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專利侵權賠償標準,申請醫藥專利有哪些注意事項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22:47:20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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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利侵權賠償標準
在很多行業,技術的更新是很快的,很多企業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要對技術發明申請專利,獲得專利權之后,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有他人侵權,可以要求停止侵權,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那么技術專利侵權賠償標準是什么?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應當依法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
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專利使用費的合理倍數確定。
由于這一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很難簡單地加以實施。
1、賠償數額,以權利人實際遭受的實際損失為準,或者是侵權人實際獲得的非法收益為準。
(1)權利人遭受的實際損失,這個主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計算,如被侵權產品的減少量與該產品的合理利潤的乘積。
(2)侵權人因侵權行為取得的利潤,可以按照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額乘以每一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計算。
侵權行為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潤,一般按侵權行為人的營業利潤計算。
侵權行為人的業務完全以侵權為基礎的,可以計算其銷售利潤。
2、賠償的數額亦可根據專利許可使用費來確定。
這種方法確定賠償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專利許可使用費的三倍,以此方法計算的前提是侵權人收益和被侵權人損失都難以確定。
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形式要件主要有: (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 (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 (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范圍。
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
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 (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 (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這里技術特征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你那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征彼此替換后,所產生的效果相同。
1、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2、行政裁決或協調專利權人在侵權人侵權事實和證據充分確鑿的情況下,可向專利局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核實后作出行政處罰。
3、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后,亦可徑自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等。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申請醫藥專利有哪些注意事項
研發出新的藥品,想要申請專利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是藥品能申請專利還是制藥的方法能申請專利。
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原研藥的專利保護期是多久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明專利保護期限 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對發明作了如下的定義:“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一般來說,專利中所說的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形成解決某種問題的技術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產品或者實際應用,但必須具有實用性,也就是說,根據你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實現你的發明目的。
在這個前提下,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相當寬,一般來說,我們只指出發明專利不保護的范圍,其它的,只要是屬于專利法的技術方案,就可以認為是在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之中。
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是很廣的,相比來說,實用新型對于產品的配方、工藝、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換、系統、部分醫療器具、不涉及產品的線路設計等等都不予保護,而所有這些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保護。
發明專利保護的期限,從申請日起算,只要你按時繳納年費,可以達二十年;而實用新型保護期限是10年,因此,對于一個生存周期較長的發明創造來講,申請發明專利可以獲得比實用新型專利長得多的保護時間。
1、“摸底排查” 檢索在先 文獻檢索是一切科研工作的“先行兵”,對專利文獻進行“摸底排查”不僅僅可以確保醫藥研發項目的新穎性,還可以從分利用專利信息,為自身的研究提供方向和靈感。
但是,由于藥品的研發周期較長,發明人要做出一定的成果,往往需要幾年的時間。
在這段時間中,別人很可能發表了相同主題內容的文章,或者公布了相同主題的專利申請。
所以,如果申請人在研發的過程中過于投入,忽視了其他同行或者競爭對手的進展情況,應該在申請以前再次進行文獻檢索,確認自己要申請的專利是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的。
2、力求新穎,嚴格保密 關于醫藥的發明創造無論是申請發明專利還是外觀設計專利,根據《專利法》第22條的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必須具有新穎性。
這就要求,發明人在申請專利前一定要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具體而言就是,專利申請前不能公開技術方案,在項目研發的過程中,不得對外透露所研究的內容、目的、方向,甚至于課題名稱。
3、抓準時機 蓄勢待發 醫藥類的發明創造與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申請時必須達到專利申請實用性的要求。
這就要求發明人要根據研發的進程,抓準專利申請的最佳時機,蓄勢待發,一舉攻下。
藥物研發實驗大致可分為實驗室研發和臨床實驗兩個階段,中細軟專家建議,發明人在做完必要的實驗,取得關鍵的數據,并對基本數據和實驗方法加以整理形成規范性的文件后,就可以著手專利申請工作。
如此不僅可以搶占專利申請時間上的先機,還具備了可以支撐了實用性的關鍵數據。
醫藥行業既是國家的重要產業支柱,又是無形資產集中的主要領域。
因此,對醫藥知識產權的保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 鼓勵醫藥科技創新 新藥的研究開發是一項高投人、高風險、費時長、效益大的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進行新藥的設計與篩選、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生產工藝優化、申報、審批及市場開發等大量的工作。
只有通過專利法等法律或行政手段有效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才能保護研究開發者的積極性,保證醫藥科技創新的不斷發展。
(二) 推動醫藥科技產業化發展 由于知識產權的無形性和可復制性特點,醫藥科技創新必須及時轉化為產品,才能創造財富和價值。
發達國家往往將其藥品銷售額的10%、15%用于新藥的研究與開發,其目的正是新藥研制產業化后的高額利潤。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實施,可以從法律和行政等各方面促使高新技術轉化為生產,有利于加強科研與生產管理,解決科研與生產相脫離的問題。
(三)加強醫藥國際貿易交流 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已經加入大多數主要的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公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也基本完善。
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可以吸引更多的國家和企業在我國進行醫藥開發的技術投資與科研合作,也有利于我國醫藥產品與技術,尤其中醫藥產品的對外出口與貿易。
(四) 提高企業競爭意識與能力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將得到更加嚴格的實施,我國長期以來以仿制無自主知識產權藥品為主的絕大多數醫藥企業會面臨更加嚴峻的競爭形勢。
醫藥企業能否在殘酷的國際與國內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很大程度上將取決于是否擁有更多的醫藥知識產權。
專利權轉讓的時間限制有哪些
在現實生活中,當專利權轉讓的時候,是需要與他人訂立書面合同之后,經過公告等才會生效。
那么專利權轉讓的時間限制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也就是說轉讓專利權,雙方還當事人必須簽訂合同并且進行登記公告,合同生效以后專利權的轉讓才會生效。
因此,專利權的轉讓時間是在登記公告之后。
轉讓專利權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在轉讓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轉讓合同可以約定,在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后,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
在轉讓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合同其權利義務關系在轉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二)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在專利局公告后,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帳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轉讓方。
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在專利局公告后,受讓方即將部分轉讓費匯至轉讓方的帳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后,受讓方將其余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支付方式采用銀行轉帳(或托收,現金兌付等),現金兌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三)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在轉讓合同成立后,轉讓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轉讓方無惡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則轉讓方不向受讓方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轉讓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轉讓方有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復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轉讓合同成立后,由受讓方負責答辯,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一)參加各類技術展會 參與各類專利技術新產品展覽會、洽談會、交易會等技術交易活動的信息,并在各類技術交易活動中發布和推廣技術。
各類技術交易活動是推廣自己專利產品的好辦法。
但在參加這些活動方面也應該有選擇的參加,盡量選擇項目、技術、資金都有參與的展會。
(二)自行轉讓 專利權人通過媒體等方式進行專利宣傳,自行與投資商洽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如果想找到愿意投資專利項目,又愿意承擔風險的企業,媒體宣傳是必不可少的渠道之一,要達到好的宣傳效果,選好媒體尤為重要,平面媒體要看他的讀者群體和發行量,最好選擇全國發行的經濟信息類媒體,一般的企業會經常關注此類媒體,而且刊登面積不宜太小,最好在一個通欄以上,這樣就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其次是網絡媒體,網絡媒體制作成本低,速度快,更改靈活,傳播范圍廣、不受時空限制,但要選擇知名度高,點擊率高的網站。
另外,通過朋友介紹自行與投資商面談也是專利自行轉讓最有效的方法,成果率非常高。
(三)委托中介機構 通過中介公司。
首先選擇國家正規、有資質的中介公司。
可以到專利局網站上查詢,有專門的專利代理信息頁,還包括了正規專利代理機構中的違規行為的懲戒等。
在專利轉讓中,如果委托了代理機構的話,轉讓登記手續由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轉讓人)只需要提供轉讓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和受讓方談判的時候,一定要帶上懂得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法律的律師提供專利轉讓全程法律服務,以保障在轉讓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專利的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后,原權利人喪失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未經許可不能夠在自己原有的范圍內繼續使用。
不過,在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時,發明人或設計人所享有的署名權和獲得精神獎勵等權利并不同時轉讓。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都必須訂立書面合同。
并且,當事人應將合同副本提交給中國專利局,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專利還可以通過實施許可的方式,許可受讓人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人支付約定的使用費。
專利的實施許可包括獨占許可、排他許可和普通許可三種方式。
其中,排他許可就是許可受讓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仍保留在該范圍內的使用權,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該范圍內對同一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技術專利侵權賠償標準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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