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合同可以轉讓嗎,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區別?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5 11:37:2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合同可以轉讓嗎,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區別?
專利合同可以轉讓嗎
合同的權利義務均可以依法轉讓。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2、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區別?
專利技術轉讓類型包括以下六種:普通實施許可;獨占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分售實施許可;交叉實施許可;專利權轉讓。
接下來,的小編為您介紹專利技術轉讓類型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1、普通實施許可:許可方(即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實施其專利,許可方仍保留使用該項專利或再與第三方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
2、獨占實施許可:被許可方取得獨占實施該專利的權利,任何他人(包括許可方)都不得實施該專利。
3、排他實施許可:被許可方有權實施,許可方也有權實施,但許可方不得再許可任何第三方實施。
4、分售實施許可:被許可方可以在許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許可方的專利。
5、交叉實施許可:兩個專利權人以技術互惠交換的形式相互使用對方的專利。
6、專利權轉讓: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轉讓給他人。
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兩者既有相同之處,也有本質上的區別: (一)專利權轉讓中訂立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 (二)專利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后,轉讓人為專利權人,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則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前,轉讓人為專利申請人。
1、提交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專利權轉讓合同; 2、專利權及受讓人身份證明,或工商變更證明材料原件(如涉及申請企業名稱變更等); 3、專利證書及法律地位證明復印件; 4、原代理機構的解聘函和受讓方的新委托書; 5、涉及專利技術轉讓的,應當根據技術的性質增加下列文件和(或)程序: (1)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發布的《技術出口許可證》; (2)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或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
專利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籌劃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對于那些從事高科技研究、發明創造等的人來講,繳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是習以為常的事情。
但如何做好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稅收籌劃他們卻鮮有人過問。
其實,對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稅收籌劃還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例如,科研人員張某在2006年初發明了一種新技術。該技術獲得了國家專利,專利權屬其個人擁有。
由于該專利實用性極強,許多企業出高價準備購買。
其中,甲公司開出了100萬元的最高價,并提出了兩套購買方案。
方案一,張某單純將其轉讓,甲公司向他支付專利費100萬元;方案二,張某將該專利折合成股份作為對甲公司投資,甲公司讓其擁有相同價款的股權。
按近年來甲公司的經營狀況,張某每年預計可從甲公司獲取股息收入不低于10萬元。
科研人員張某應采取哪個方案? 方案一:直接轉讓專利技術。
按照營業稅的有關法規規定。轉讓專利權屬轉讓無形資產。
適用稅率為5%,張某則應納營業稅等稅費=100×5.5%=5.5(萬元)。
因此,繳納營業稅后,實際所得為:100—5.5=94.5(萬元)。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轉讓專利使用權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00—5.5)×(1-20%)×20%=15.12(萬元);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實際所得為: (100—5.5)一15.12=79.38(萬元);兩稅合計,張某繳納了20.62(即5.5+15.12)萬元的稅,實際所得為79.38萬元。
方案二:折合股份投資入股。
首先,按照營業稅有關規定,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其次,依照個人所得稅法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第35號) “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規定,擁有股權所取得的股息、紅利,應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那么,張某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0×20%=2(萬元),稅后所得為:10-2=8(萬元)。
通過專利投資,張某當年僅需負擔2萬元的稅款。
如果每年都可獲取股息收入10萬元,只要經營10年,張某就可以收回全部轉讓收入,且還可得到100萬元的股份。
專利合同可以轉讓嗎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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