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多長時間,專利文獻的特點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2 22:46:38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多長時間,專利文獻的特點
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多長時間
專利權不是永久的,它和人一樣有生命時間,當然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也是如此。
那么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多長時間呢?實用新型專利又有哪些特點?以及它申請流程又是如何規定的?今天網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這些問題。
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一、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多長時間 1、根據1992年12月31日前的專利申請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原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15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5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續展3年。
2、根據1993年1月1日以后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后的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10年。
實用新型專利是三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專利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在這個意義上,實用新型有時會被人們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
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主要特點 1、實用新型專利專有性 專有性也稱“獨占性”,所謂專有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性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出口的權利。
也就是說,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2、實用新型專利地域性 根據《巴黎公約》規定的專利獨立原則,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指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對其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么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專利權或獨占權。
如果有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于侵權行為。
搞清楚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很有意義的,這樣,我國的單位或個人如果研制出有國際市場前景的發明創造,就不僅僅是及時申請國內專利的事情,而且還應不失時機地在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申請專利,否則國外的市場就得不到保護。
時間性:所謂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有擁有得法律賦予得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得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后,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得專有權。
至此,原來受法律保護得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3、實用新型專利期限性 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10年。
三、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流程 1、申請階段 實用新型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必須具備有說明書附圖。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托書。
2、審查階段 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
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并且針對明顯實質性問題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答復。
實用新型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沒有像發明專利申請一樣的實質審查。
主要審查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并包括審查下列各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于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或第四款關于新穎性與實用性規定的;是否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的;專利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
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后,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項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3、授權階段 (1)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后,審查員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
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
(2)頒發證書: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后即可獲得專利證書。
此段時間約為2-3個月左右。
以上就是小編的資料整理。
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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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文獻的特點
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我國專利法第23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這就是說,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條件是新穎性和獨創性。
同時,我國專利法又對外觀設計作了如下的定義,即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這就是說,外觀設計必須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業上應用。
因此,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符合以下四個條件:(1)必須具有新穎性。
新穎性是外觀設計獲得專利權的基本條件,就是說,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前所未有的。
我國專利法規定,對新穎性的判斷:其時間標準以申請日為準;其地域標準,出版物上的公開采用世界標準,使用公開采用國內標準。
也就是說,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應具有獨創性。
許多國家把外觀設計是否具有獨創性作為是否授予專利權的一個條件。
獨創性主要是指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的外觀設計相比應具有明顯的特點,或者說“不相近似”。
判斷兩個外觀設計是否近似,應比較使用外觀設計的同類的兩個產品,看他們從整體上是否相似,對于近似的外觀設計不能授予專利權。
(3)應富有美感。
世界各國對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規定是不同的。
美國、英國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
而德國、日本等國則將其人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觀設計應當富有美感。
(4)應適于工業應用。
由于外觀設計專利的目的是促進商品的交流和經濟的發展,因此,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適于在工業上應用,即能夠用工業生產的方式將外觀設計置于產品之上。
專利轉讓發明人會變嗎,專利轉讓流程是什么
專利轉讓發明人會變嗎,專利轉讓流程是什么 官方整理 更新時間: 2022-08-11 07:49:18 人瀏覽 導讀: 專利轉讓發明人不會變,在專利文件中一般發明人是會寫明自己是發明人的,發明人的署名權是不會改變的,專利轉讓流程是當事人確定專利轉讓途徑后,簽署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相關文件,將文件遞交專利局完成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發明人不會變,在專利文件中一般發明人是會寫明自己是發明人的,發明人的署名權是不會改變的,專利轉讓流程是當事人確定專利轉讓途徑后,簽署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相關文件,將文件遞交專利局完成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發明人不會變,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轉讓流程是: 1。尋找專利轉讓的途徑; 2。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 3。雙方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文件; 4。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文件遞交給專利局。
專利權轉讓需要2-6個月的時間,最終獲得合格的專利轉讓通知書。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讓與人將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所有權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
提醒您,取得專利權的一方即成為新的法定專利權人。
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許可合同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10條已經作出了規定,該條第四款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也就是說轉讓專利權,雙方還當事人必須簽訂合同并且進行登記公告,合同生效以后專利權的轉讓才會生效。
因此,專利權的轉讓時間是在登記公告之后。
引用法條
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多長時間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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