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案件訴訟程序,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情形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4 01:15:5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侵權案件訴訟程序,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情形
專利侵權案件訴訟程序
現在社會對于專利侵權的行為還是時有發生的,那么被發現之后需要進行賠償,我們經常遇到有關大企之間的專利侵權案件都是進行相應的巨款賠償,所以發生專利侵權訴訟的情形時有發生,接下來就由小編整理的關于專利侵權案件訴訟程序的相關內容。
專利侵權訴訟是指當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專利權被他人侵犯時,在掌握一定證據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途徑。
專利侵權的訴訟流程如下: (1)咨詢。
向律師詳細介紹案件的基本情況,確定最佳訴訟策略,簽訂委托代理書。
(2)訴前。
根據案情及當事人情況,選擇確定管轄法院,選擇執法環境好的法院;就訴前保全進行充分溝通,如有必要,進行訴前保全的文書和程序準備;為了防止證據滅失,訴前要固定好被訴方的侵權證據,如果需要進行網頁保存,選擇有資質和法院會予以采信的平臺。
(3)訴訟文書準備。
當事人基本信息應當全面詳細。
工商登記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兩方面的信息都要寫明。
當事人為企業的,提交的營業執照應有最新年檢信息。
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案由確定訴狀中的案由。
侵權事實、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管轄法院信息等內容應當準確、簡明。
(4)審理和判決。
充分注意焦點問題、重點問題;注意訴狀是否變更請求、事實和理由;注意訴訟請求事項,可能需要再次向法庭明確,并注意庭審筆錄;注意陳述要點、舉證要點、質證要點、需要重點強調問題等內容。
1、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提出協商意向時一般可以向侵權方發送侵權警告函。
這在我國專利法中并無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卻被經常使用,而且還常取到較好的作用。
2、行政裁決或協調專利權人在侵權人侵權事實和證據充分確鑿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后作出行政處罰。
在行政裁決過程中,有關專利行政部門基于有關當事人的申請,可對專利侵權的民事責任進行調解。
3、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后,亦可徑自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等。
同時有權申請對侵權人的侵權事實和證據進行訴訟保全,申請法院強制令,禁止侵權人繼續侵權行為。
為保證經濟賠償的切實執行,專利權人在起訴的同時,可向受理法院申請對侵權人的等額財產進行訴訟保全。
專利權人要收集的證據,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 1、有關侵權者情況的證據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因此,侵權者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注冊資金、人員數、經營范圍等情況,都是專利權人首先應了解的。
了解這些情況對專利權人對付專利侵權應采取什么樣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前提是必須要有侵權行為。
因此,證明侵權者確實實施了侵犯專利權的行為的證據在處理侵權過程中是至關重要的。
這些方面的證據有侵權物品的實物、照片、產品目錄、銷售發票、購銷合同等。
3、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 專利權人可以向侵權者要求損害賠償。
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可以是專利權人所受的損失。
但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因對方的侵權行為,自己專利產品的銷售量減少,或銷售價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費用或少收入的費用等損失。
要求損害賠償的金額也可以是侵權者因侵權行為所得的利潤。
專利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侵權者的銷售量、銷售時間、銷售價格、銷售成本及銷售利潤等。
以此為依據,計算侵權者所得的利潤。
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情形
專利權人認為自己的中國專利受到侵害后,應首先將對方技術與自己的專利技術進行認真的對比分析,看對方的技術特征是否確實落入自己專利的保護范圍內,以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
專利權人往往會過高估計自己的專利權,因此,最好委托中國的專利律師對是否構成專利侵權進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見。
因為中國的專利律師熟悉中國的法律,又是站在客觀的立場上進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見比較客觀公正,可以作為決策時的參考。
有關專利和專利的專利性分析最好委托中國專利律師進行,其理由與上述委托中國專利律師分析專利侵權的相同。
然后,專利權人還應對自己的中國專利權的專利性進行分析,以確定其有效性。
因為,根據中國規定,中國專利局只對進行實審,而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不進行實審,只進行形式審查。
因此,一般情況下,如果是發明專利,對其專利三性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可以不進行分析,只要檢查一下年費是否繳納,專利是否有效即可。
而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必須認真進行專利三性分析。
只有該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具有專利性,確實是有效權利的前提下,才宜對專利侵權者采取行動。
否則,一旦對方向中國專利局對該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該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就會因缺乏專利性而被宣告無效。
專利權人在確認自己的專利權有效、專利侵權成立之后,方可著手進行下一步工作。
專利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是什么
專利權是專利人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
接下來,關于專利侵權的判定步驟的詳細內容,就由小編為您做更進一步的解答吧! 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范圍。
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
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這里技術特征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你那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征彼此替換后,所產生的效果相同。
根據現行專利法,專利侵權行為的具體形態可分為: (一)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行為。
這類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未經權利人許可和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包括以下3種具體形式: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明專利產品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使用他人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制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這類專利侵權行為是指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第八十四條規定,包括以下4種具體形式: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
根據專利法五十九條的規定,這類行為需要承擔一般的民事侵權責任,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處罰。
(四)除法律明確規定之外,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還存在兩種侵權行為:過失假冒,即指行為人本意是冒充專利,隨意杜撰一個專利號,而碰巧與某人獲得的某項專利的專利號相同。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行為無假冒故意,但其行為結果仍然構成了假冒他人專利。
反向假冒,即指行為人將合法取得的他人專利產品,注上自己的專利號予以出售,這種行為顯然不夠成“假冒他人專利”,但事實上侵害了合法專利權人的標記權,仍是一種侵權行為,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依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銷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來源合法”時,才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仍然構成侵權,應承擔停止侵害和消除影響的責任。
也就是對善意的銷售或使用者來說,停止侵害和消除影響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賠償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但這種混合原則的使用范圍不能延及制造或進口專利產品的行為。
過錯不是專利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在確定行為人的侵權責任時,對停止侵權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而賠償損失責任則按不同的場合分別適用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
對同一專利侵權行為可以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來確定不同的民事責任,應當說與傳統理論對侵權行為歸責原則的認識更為合理。
專利侵權案件訴訟程序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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