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轉讓的流程是?實用新型專利轉讓需要哪些資料,外觀專利申請中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0 11:51:23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實用新型專利轉讓的流程是?實用新型專利轉讓需要哪些資料,外觀專利申請中可以補正的缺陷有哪些?
實用新型專利轉讓的流程是?實用新型專利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實用新型專利轉讓的流程是?實用新型專利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轉讓過后的專利可以申請補貼嗎?專利補貼分為哪些?對于專利以及專利轉讓,大家都可以有了明顯的知識點了那么今天我們就來看看這2個問題,一起來看看。
轉讓過后的專利可以申請補貼嗎? 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都需要撰寫好專利說明書,連同專利的申請書一同向國家專利局提交。
由于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是在申請的專利說明書公開后才進行實質審查,提交提前公開聲明是為了盡快進入實質審查,以縮短專利申請的周期。
所以發明專利還需要提交《請求提前公開聲明》和《實質審查請求書》兩份文件。
1、實用新型專利提交申請后,一個星期左右可以拿到《專利受理通知書》;六個月左右專利局發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通知書》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繳納專利登記費及年費后,兩個月左右發證。
2、發明專利提交申請后,一個星期左右可以拿到《專利受理通知書》; 提交申請后,進行初步審查階段,審查合格,按照提前公開聲明公開所申請專利的說明書,即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實審合格即發出《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及時繳納費用后,兩個月左右即發證。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需要三年左右。
專利補貼分為哪些? (一)在申請人取得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6個月內(以實審通知書發文日為準),每件給予資助人民幣2000元,但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準費用減緩,并低于補貼額度的,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資助; (二)取得專利證書后6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準),每件給予資助人民幣2000元,委托深圳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及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上年度在深納稅額20萬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人民幣1000元; 申請人可以在取得專利證書6個月內(以授權公告日為準)一并提出申請資助,由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以上資助標準一次性給付。
(三)首次申請發明專利的單位,取得發明專利證書后,對第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增加資助3000元;
外觀專利申請中可以補正的缺陷有哪些?
外觀專利申請中可以補正的缺陷有哪些? 外觀專利申請并非總是一帆風順的,很多時候由于申請人對于外觀專利申請要求不太了解,在專利申請文件上出現了一些小問題。
對于申請文件中存在的可以通過補正方式消除的缺陷,審查員會通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根據審查員的補正通知書進行修改。
補正包括申請文件的補正和其他文件的補正,申請文件的補正是指以提交更正后的文件的方式克服專利申請文件在格式方面的缺陷。
兩者的區別是:對申請文件的缺陷未依法補正的,其申請視為撤回或者駁回該申請,對其他文件未依法補正的,視為該文件未提交,但不直接導致申請被視為撤回或者駁回。
外觀專利申請文件中可以補正的缺陷主要是指下列各項: 1、產品使用的方法、狀態、目的等不明確的設計,如示意圖、城市規劃草圖等。
2、視圖投影關系有錯誤,如視圖方向顛倒或者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表格使用方向顛倒等。
3、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不清晰、圖形尺寸過小,不能正確地表達外觀設計的內容;或者雖然圖形清晰,但因反光、陰影、襯托物等部分的存在而不能正確地表達外觀設計的內容。
4、外觀設計產品所屬專業的普通技術人員對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圖案、材料和尺寸不能理解的內容(如一種防偽標記,屬于隱形圖案,應當提交顯現圖案的設計圖)。
5、外觀設計有幾種不同變化狀態,但圖面上只顯現一種狀態(如一種折疊棋箱,打開狀態是棋桌、棋盤,折疊狀態是棋箱,應當提交不同變化狀態的相應視圖)。
6、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中包含有應涂覆的、不能作為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具體內容的圖形、文字,如人物肖像、商標、標志、名著、著名建筑物等,或者包含有應刪除的線條,如視圖中的陰影線、指示線、虛線、中心線、尺寸線等。
7、立體產品的圖面有下述情況的: (1) 各視圖比例不一致; (2) 沒有按正投影制圖法繪圖,或者沒有按正投影規則拍攝照片; (3) 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六個面,而六面正投影視圖不足,但下述情況除外: 后視圖和主視圖相同或對稱時可省略后視圖; 左視圖和右視圖相同或對稱時可省略左視圖(或右視圖); 俯視圖和仰視圖相同或對稱時可省略俯視圖(或仰視圖); 大型或位置固定的機械設備和底面不經常看到的物品可以省略仰視圖。
8、 表示平面產品的圖面有下述情況的: (1) 各視圖比例不一致;
這起外觀專利權糾紛案,法院為何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請?
摘要:外觀設計專利權應以權利要求書中公告圖片或者照片展示的產品外觀設計為準,在侵權比對時可以綜合案件事實考慮圖片的作用和貢獻度。
裁判要旨 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文件中的使用狀態參考圖通常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審查過程中對在簡要說明中未寫明外觀設計產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確的新開發的產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確的產品無法進行分類時,為了方便該產品正確分類而要求專利申請人提供的視圖。
該圖主要是作為確定產品類別的考慮因素。
本案中,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包括以專利授權文件中公示的組件1和組件2的相關視圖,及其組合的各視圖即使用狀態參考圖。
經過比對,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涉案授權外觀設計專利的相同點,在現有設計中均有體現;而兩者之間的區別點在于組件1和組件2呈現的造型和設計不同,兩者不屬于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觀設計。
被告生產、銷售的嬰兒墊子產品未落入原告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基本案情 2014年12月5日,原告馬某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一項名稱為“嬰兒斜坡枕頭三角墊子”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該申請于2015年6月17日被授予專利權,目前處于有效法律狀態。
該專利屬于形狀與圖案相結合的外觀設計(詳見附圖一)。
附圖一:涉案專利產品附圖 2016年1月29日,原告代理人通過公證證據保全的方式購得了由被告A公司生產、銷售的被控侵權產品(詳見附圖二)。
經庭審比對,原告認為被控侵權產品外觀設計與涉案授權外觀設計基本相同。
被告A公司認為,涉案專利是由組件1、2兩個組件構成的,雖然簡要說明中有使用狀態參考圖1最能體現設計要點,但是使用狀態參考圖不能作為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附圖二:被控侵權商品圖片 另外,根據原告提交的涉案授權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評價報告,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更接近于公告日為2010年9月8日的現有設計(詳見附圖三),因此,被控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授權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附圖三:現有外觀設計附圖 爭議焦點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被控侵權設計是否落入原告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裁判結果 南京中院判決,駁回原告馬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案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那么,專利公告文件中記載的產品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在侵權比對時所起的作用和貢獻是否相同呢?也不盡然。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中,對能夠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圖片或照片所應當具備的條件有明確的要求。
其在第一部分第三章“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中規定,就立體產品的外觀設計而言,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六個面的,應當提交六面正投影視圖;產品設計要點僅涉及一個或幾個面的,應當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視圖和立體圖,并應當在簡要說明中寫明省略視圖的原因。
必要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展開圖、剖視圖、剖面圖、放大圖以及變化狀態圖。
此外,申請人可以提交參考圖,參考圖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場所等。
由此可見,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所提交的圖片或照片有多種表現形式,但其中能夠起到確定專利保護范圍的,最基本的要求是產品外觀設計面的正投影視圖。
如果是立體或變化狀態的產品,還應提交立體圖、變化狀態圖,以及能與正投影圖相對應的展開圖、剖視圖、剖面圖、放大圖。
而其中的參考圖(使用狀態參考圖)所發揮的功能和作用,根據上述規定主要是用于理解、說明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場所等。
由于文字對產品的外觀形狀、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場所表達的局限性,用參考圖來示例就顯得直接和準確了。
也正因為如此,參考圖中會不同程度的存在與請求保護的外觀設計視圖對應之外的產品其他部位的標示,也可能會出現產品置身的環境、相關聯的物體等多余物。
因此,片面強調參考圖(使用狀態參考圖)將會造成外觀設計視圖的不確定性,還可能使權利人在外觀設計確權、侵權的不同階段,給其任意擴大或縮小其保護范圍造成可乘之機。
本案例涉及的是一種防止嬰兒吐奶的產品,“嬰兒斜坡枕頭三角墊子”的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圖片由使用狀態參考圖1-3,組件1主視圖、后視圖,組件2主視圖所組成。
由這些視圖可知,該產品是由組件1、2相組合的組件產品。
原告以組件1和2分別提交視圖,可見該產品的組裝關系不是唯一的。
在使用狀態參考圖1-3中,都存在一個與組件1、2正面視圖不相對應,且與組件1以兩條布帶相連接的一個組件。
結合上述規定理解,該使用狀態參考圖在此所起的作用,主要是表示該產品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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