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限制,專利權可不可以轉讓?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5 11:41:5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限制,專利權可不可以轉讓?
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限制
一、申請發明專利的程序1、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信息;2、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撰寫一份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檢索3、向國家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文件,取得專利申請號,并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費用;4、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申請日起的18個月后,將在專利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專利申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5、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專利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專利申請公開后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交納專利實審費用;6、經實質審查,該專利符合發明的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授予專利權,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維持費、當年年費、印刷費、證書工本費,取得發明專利證書;授權的發明專利將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發明專利申請的的優先權,則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相關情況。
二、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供的技術資料1、權利要求書:說明要求保護的發明內容,該內容是指該發明的實質性技術特征。
2、說明書摘要:概括說明該發明(300字以內)。
3、說明書:說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說明與發明有關的背景技術;說明本發明的目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說明該技術方案的達到的效果和優點;證明該效果和優點的相關實驗和數據。
具體地:涉及機械領域的發明,應提供該產品專利的結構示意圖,說明產品的結構、形狀特征,各部件名稱及連接關系,工作原理。
涉及電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各元器件名稱,及元器件之間的電氣關系。
涉及化學領域的發明,應提供具體化學物質的名稱,制備方法、工藝條件。
涉及化工設備系統的發明,應當提供各個設備之間的連接關系,具體說明與發明有關的設備的結構特征、連接關系。
涉及藥物發明的,應提供藥物的成分、含量、制備方法、臨床或動物實驗的方法和試驗數據。
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領域的發明,應提供須保藏的證明。
4、附圖說明(如果需要)5、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具體舉例說明本發明。
三、申請發明專利的時間申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大約需要2年半以上的時間,取得專利權后,每年須按規定交納年費;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20年,從申請日起算。
發明專利不能續展。
專利權可不可以轉讓?
專利權可以轉讓。
提醒您,專利轉讓是擁有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
轉讓專利申請或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專利轉讓包括出售、折股投資等多種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1。專利權是兩權一體的權利,既有人身權,又有財產權。
2。專利權的取得須經專利局授予。
3。專利權的發生以公開發明成果為前提。
4。專利權具有利用性,專利權人如不實施或不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有關部門將采取強制許可措施,使專利得到充分利用。
授予專利權一般需經過如下程序: 1。申請人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提交申請文件; 2。由專利局受理并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僅限發明專利); 3。經實質審查后發現沒有駁回理由的,就授予專利權,發給專利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專利技術的轉讓方式
我們知道專利技術是可以進行轉讓的,只要符合相關轉讓的規定,就可以辦理轉讓手續,然后獲得相應的報酬,那么具體轉讓的方式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專利技術的轉讓方式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
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于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企業買進專利或者股東采用專利來入股的,都涉及到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包括了專利申請權轉讓和專利權轉讓兩種,兩者的區別在于:轉讓的專利有沒有授權。
轉讓專利的具體流程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在專利轉讓之前,受讓人要核實清楚轉讓的專利的法律狀態,比如,是不是有多個專利權人,專利的狀態是有效的,還是無效,專利有沒有進行過質押等。
第二、簽訂專利轉讓合同的書面合同,要清楚專利轉讓的方式,轉讓價格,合同的生效時間等。
第三、專利轉讓實行登記生效的制度,所以在簽訂專利轉讓合同之后,需上交知識產權局專利行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后的公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專利轉讓要上交的材料主要有: 1、經轉讓雙方當事人簽章的專利權轉讓合同書;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3、專利證復印件和法律狀態證明書; 4、與原代理機構的解聘書,和與受讓人簽訂的新代理委托書; 5、如果是要對外進行專利技術轉讓的,還需提交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出口許可證》和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
另外,任何個人和單位,如果要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先經由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才可繼續辦理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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