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的申請文件如何排列,簽訂專利許可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4 16:18:33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提交的申請文件如何排列,簽訂專利許可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提交的申請文件如何排列
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最高法《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九十條規定: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即只要債權人持有金錢債權執行依據,就可以申請參與財產分配。
金錢債權執行依據包括: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2、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3、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簽訂專利許可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專利許可都是經過一系列的申請的,那么專利許可合同有幾種類型?簽訂專利許可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普遍許可合同,又稱非獨占許可合同,依據此類合同,轉讓方允許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其專利技術,同時保留自己實施和允許任何第三人實施該范圍內專利技術的權利。
(二)排他許可合同,又稱獨家許可合同,是指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圍內享有使用專利技術的權利。
(三)獨占許可合同,又稱完全許可合同,是指被許可人對專利技術的實施享有獨占的使用權,轉讓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規定的期限和范圍內,自己實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專利,也不得與第三人簽訂任何其他形式的許可合同。
(四)分售許可合同,是指被許可人除了在規定的地域和期限內使用專利外,還可以將使用的專利的全部或部分轉售任何第三人。
(五)交叉許可合同,又稱互惠許可合同,是指兩個專利權人以價值相當的技術互惠交換的一種許可合同。
需要對合同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合同雙方應對合同對方的資產狀況、信譽狀況以及是否有簽訂此類合同的合法的主體資格等作調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技術轉讓合同是合法擁有技術的權利人,將現有特定的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讓與他人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許可合同是合法擁有技術的權利人,將現有特定的專利、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許可他人實施、使用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項目的名稱,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注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專利技術的內容和專利的實施方式; (二)實施許可合同的種類; (三)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圍; (四)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條款; (五)專利權瑕疵擔保和保證條款; (六)專利許可使用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額的計算方法
優先權能否成為行政撤銷的理由
撤銷判決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提交的申請文件如何排列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簽訂專利許可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專利申請 如何申請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