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公告的主要內容,不確定專利申請日的情形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5 14:53:49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公告的主要內容,不確定專利申請日的情形有哪些
專利公告的主要內容
專利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一、直接侵權行為。
主要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或利用專利方法獲得的專利產品,以及制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其表現形式包括:(1)制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2)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3)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4)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5)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6)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7)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仍然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假冒專利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幾種:(1)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冒充專利的行為冒充專利的行為是指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1)制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2)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繼續在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上標注專利標記;(3)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4)在合同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5)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四、間接侵權行為。
這是指行為人本身的行為并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為。
例如,行為人知道有關產品系只能用于實施特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原材料、中間產品、零部件、設備等,仍然將其提供給第三人以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權利人主張該行為人和第三人承擔連帶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該第三人的實施不是為生產經營目的,權利人主張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間接侵犯行為中要注意以下幾點:(1)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托,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為。
此時受讓人若利用了該項專利技術制造了專利產品,那么受讓人和轉讓人構成共同侵權,要承擔連帶責任。
(2)其他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權的行為,行為人與侵權人構成共同侵權,承擔連帶責任。
不確定專利申請日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國知識產權當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要申請專利的時候,一般是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同時也要了解它的發布日期是否是公開情況,接下來法律會在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專利的發布日期是不是公開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不一樣,是兩個概念。
1、公開日: 是指專利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的日子。
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公開日是針對發明專利而言,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沒有公開日)。
2、授權公告日: 是指專利部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的日子。
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因此,公開日只是審核的開始,授權公告日是專利成功的標志。
公開是發明專利申請審查的一個程序,目的在于讓公眾知道有人想要申請被公開的發明,從公開到授權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遞交能夠證明被公開專利申請不具備新穎性或創造性的材料,這樣做的目的應該是利用社會公眾力量來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專利申請被公開一段時間后,專利局才會對專利申請進行正式審查,比如權利要求書是否清楚,說明書是否充分公開,發明是否具備三性,同一個申請中的多個發明之間是否具備單一性等,在申請滿足以上要求后,就可以授權。
(一)不確定申請日的情形 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不予受理,即不確定申請日: 1、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 2、申請文件未使用中文的; 3、申請文件不是打字或者印刷的,附圖不是用制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的; 4、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的; 5、申請人無權在我國申請專利,或者在我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申請人未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申請專利的; 6、申請人請求保護的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無法確定的。
(二)關于申請日確定的其他問題 1、申請文件通過郵寄提交的,如果信封上寄出的郵戳日不清晰,除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明外,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日為申請日。
2、說明書中寫有對附圖的說明,但申請文件缺少附圖或者部分附圖的,如果申請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內補交了附圖,則應當以提交附圖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期限取消了說明書中對附圖的說明,則以原提交日或者郵寄日為申請日。
專利復審委員會主要職能
起訴對方侵犯專利權要向法院交什么證據?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最新專利年費交納憑證。
詳細內容下面就起訴對方侵犯專利權要向法院交什么證據?(一)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1、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最新專利年費交納憑證。
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提交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具的檢索報告。
2、利害關系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3、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專利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專利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專利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
4、專利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二)原告應當提交下列侵權證據,以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征對比材料等證據。
(三)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賠償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1、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3、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賠償數額。
專利公告的主要內容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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