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批專利申請資助撥款名單的通知,專利費用減繳講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8 15:32:24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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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批專利申請資助撥款名單的通知
來源: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各有關單位/個人: 根據《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財規〔2014〕18號)的有關規定,我委受理了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專利申請資助項目,經審核,共計2,398個資助申請單位及個人符合資助條件(詳見附件1),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因資助領款人員眾多,為減少排隊等待時間,現實行集中受理,請各有關單位/個人按以下安排盡快前來辦理領款手續: 確因客觀原因未按以上時間前來辦理的申請人可在2018年8月每周二或周三8:30-17:00辦理本批領款手續。
因本年度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預算有限,未按以上時間辦理領款手續的申請人本年度不再辦理領款手續。
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0日。
二、單位辦理資助領款須提供(一)單位賬戶證明(賬戶證明打印方式詳見第五點),蓋單位公章;(二)收款收據(蓋財務章),付款單位請注明為“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收款收據內容填寫“專利申請資助經費”;(三)如單位名稱變更還需提交“變更(備案)通知書”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三、個人辦理資助領款須提供(一)個人賬戶證明(賬戶證明打印方式詳見第五點);(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三)如果委托他人代領還須提供委托證明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發放資助款實行網上撥付,請領取資助的單位或個人到深圳市知識產權服務大廳13、14號窗口排隊核驗領款材料。
五、為提高撥款效率,已上線賬戶證明模塊。
請注意本次打印賬戶證明方式發生變化,往年發布的賬戶證明模板停止使用。
請領款人在資助申報系統中點擊“打印賬戶證明”,登錄賬戶證明模塊,選擇類別、領款批次,檢索并正確填寫相關信息后,打印賬戶證明。
系統操作過程中需驗證身份,目前驗證方式為提供與領款人關聯的任一“資助申請編號”和相應的“證件號碼”。
如操作過程中申請人遺忘資助申請編號,可到資助領款受理窗口向工作人員申請查詢。
賬戶證明模塊使用方法參見附件2。
六、業務聯系人:董振,聯系電話:26612232。
業務辦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市軟件產業基地4棟C座六樓知識產權服務大廳。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專利申請資助撥款名單 2。賬戶證明模塊使用方法 3。單位辦理領款收據填寫內容及領款材料粘貼提示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4月28日
專利費用減繳講解
問:申請人請求減繳專利費用時,辦理費減備案手續需要提交紙質的證明文件嗎?有無時間限制? 答:需要。
根據《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規定,個人應當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證明。
無固定工作的,提交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于其經濟困難情況的證明;企業應當提交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在匯算清繳期內,企業提交上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請求減繳專利收費的,應當提交法人證明材料復印件。
如果備案人類型填寫正確,備案系統中會告知申請人應當提交的材料類型,同時,會根據屬地原則,將備案信息推送至相應的代辦處,如果屬地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代辦處,則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任選一個代辦處。
在備案信息“預覽”界面下部,是“重要提示”欄,相關備案信息的審核機關、聯系方式、證明文件的提交時限均在該處有提示,備案人應按照提示信息的要求提交證明文件。
問:備案填寫完成提交后,狀態顯示為“待審核”“合格”或“不合格”,分別是什么意思? 答:費減備案請求提交后,在審核機關審核前,該費減備案請求的狀態是“待審核”;如果該備案請求已經審核機關審核通過,狀態為“合格”;如果經過審核,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證明文件明顯不符合規定,審核機關即給出“不合格”的結論,費減備案資格失效。
問:費減備案審核不合格后,備案人當年是否可以重新辦理費減備案?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虛假證明材料有什么后果? 答:可以,例如A備案人,備案信息審核不合格以后,任何人均可以針對A再次辦理備案。
而原始提交人可以點擊已經審核“不合格”的原有提交信息,選擇“重新備案”。
需要注意的是,若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虛假證明材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查實后將撤銷減繳專利費用決定,通知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指定期限內補繳已經減繳的費用,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5年內收費減繳資格。
問:如果企業或單位更名了,該如何辦理費減備案的更名手續? 答:對于已經審批合格的備案信息,如果單位發生更名,應當由原始辦理人(即在費減備案系統中該費減備案信息的提交人)點擊該備案信息,點擊“審核信息”下方的“名稱變更”功能鍵,輸入變更后的名稱。
需要注意的是,名稱和證件號碼應當與公安部門或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的數據庫中記載的驗證一致,否則無法變更名稱。
問:辦理費減備案時,有時會提示“證件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存在正在進行的業務”,是什么原因? 答:這種情況是由于在此之前已經有人使用此證件號碼辦理了當年的費減備案手續,系統不允許出現同樣的證件號碼辦理重復的業務,所以會有上述提示。
問:辦理費減備案時,為什么備案年度有時只能選擇當年,有時卻能選擇當年和下一年度? 答:每年的第四季度(即從當年10月1日)起,可以辦理下一年度的費減備案,如2017年10月1日起,可以在費減備案系統同時辦理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費減備案,這樣只需要辦理一次手續,費減備案的有效期就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受理處 謝輝供稿)
國知局公布40件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典型案例!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發布關于確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典型案例的通知。
通知指出,經企業申報、地方局推薦、專家評審等環節,確定40個案例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典型案例。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關于確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為充分發揮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探索運用知識產權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路徑,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典型案例征集遴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0〕895號),經企業申報、地方局推薦、專家評審等環節,確定40個案例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典型案例(名單見附件)。
案例詳情將陸續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和中國 “強企業,樹典型——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專欄公布。
請各地方知識產權局進一步加大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培育、指導和服務力度,加強典型案例宣傳推廣,助力更多企業運用知識產權有效提升市場競爭優勢。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典型案例名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 (聯系人及電話: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馮絲雨 徐俊峰 010—62086559 62086568)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典型案例名單 *本文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知 【 知識產權官網】 知識產權,是國內團隊規模、服務水平及實力領先的綜合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成立于2003年,專注于知識產權服務領域,為客戶提供專業、一體化的知識產權解決方案,服務內容包括:專利代理、商標代理、版權登記、涉外服務、知識產權訴訟、預警、運營、政府項目申報等。
知識產權立足于深圳,在北京、上海、廣州、佛山、東莞、武漢、宜昌、南昌、鄭州、石家莊、長沙、西安等地設有辦公機構,并在新加坡設有辦公機構。
深圳市第二批專利申請資助撥款名單的通知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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