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終止后能恢復嗎,專利權終止多久內可以恢復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4-06 15:02:47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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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終止后能恢復嗎
專利權終止后能恢復嗎 1。 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2。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
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
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3。 專利權終止后權利恢復申請:
一般的,專利局在發出《終止通知書》時,會給專利權人一個合理期限(2個月)來提出恢復權利的申請。
專利權人逾期不申請,專利權最終喪失;除非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逾期。
不可抗力無庸贅述,正當理由是指專利權人窮盡了所有可能辦法仍不能按期申請。
從我國關于專利權終止恢復的條文里,可以看出專利權在終止之后是可以恢復的,只要依法準備合法材料去相關部門依照流程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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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終止多久內可以恢復
專利權終止多久內可以恢復 專利權人可以在收到專終日通知兩個月內請求恢復專利權,但多久可以恢復,能不能恢復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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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終止多久可以恢復
專利權終止多久可以恢復 1一般情況下導致的專利權終止,自收到通知書2個月內,如果是紙件申請的可往后延15天。
2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專利權終止,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請求恢復權利。
相關法律知識 《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可以看到,雖然導致專利權終止的情況分為兩種,但是不管是哪一種,其申請恢復專利權的期限都是兩個月之內,只是對于因為不可抗力要素造成的拖延建議盡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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