國家商標局來辦理。
可以委托有資質的代理公司,進行辦理。
辦理國內商標注冊手續須知 (24小時專家咨詢熱線:010-51281814) 一、提交材料辦理國內商標注冊申請的,應。。。
商標申請流程(商標申請流程詳細步驟) 來源:精選知識 時間:2022-02-19 10:07 商標注冊,只有國家商標局有審批資質。
都需要到國家商標局來辦理。
可以委托有資質的代理公司,進行辦理。
辦理國內商標注冊手續須知 (24小時專家咨詢熱線:010-51281814) 一、提交材料辦理國內商標注冊申請的,應。。。
商標注冊流程(商標注冊流程及材料) 來源:精選知識 時間:2022-02-20 07:16 1、注冊方式的選擇: 一種是自己到國家商標總局(辦公地在北京)辦理商標注冊事宜(中國商標法允許本國公民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申請)。
另一種方式是委托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來向您提供商標代理服務。
這樣,會節。。。
商標轉讓流程(商標過戶流程) 來源:精選知識 時間:2022-03-06 13:04 商標轉讓流程: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案例評析
法定代表人馮*明,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殷*鳳,北京市逢-時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孟*勇,北京市逢-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北京機械工業自動化研究所,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教場口1號。
法定代表人劉*風,所長。
委托代理人林-峰,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創-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喬*華,男,漢族,1965年12月5日出生,北京機械工業自動化研究所軟件中心主任,住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教場口1號。
委托代理人林-峰,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創-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蔣*煒,男,漢族,1939年12月8日出生,北京機械工業自動化研究所軟件中心首席顧問,住北京市西城區塔院12號6樓5門403號。
委托代理人林-峰,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曾*風,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戴*純,男,漢族,1962年10月2日出生,北京機械工業自動化研究所軟件中心副主任,住北京市西城區人定湖西里。
委托代理人林-峰,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曾*風,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吳-英,女,漢族,1970年6月15日出生,北京機械工業自動化研究所軟件中心產品總監,住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工體西里3樓406號。
委托代理人林-峰,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曾*風,北京市鈞-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利瑪軟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公司)訴被告北京機械工業自動化研究所(簡稱自動化所)、喬*華、蔣*煒、戴*純、吳-英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本院于2003年6月2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03年10月20日和2004年2月18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馮*明及其委托代理人殷*鳳、孟*勇,被告自動化所的委托代理人林-峰、李-默,被告喬*華及其委托代理人林-峰、李-默,被告戴*純及其委托代理人林-峰、曾*風,被告蔣*煒和吳-英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林-峰、曾*風到庭參加了訴訟。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搶注"face book"商標被駁,惡意搶注商標怎么處罰
【案情簡介】 認定申請人注冊“facebook”的行為具有明顯的復制、抄襲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的故意,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有損于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
據此,法院二審維持了一審要求商評委撤銷核準注冊的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的判決,“FACEBOOK”商標擁有人****博克公司勝訴。
2011年1月24日,劉*群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簡稱商標局)提出“facebook”商標(簡稱被異議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29類“蔬菜罐頭、土豆片”、第30類“咖啡飲料、茶飲料、糖果”、第32類“果汁飲料(飲料)、冰(飲料)、蔬菜汁(飲料)”等商品上。
被異議商標經初步審定公告后,在法定異議期內,“FACEBOOK”商標擁有人**博克公司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商標局經審查,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博克公司不服該裁定,于2013年4月2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復審請求。
2014年4月15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認為并無證據顯示**博克公司曾將“FACEBOOK”作為商號或商標在先使用于與果汁飲料(飲料)等商品相關的生產經營領域中并使之產生一定影響,在此情形下,不能認定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損害了**博克公司在先商號權益,也不能認定被異議商標系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故被異議商標的注冊未違反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裁定被異議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博克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法院認定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被訴裁定主要證據不足,故判決撤銷被訴裁定,并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裁定。
劉*群不服,提起上訴。
劉*群認為,其一直在快消品行業工作,并且根據商標法的相關程序申請注冊了黑人、“facebook”等商標,而且“黑人”商標在2004年的知名度已經由在先的判決予以了認定,故不存在違反商標法的情形。
北京市高級法院認為: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該項規定的立法精神在于貫徹公序良俗原則,維護良好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營造良好的商標市場環境。
根據該項規定的文義,其只能適用于已注冊商標的撤銷程序,而不適用于商標申請審查及核準程序。
但是,對于在商標申請審查及核準程序中發現的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若不予制止,等到商標注冊程序完成后再啟動撤銷程序予以規制,顯然不利于及時制止前述不正當注冊行為。
法院認為,前述立法精神應當貫穿于商標申請審查、核準及撤銷程序的始終。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及法院在商標申請審查、核準及相應訴訟程序中,若發現商標注冊申請人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注冊商標的,可以參照前述規定,制止不正當的商標申請注冊行為。
本案中,劉*群在多個商品類別上申請注冊了“facebook”商標,還在第29類商品上注冊過“黑人”、“壹加壹”等商標。
劉*群的前述系列商標注冊行為具有明顯的復制、抄襲他人高知名度商標的故意,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有損于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
同時,中國采取商標注冊制度,按照先申請原則對商標是否準予注冊予以審查,但是商標本身的價值應當是區分商品及服務來源的標志,商標的注冊應當是以具有使用的意圖為前提,從而才能發揮商標的本身價值。
若申請人以囤積商標進而通過轉讓等方式牟取商業利益為目的,大量申請注冊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顯然違背了商標的內在價值,亦將影響商標的正常注冊秩序,甚至有礙于商品經濟中誠實守信的經營者進行正常經營,故該種旨在大量搶注、擾亂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
北京市高級法院認定,參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關于禁止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的立法精神,本案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不應予以核準。
原審判決對此認定正確,劉*群相關上訴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
據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解讀】 (一)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 1、復制、摹仿、翻譯他人馳名商標申請注冊的行為(《商標法》第十三條)。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行為(《商標法》第十五條)。
3、搶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后段)。
4、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二)損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惡意搶注行為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前段規定申請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實際上是禁止惡意將他人具有商業價值的商號、外觀設計、作品、姓名、肖像等搶注為商標。
(三)以獨占公共資源為目的的搶注行為 此類搶注行為的基本特征在于將本屬于公共資源的標記搶注為商標,商標注冊后妨礙他人的正當使用造成市場秩序混亂,或者使用時容易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產地或者特點等發生混淆。
例如:
商標注冊流程圖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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