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專利現狀,我國專利保護的現狀及對策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3-28 23:31:07 瀏覽: 14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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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專利現狀,專利現狀
據《世界知識產權指數》報告顯示,從專利申請類別來看,測量技術已成為專利申請增長最快的領域之一,申請量比例僅少于計算機。
《TEIM無機材料結構、性能及測試表征技術研討會程序冊與摘要集》 。
文章運用科學統計方法對國內外部分汽車企業在中國公布的專利數據進行了分析。
利用發動機余熱的空調專利現狀分析和發展趨勢 通過采用國際專利分類號和關鍵詞在中國專利檢索數據庫和歐洲專利檢索數據庫中進行檢索,獲得的有關利用發動機。
醫藥企業專利現狀及存在問題分析 運用中國高技術產業統計年鑒的數據
《中國新技術新產品》
我國生物制藥專利現狀及其發展建議 ,人類逐步從以制造業為主導的工業化時期邁入以技術創新為主導的知識經濟時期,能否以技術創新驅動新興產業以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成為國際競爭的關鍵。
我國政府將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基本國策,并確定了七大戰略新興產業作為知識經濟時期戰略示范產業。
目前中國專利現狀,中國專利狀況分析
目 錄 報告內容概要
第 1 章 報告概況
報告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技術概況
行業概況
報告研究內容及項目分解
文獻檢索和數據清理
專利分析方法
相關說明
第 2 章 通信用光器件全球專利狀況分析
專利技術發展趨勢
專利技術國家/地區分布
專利申請人分析
各技術分支專利技術分析
小結
第 3 章 通信用光器件中國專利狀況分析
中國專利申請發展狀況
國家/地區分布
中國內地申請人省市分布
專利申請人分析
各技術分支專利技術分析
小結
第 4 章 重要申請人
JDSU
菲尼薩
富士通株式會社
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
第 5 章 通信用光放大器專利技術分析
總體態勢
專利技術國家/地區分布
專利申請人分析
各技術分支專利技術分析
關鍵技術專利分析
第 6 章 通信用光開關專利技術分析
總體態勢
國家/地區分布
專利申請人分析
各技術分支專利技術分析
關鍵技術專利分析
第 7 章 主要分析結論
通信用光器件總體分析結論
光放大器專利技術分析結論
光開關專利技術分析結論
本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通過全面檢索獲得通信用光器件全球和國內專利分布的總體態 勢,并著重從重要技術分支和國內外重要申請人等多個角度和側面,分析通信用光器件的發 展歷程和未來的發展方向;對于通信用放大器和通信用光開關兩個關鍵技術進行了深入的剖 析。
目前中國專利現狀,我國專利保護的現狀及對策
我國專利保護存在許多不足之處,諸如:
個人和企業保護專利權的意識不高,成果轉化率低,技術流失嚴重;科研資源配置不合理,專利權的專門人才極度匱乏;專利權的質量不高,缺乏核心技術,外國專利在我國跑馬圈地;專利權保護制度存在缺陷,不利于專利權的保護。
筆者通過結合現狀以及造成此現狀的原因分析,提出如下對策:
提高個人和企業的專利權保護意識,加強專利權管理制度、保護力度和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科研院校、企業的合作伙伴關系,調整科研成果與知識產權的歸屬,促進技術創新的利益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專利人才的培養;政府對重大高新技術項目給予資金支持,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研發的投入,靈活運用專利策略,參與市場競爭;完善專利法,加強專利法規和專利制度的建設,積極參與國際專利保護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技術創新;專利權;專利權保護
改革開放后,我國開始著手建立較為全面的專利權保護制度,并取得了相當的成果,越來越多的個人和企業開始有意識的保護自己的專利權,但同時,我國專利保護也存在許多不足之處。
專利關系到一個國家國民經濟素質的整體提高和國際競爭力的強弱,對一國的國家主權和經濟安全也將產生深刻影響,因此必須正視問題,提高我國的專利保護水平。
一、我國專利保護存在的不足之處 我國專利保護存在的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個人和企業保護專利權的意識不高,成果轉化率低,技術流失嚴重 近年來我國每年取得的國家級重大科技成果達4萬多項,而每年受理的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發明專利申請只有3萬多件,還有1萬項左右的成果因沒有專利保護,通過發表論文、成果鑒定、學術研討、公開使用等方式向國內外公開出去而被無償的“奉獻”給了世界。
著名的“863”計劃,1997年僅在生物、信息、能源等各領域取得成果約1300項,發表論文2萬多篇,而當時申請專利的約250項,論文與專利比為80:1,鑒定成果為6:1,獲獎成果為3:1。
據統計,自1993年我國實行藥品專利保護至1999年,這些單位所取得的成果約2000項,但申請專利的只有35項。
只申請中國專利而造成的流失非常嚴重。
專利是有地域性的,如果一項發明只在中國申請專利,那么它在別的國家則不受法律的保護,別國可無償使用。
以菌草技術為例,我國先后成功研制了近21項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成果,卻只有4項申請了中國專利,2項申請了外國專利。
菌草技術通過會議、論文等多種渠道傳遍了20個國家, 使這些國家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僅花菇一項的年產值目前全世界就達150億美元。
本可通過申請國外專利取得此項技術在國際上的壟斷地位而能獲取的巨大經濟效益,如今只能眼睜睜看著肥水流入外人田而又無可奈何。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 自專利法實施以來到2009年底,我國共受理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近20萬件,向國外申請的不足2萬件,這表明我國18萬多件發明流失掉。
因中途放棄專利而造成的技術流失同樣非常嚴重。
據統計,我國專利權放棄的數量非常大,而且逐年增加。
據調查,我國專利權放棄率曾高達近40%。
如果一項專利已經沒有市場前景,放棄是明智的,但很大部分卻是因不愿繳納專利費或轉讓不出去等人為因素而非市場因素導致放棄,其損失是無法估量也是無法挽回的。
(二)科研資源配置不合理,專利權的專門人才極度匱乏 我國大部分的發明創造集中于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企業研究與開發能力弱。
我國60%以上科研經費由國家提供,50%以上的科研人員集中在高校院所。
我國現有科技工作者300多萬人, 高級科技人才中90%分布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約7%分布于企業第一線。
這說明我國大部分創新源頭在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許多發明游離于企業之外。
然而我們的大部分科研人員只管完成課題研究和論文,通過成果鑒定便萬事大吉,至于下一步科研成果的保護和市場運作已與自己無關,正是這種脫節扼殺了專利申請。
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想獲得發明創造來提高自己的競爭能力,但創新能力弱。
從國際專利分類表的大類來看,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數量表明:
我國發明活動活躍的技術領域在10年間變化不大。
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排在前五位的技術領域為醫學、有機化學、測量測試、有機高分子化合物、冶金學,而同一年我國授權的外國發明專利,在有機化學、基本電器元件、有機高分子化合物、電信技術、信息的存儲、計算計數技術等技術水平更高的領域授權量居多。
這表明我國專利仍集中于傳統技術領域,先進技術領域研究水平遠不如外國。
我國專利權的專門人才極度匱乏,許多公司都沒有了解專利權的人員,甚至專利法的律師都為數不多。
沒有專利權專家,專利權的保護也就無從談起了。
專利權人才的嚴重匱乏,會嚴重影響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的實施。
(三)專利權的質量不高,缺乏核心技術,外國專利在我國跑馬圈地 從專利權的質量上看,我國仍然缺乏核心技術的專利權。
目前,我國大量的生產技術和方法仍然依靠引進,我們從事的工作大部分只是貼牌生產,有時也被要求支付巨額的專利費用。
國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企業僅占全部企業總數的1%;全部企業總數的85%沒有申請專利。
當前我國在發明專利的申請和保護方面處于很不利的形勢。
從1996年以來,在信息技術領域,我國受理的發明專利90%來自國外的專利,這些國外公司的專利主要集中在IBM、三星、飛利浦等幾個大公司。
也就是說,在我們主要的技術領域,通訊、廣播電視、計算機與自動化領域,當我們的企業正在開拓國際資源,我們正在希望自己的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時候,我們在國內的開發已經遇到了障礙。
中國移動通訊業的發展曲線與外國在我國有關CDMA的專利申請曲線幾乎一致。
當我們進行產業準備時,他們就來申請專利;當我們的市場已形成相當規模時,他們的專利申請量已很大了;我們要搞國產化、技術開發時,他們的專利已被授權,而且對我們的技術開發形成了技術壁壘。
中國的產業在這些領域發展時,面臨著“起步就遇到專利的地雷陣,舉手就觸及到專利的高壓線”的不利境地。
與此同時,外國公司正以專利為武器,向我國市場滲透,通過專利轉讓許可,獲得不菲的專利提成費。
我國已加入WTO,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的投資環境更加寬松,再加上技術優勢的增強,從而可獲得更大的國內市場份額。
這些使我國高科技市場競爭加劇,同時增加了我國企業自我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的壓力。
(四)專利權保護制度存在缺陷,不利于專利權的保護 對專利權的保護采取司法和行政“兩條途徑、協調運作”的模式,不利于專利權的保護。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形勢有了新的發展,特別是在我國法院系統已經建立和健全了一整套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的情況下,有必要重新審視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對具有民事糾紛性質的專利侵權案件進行行政處理的做法。
“兩條途徑”處理專利侵權案件在程序和結果上會造成執法不統一。
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所依據的程序法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頒布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
人民法院在審理專利侵權案件依據的是一系列的專門司法解釋。
因此,行政機關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更強調公法規范而并不像民事訴訟那樣關注當事人程序權利的保障。
尤其是專利法增加了訴前臨時禁令等措施以及最高法院實行了新的證據規則以后,《專利行政執法辦法》不能充分保護當事人利益的缺點更為明顯。
此外,由于專利行政管理部門不能依據司法解釋來審理案件,而國家知識產權局又無法規定專利侵權的判定規則,因此往往出現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對于侵權判定的掌握與法院有所不同,這樣就形成了同一專利案件,得到的處理結果卻可能截然不同的局面,既不利于執法統一,又損害了法律的威嚴。
專利法關于制造方法專利舉證責任的規定,仍舊存在三個問題:
一是“新產品”的含義不清,導致專利權人舉證負擔增大;二是目前這種表述仍沒有清楚地表明舉證責任分擔制度的法律內涵;三是沒有考慮到被控侵權人的商業秘密泄露問題。
產品在推向市場之前,都是在工廠的車間里制造、加工、安裝的,未經許可,工廠以外的人員是沒有辦法進入車間看個究竟的,更不用說還要形成證據固定下來。
而大凡違法侵犯他人專利方法的人,都千方百計采取防范措施,想方設法隱匿銷毀自己侵權的證據。
所以,實踐中方法專利權人即使找到了侵權人的下落,也很難通過主動調查的方式來取得侵權行為的證據。
二、提高我國專利保護水平的對策 通過結合現狀以及造成此現狀的原因分析,提出如下對策:
(一)提高個人和企業的專利權保護意識,加強專利權管理制度、保護力度和服務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專利權方面的法制教育宣傳教育。
法制教育的重點對象,應當是各級黨政領導、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科研院所的領導及科研人員。
通過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幫助人們增強專利權方面的法律意識。
只有法律意識增強了,人們才會有開發、利用、保護專利權的自覺行動。
發明專利申請成本高,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是制約專利申請的因素之一。
發明專利授權所需時間長,維持專利申請所需經費較多,一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需4—5年,更長的需6—7年,待審期間每年要交幾百元元維持費,而美國審查一個發明專利僅需2年。
長時間的申請消耗掉了發明創造者的激情與耐心。
對于專利侵權案件,一個專利糾紛的爭議期要占去少則1年,多則2、3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加上地方保護主義,不僅削弱了審判機關對專利權的保護力度,也使專利權人對專利法律保護的信心不足,使發明創造者更多愿意以私力的方式保護。
因此,必須縮短專利審查期限,配以現代化手段,上機聯網檢索國外文獻,加快專利審查速度;加大專利保護力度和行政處罰力度,創造公平有序競爭的法律環境,給專利權人以切實有效的保護,消除其后顧之憂。
各政府部門要積極引導、協調和支持科研院校、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推動并幫助提高專利意識,鼓勵原創性的發明創造。
通過建立科研成果孵化器機構,發展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和信息支撐體系,密切科研院校、企業的聯系和合作,對技術開發項目給與稅收和信貸優惠政策,創造寬松的環境和有利的條件,促進科研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
真正建立起“官、產、學、研、金”五位一體的國家創新體系,形成合理的布局和資源配置。
(二)建立科研院校、企業的合作伙伴關系,調整科研成果與知識產權的歸屬,促進技術創新的利益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專利人才的培養 在我國,受傳統計劃體制的長期影響,科研機構被賦予知識的生產者的作用,不關注知識的傳播、使用;高校則主要是知識的傳播和生產,不關注知識的使用;企業是知識的使用者,不關注知識的生產、傳播。
這一系統配置方式既造成了各主體創新能力的低下,又造成各主體間功能分割的局面。
實踐已證明,技術進步與經濟效益密不可分,知識不能轉化為生產力,意味著資源浪費。
因此,各主體間應開展一定范圍內的合作,資源共享,減少重復;以經費匹配為紐帶,企業為科研院校出資一定比例的項目經費,把科研院校研究工作與企業的應用研究成果捆在一起,大大增加科研院校的研究經費,同時有效地克服其研究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比率低的問題,也促進了企業的技術進步。
可借鑒美國、日本的做法,對于執行國家科研計劃項目所形成的科研成果的產權歸屬,一般都由承擔單位所有,國家只保留一定情況下的使用權和介入權。
例如,如果承擔單位遲遲不能將此項目的成果轉化,政府有權將此成果交有能力轉化的企業進行商業活動,以此來鼓勵其發明積極性,約束其不思進取,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
而且,還明確規定承擔單位必須承擔的義務,如必須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發明的使用情況以及保障發明人權益情況等。
在借鑒基礎上,我國法律還可做出硬性規定,除合同協商外,單位不積極申請專利或不實施的,在一定期限過后,只要發明人有證據證實的,發明人有權予以申請或實施。
這既給了單位一定的壓力,又給了發明人一定的動力,全方位推動與保護發明創造。
今后科研成果知識產權保護貫穿于科研計劃全過程,承擔單位從申請立項、執行一直到驗收每一環要負責。
在進行科技成果鑒定或驗收前,科研成果完成者應當提交知識產權報告,對于需要申請專利的,當事人應及時申請專利后,再進行組織鑒定。
這無疑會使目前輕專利重成果而導致技術流失的現象得到改變。
政府部門應充分發揮專利導向作用,對科研規劃、重大立項和專題等計劃課題,立項前應邀請科研界、企業界參加,進行專利分析和評估,盡早引入企業界的想法和思路,避免低水平的重復研究和資源的浪費,提升科研成果的法律內涵和市場外延。
要求單位領導重視專利和人才,可將專利申請量作為領導工作考核指標迫使其重視;科研人員創新意識增強,可通過對其獎勵和回報與創新的效益掛鉤,來激發熱情以及自覺保護專利意識和后續開發能力。
(三)政府對重大高新技術項目給予資金支持,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研發的投入,靈活運用專利策略,參與市場競爭 我國的科研經費大部分由國家負擔,據分析,國家科研經費的投入與成果成倒“U”形,也就是說,國家的投入必須適中,否則不能取得預期效果。
因此,國家應調動企業來投資。
關于經費劃撥模式,目前已難適應新形勢的變化,必須改革,可以以項目為導向促使科研單位制定長期計劃,將經費的分配使用與科研成果應用結合起來,并加大項目審批透明度。
同時,在經費劃撥中,引入競爭機制,從經費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戰略基金,通過公開競爭的方式將這筆經費分配給項目。
另一方面,政府應加大對重大高新技術項目的資金支持,提高我國的科技研發能力。
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研發的投入。
開發、申請、實施齊頭并進。
在這三個環節中,應注意一些問題。
開發階段,應充分利用專利文獻。
它具有數量巨大,內容廣博,出版迅速,傳遞信息快,系統詳盡,實用性強等特點,全世界最新的發明創造信息95%以上能在專利文獻中找到,它幾乎記載了技術領域內人類知識的每一步進展。
運用專利文獻不僅能提高開發的起點,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采擷智慧之火;還能節約45%的科研經費和65%的開發時間,避免低水平的重復研究開發和有限資源的浪費。
關于申請,在發明處于中間階段,就申請并取得專利,堵死競爭對手;我們不應在一項發明可以用于生產,能帶來利潤時才申請專利,這時別人早已搶先一步而喪失良機。
申請到專利后,要盡快組織實施專利技術,搶先占領市場,還可通過專利轉讓或許可使用,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實施是技術創新的關鍵環節和根本目的,能極大的促進技術創新活動的良性循環。
利用專利控制競爭對手。
只有專利才能控制市場,獲取豐厚利潤,成果在法律上并不被認可。
因此,企業科研院校必須取得專利,然后在法律保護范圍內靈活運用這張牌來參與市場競爭。
例如,搶先申請專利以控制這些產品和技術國內外市場;利用專利層層保護,筑成專利保護傘,使后來的技術攻關這無從下手而轉向其他目標;放而不用或買絕該專利以避免新技術的出現帶來巨大損失或實施有困難時;在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該專利時,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受讓人或被許可人施加盡可能多的限制或一定時期內暫不許可他人以確保自己的技術優勢;訴諸法律,以法律的手段打擊侵犯自己專利權的人。
(四)完善專利法,加強專利法規和專利制度的建設,積極參與國際專利保護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專利法實施二十多年來,專利管理機關在保護專利權,及時制止專利侵權行為方面發揮了極大作用。
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形勢有了新的發展,特別是在我國法院系統已經建立和健全了一整套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的情況下,考慮到現行專利法規定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的職能有三個,即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查處冒充專利行為,保留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權力,甚至強化執法力度,取消對具有民事糾紛性質的專利侵權案件進行處理的行政裁決權,對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利大于弊。
修改補充現行專利法關于制造方法專利舉證責任的規定,建議選用TRIPs第34條1(b)的規定,即“未經專利所有人許可而制造的任何相同產品,如果該相同產品具有相當大的可能是使用該專利方法所制造,而專利所有人經合理努力仍未能確定其確實使用了該專利方法”,則適用舉證責任倒置。
這種規定相比于TRIPs第34條1(a)(即現行專利法)的規定,給了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同時也減輕了專利權人的證明負擔,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因為,按目前的專利法,“新產品”是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先決條件,由于“新產品”的證明標準不清,專利權人證明產品“新”要比被控侵權人證明產品“不新”困難得多,使得舉證責任倒置難以適用,訴訟難以順利進行下去。
而證明和判斷“產品具有相當大的可能是使用該專利方法所制造,而專利所有人經合理努力仍未能確定其確實使用了該專利方法”要比證明和判斷產品是否是“新”的要容易得多。
這樣,就可以減少雙方對“新產品”的爭議,使專利權人能夠將訴訟順利推動下去。
在國際專利保護新趨勢的挑戰面前,我們一方面要注意追蹤國際專利法律的新動向,在保護我國利益的前提下,努力達到國際標準,積極參與國際專利保護體系的建設,以求爭得一席之地,保證我國在國際貿易中專利保護方面的主動地位;追蹤新科技的發展,在可能的情況下,將新技術課題納入專利保護的范圍,促進新技術高科技的發展,堅持制度建設;另一方面要調整和改善專利保護體系,不斷進行制度創新,堅持機構改革;同時,充分發揮專利的多方面功能,迅速披露專利信息,加快專利信息網絡建設。
總之,針對我國專利保護的不足,要提高個人和企業的專利權保護意識,加強專利權管理制度、保護力度和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科研院校、企業的合作伙伴關系,調整科研成果與知識產權的歸屬,促進技術創新的利益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專利人才的培養;政府對重大高新技術項目給予資金支持,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研發的投入,靈活運用專利策略,參與市場競爭;完善專利法,加強專利法規和專利制度的建設,積極參與國際專利保護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中國專利現狀,專利現狀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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