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保護期限,技術合作協議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5 14:56:24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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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的保護期限
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非常重視,保護知識產權是我國進行產業升級的重要推手之一。
當前我國的發明以對現有技術的改進占大多數,如為現有產品增添新的技術特征,只要這種添加和組合能夠產生新的技術效果,解決技術問題,就屬于發明,能夠獲得專利權的保護。
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發明專利保護什么以及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相應的問題。
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例如對機器、設備、部件、儀器、裝置、用具、材料、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發明。
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發明。
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
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種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
(一)專利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二)企業將科研成果申請專利,是企業實施專利戰略的基礎。
(三)專利的質量與數量是企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能力的體現,是企業在該行業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四)企業通過應用專利制度可以獲得長期的利益回報。
(五)企業擁有專利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基金等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必要前提條件。
一是為了保護發明創造的專有權,尊重發明人、設計人所付出的勞動,另一方面是為了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技和經濟的發展。
專利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其價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進入交換領域,這就要求有一種法律制度《專利法》,將這種發明創造及其價值進行保護。
各國專利法的規定不同。
最短有5年以下的,如伊朗、委內瑞拉等。
大部分國家規定在10~20年之間,如英國為16年,美國為授權后保護14年,聯邦德國為18年,法國為20年。
還有的國家規定了幾個期限,申請人可以自行選擇,如阿根廷、智利等。
期限開始的時間,有的國家規定從提出申請之日起算,有的國家規定從授予專利權之日起算。
中國的《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都自申請日起計算。
技術合作協議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范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范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咨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 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于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于乙方擁有。
最新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范本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許可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該專利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為(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請日為 年 月 日,授權日為 年 月 日,專利的法定屆滿日為 年 月 日。
并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工藝; ——鑒于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于 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 , 設備,人員 及其它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工藝等);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定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
如: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 發明創造名稱: 。
技術秘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于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凈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后,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后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并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專利申請的保護期限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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