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什么條件下適用法定賠償計算專利權侵權,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之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22:48:0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法院在什么條件下適用法定賠償計算專利權侵權,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之后還能恢復嗎
法院在什么條件下適用法定賠償計算專利權侵權
起訴對方侵犯專利權要向法院交什么證據?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最新專利年費交納憑證。
詳細內容下面就起訴對方侵犯專利權要向法院交什么證據?(一)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1、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最新專利年費交納憑證。
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提交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具的檢索報告。
2、利害關系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3、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專利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專利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專利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
4、專利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二)原告應當提交下列侵權證據,以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征對比材料等證據。
(三)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賠償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1、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2、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3、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賠償數額。
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之后還能恢復嗎
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專利時,專利管理部門依據情況對專利進行鋪戶審查和實質審查,而在審查時發現有駁回理由的,會要求申請人在一這的時間內進行答復,那么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之后還能恢復嗎?接下來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以供大家參考。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駁回后申請人在答復期內沒有答復的,可視為撤回申請,申請人能不能恢復申請的,應該咨詢專利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答復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1。法定期限:法定期限是指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期限。
例如,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請求期限(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1)指定期限:指定期限是指審查員在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作出的種種通知中,規定申請人、專利權人或者其他當事人作出答復或者進行某種行為的期限。
例如,根據專利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改,該期限由審查員指定。
又如,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當事人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專利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附具中文譯文,該期限也由審查員指定。
指定期限一般為兩個月。
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中,申請人答復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期限為四個月。
對于較為簡單的行為,也可以給予一個月的期限。
上述指定期限自推定當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計算。
2。期限的計算 (1)自申請日、優先權日、授權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計算定日期起計算的。
例如,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專利權的期限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要求外國優先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在十二個月內提出,該期限的起算日為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優先權日)起計算。
(2)以通知和決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計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決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計算。
例如,審查員根據專利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指定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修改其申請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請人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請人收到授予專利權通知之日起計算。
推定收到日為從專利局發出文件之日(該日期記載在通知和決定上)起滿十五日。
例如,專利局于2001年7月4日給申請人發出的通知書,其推定收到日為2001年7月19日。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后,專利局認為申請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應當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復審決定可能有兩種不同的結論: (1)維持原駁回決定,駁回復審請求。
(2)確認復審請求理由成立,或者確認經申請人修改后,申請文件已克服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決定撤消原駁回決定,申請退回原審查部門重新審查。
復審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發明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侵權行為的處理機關有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的知識產權當中,我們可以知道,對于一些發明專利來說,如果受到侵權行為的情況下面一般是會根據損失來進行計算的,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發明專利侵權如何賠償問題的解答,我們帶著問題一起往下看。
第一,按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計算。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第二,按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第三,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數額、該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在我國,專利侵權行為的處理機關包括:專業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
《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對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里的“專利管理機關”,包括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放城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
法律依據:根據《專利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侵權賠償計算方式有四種:專利權人因侵權受到的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倍數確定;法定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法院在什么條件下適用法定賠償計算專利權侵權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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