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申請專利需要具備哪些條件,2023專利申請需具備什么條件?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5-30 14:45:42 瀏覽: 次
我國專利申請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種類型。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需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1.新穎性,是指該發明不屬于現有技術; 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申請日之前就同一發明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布的專利文件中的。
2.創造性,是指該發明與申請日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重大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能產生積極效果。
法律基礎:
《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 也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就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之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在申請日之后公布的。 在專利申請文件或公開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重大進步,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為國內外公眾所知的技術。
一、發明專利的定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對發明的定義是:“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對其進行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發明專利不要求經過實踐后可以直接申請。 基于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可以是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也可以是一個概念,具有工業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不能與簡單地提出一個課題、一個構想等相提并論。混淆,因為簡單主題和想法不具備工業應用的可能性。
二、實用新型專利的定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對實用新型的定義是:“實用新型是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組合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新型防護也是一種技術方案。 但是,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相對狹窄。 它只保護具有一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沒有固定形狀的方法和物質。 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低于發明。 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大多保護的是相對簡單、改進的技術發明,堪稱“小發明”。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組合提出的實用的新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的授權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程序相對簡單,成本也相對較低。 因此,對于日用品、機械、電器等有形產品的小發明更適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三、外觀設計專利的定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具有美感并適合工業應用的顏色、形狀、圖案的組合。應用程序。新設計。”
《專利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其授權條件:“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屬于現有外觀設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就該外觀設計向國務院申請專利。申請日之前的外觀設計,行政部門已經提出申請,并在申請日之后公告的專利文件中記載”,“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明顯不同” ,以及“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之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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