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民事訴訟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專利發明的授權階段知識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4 01:35:59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律師在民事訴訟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專利發明的授權階段知識
律師在民事訴訟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內容:1、準備好財產保全。
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
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后15日內提出訴訟。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
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如需要申請傷殘鑒定、三期鑒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并提出遞交給立案庭。
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6、開庭審理階段。
7、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序),判決書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階段。
專利發明的授權階段知識
專利發明在受到國家鼓勵后如同雨后春筍一般,人們都致力于通過知識產權來賺錢。
發明專利可以說是比較輕松的牟利方式,但是需要大量的知識作為儲備。
很多人都不解,專利發明人有沒有數量限制。
那么專利發明人可以寫幾個?下面由小編為你一一解答。
《專利法》是專門用來調整專利有關的法律關系的規范,在《專利法》中沒有明確的說明專利發明人的人數問題,根據“法不禁止則自由”的原則,在民法領域,一般認為在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做出的行為都是法律允許的。
所以,專利發明人的人數是沒有限制的。
專利發明人的認定。
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
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試驗員、描圖員、機械加工人員等,均不是發明人或設計人。
其中,發明人是指發明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完成人。
綜上,專利發明人的人數是沒有限制的。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3)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4)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
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經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復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進行校對、修改后,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通知書后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并在2個月后于專利公報上公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發明專利侵權的舉證責任怎樣
發明專利侵權的舉證責任怎樣呢?想必很多人都對此有所疑惑,若對這類問題有著類似或相同的疑問,相信在仔細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會有所收獲、有所裨益。
接下來就是由小編帶來發明專利侵權的舉證責任怎樣的有關知識,以供大家參考借鑒。
一、原告享有的專利權合法有效的證據 根據原告(即起訴人)身份的不同,可以分為:專利權人起訴、專利權人的合法繼承人起訴、獨占許可的被許可人起訴、排他許可的被許可人起訴、普通許可的被許可人起訴5種類型以及1種特殊的涉及新產品的制造方法專利訴訟。
1、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最新的專利年費繳納憑證。
若是關于實用新型專利侵權訴訟的,還應當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權力要求書為準,說明書及附圖的內容僅用來解釋權利要求書的內容,但不能引入權利要求。
2、專利權人的合法繼承人起訴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項的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繼承關系的證明。
3、獨占許可的被許可人起訴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項的材料外,還需提交獨占許可使用合同。
4、排他許可的被許可人起訴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項的材料外,還需要提交排他許可使用合同以及專利權人放棄訴訟的證明材料。
5、普通許可的被許可人起訴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項的材料外,還需要提交普通許可使用合同以及專利權人明確授權被許可人提起訴訟的證明材料。
6、涉及新產品的制造方法專利訴訟的,雖然專利法規定了被告“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但并不意味著原告沒有舉證責任。
原告的舉證責任是(1)證明原告有一項產品制造方法的有效發明專利;(2)該方法專利使用的結果是產生一項新產品;(3)被告制造了與其新產品相同的產品。
二、被告實施了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原告應當盡可能的提供下列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1、侵權人生產的被控侵權的產品,這是最直接的證據; 2、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收集到被控侵權的產品,則可以先提供諸如侵權人在報刊上刊登的銷售其產品的廣告、宣傳單、與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等間接證據; 3、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者和使用者明知該產品是侵權產品而進行銷售或使用; 4、被控侵權產品與權利人的專利權利要求書進行比對,說明其技術特征如何落入了權利人專利的保護范圍,即證明侵權成立。
三、侵權行為導致了損害后果的發生 《專利法》(2008)第65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律師在民事訴訟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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