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的好處和壞處,發明專利提前公開的好處和壞處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5-16 18:36:5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申請專利的好處和壞處, 發明專利提前公開的好處和壞處有哪些?
申請專利的好處和壞處,技術成果不申請專利會有哪些風險?
如果企業研發的技術成果未及時申請專利,一旦技術泄露,就會造成重大損失。
這時候由于沒有申請專利,別人就可以無償使用你的專利技術,你沒有獨占權,不能收取專利許可費。
甚至別人知道這項技術后,申請了專利,你自己反而不能正常使用這項研發成果了。
申請專利的好處? 如果在宣傳廣告或產品上打上專利標志,消費者往往就會下意識的認為這種商品更可靠,可逐漸形成品牌效應。
申請專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知名度。
一種產品只要被授予了專利權,就相當于這種產品在市場上具有了獨占權。
任何人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都不能生產、使用、進口、銷售、許諾銷售該專利產品。
因此,對于占領和保護市場,專利具有重要作用。
在關貿總協定中制定了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后,這種作用更加突出了。
它將對專利的保護和國際間的貿易相掛鉤,這樣一來,對專利的保護力度就加強了。
我國專利法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應當在國內沒有公開制造、使用、銷售過,但其實這在事后很難取得相應的有效證據。
因此,如果你的新研究成果公開了,卻沒有及時申請專利,那別人就可能拿去申請專利。
一旦別人申請成功,獲得了專利權,你就不能隨便使用該項研究成果了。
一項純技術不能成為工業產權(技術秘密除外),但是如果被授予專利權就成了工業產權。
也就是說,獲得專利權的純技術就成了一種無形資產。
因此,要想讓自己的技術發明變成無形資產,就要申請專利,獲得專利權才行。
申請專利的好處和壞處,發明專利提前公開的好處和壞處有哪些?
好處: 1、可以縮短審批時間,早日獲得專利權,因為根據專利法規定,只有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才能進入實審程序;2、可以獲得更長的臨時保護期,從而避免了可能的損失;3、可以避免競爭對手就相同或類似申請在國內外獲得專利權。
為什么提前公開發明專利申請可以避免競爭對手就相同或類似申請在國內外獲得專利權呢?因為科技發展迅速和取得信息的方便化,幾個申請人提出相同或類似申請的時間越來越短,而判定發明專利申請的授權條件的新穎性和創造性是與現有技術相比,現有技術是一個用來衡量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的客觀參照物。
現有技術又稱已有技術、公知技術、在先技術和先行技術,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指出“已有的技術是指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在國內公開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 壞處: 1、提前公開雖可早日獲得臨時性保護,但在獲得專利權之前,不能獲得充分的、有效的法律保護。
即專利權人請求處理或訴訟的標的是支付適當的費用,而不是侵權之訴,因為在授權之前的實施行為不屬于侵權行為;2、專利申請技術一旦公開,就成為現有技術,申請人喪失了主動撤回專利申請的機會;3、提前公開使競爭對手了解專利申請技術的時間提前,更早地在此基礎上進行創新,不利于專利申請人的競爭地位。
其“利”體現在: 一是可以縮短審批時間,早日獲得專利權,因為根據專利法規定,只有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才能進入實審程序; 二是可以獲得更長的臨時保護期,從而避免了可能的損失; 三是可以避免競爭對手就相同或類似申請在國內外獲得專利權。
為什么提前公開發明專利申請可以避免競爭對手就相同或類似申請在國內外獲得專利權呢? 因為科技發展迅速和取得信息的方便化,幾個申請人提出相同或類似申請的時間越來越短,而判定發明專利申請的授權條件的新穎性和創造性是與現有技術相比,現有技術是一個用來衡量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的客觀參照物。
現有技術又稱已有技術、公知技術、在先技術和先行技術,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指出“已有的技術是指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在國內公開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 其“弊”體現在: 一是提前公開雖可早日獲得臨時性保護,但在獲得專利權之前,不能獲得充分的、有效的法律保護。
即專利權人請求處理或訴訟的標的是支付適當的費用,而不是侵權之訴,因為在授權之前的實施行為不屬于侵權行為; 二是專利申請技術一旦公開,就成為現有技術,申請人喪失了主動撤回專利申請的機會; 三是提前公開使競爭對手了解專利申請技術的時間提前,更早地在此基礎上進行創新,不利于專利申請人的競爭地位。
提前公布的益處: 1。 對于希望盡快獲得中國發明專利授權的申請人,提前公布可以縮短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以盡快獲得授權。
2。 可更早獲得臨時保護,從而盡早保障申請人利益。
在專利授權后,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
3。 專利技術盡早公布,可以對競爭對手起到警示的作用。
4。 專利申請提前公布后,就進入公知領域,可成為競爭對手后續申請專利的對比文件,可以用于評判新穎性和創造性。
提前公布帶來的問題和風險:
申請專利的好處和壞處,申請專利的好處有哪些?
1搶占市場 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那么作為申請人,依托于這條法律,只要專利授權之后,就可以有效的制止同行的模仿和競爭,起到壟斷市場的作用。
2保護技術 技術的保護要從兩個角度來看: 保護自己技術不被他人盜用 技術的研發,是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的,有的甚至是發明人畢生的心血。
而我國的專利制度中的“在先申請”原則,規定了誰先申請,誰先獲權。
如果沒有及時申請專利來保護技術,一旦技術泄漏被別人搶先申請,多年來的心血豈不是付諸東流。
為了避免給他人做嫁衣,還是自己先申請的好。
用于自保,防止無意識侵權 目前我國處于“技術爆炸”的時期。
也就是說,即使你現在有一項領先和超前的技術,不代表稍后別人就研發不出來。
所以,如果發明人沒有主動申請保護的意識,等到后來者研發出相似甚至相同的技術并去提交了專利申請,反而很有可能會被告侵權。
3資產“套現” 專利屬于企業的非實物資產,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它可以轉化為公司股權,可以直接用于轉讓、抵押貸款……使企業獲得經濟利益。
而對個人來講,專利也是可以變現的“財產”。
國內外靠著出售、許可專利取得金錢收益的例子也層出不窮。
比如下面這個著名的案例: 另外,科研單位評職稱、重點大學升學、歐美名校留學、一線城市落戶(如上海),都會對申請人是否擁有屬于自己的專利有所要求(有時甚至是必要的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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