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類似是否侵權,專利侵權的法律概念,外觀設計專利怎么判定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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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導讀目錄:
1、外觀專利類似是否侵權,專利侵權的法律概念
2、外觀產品設計專利怎么判定侵權
3、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怎么判斷
外觀專利類似是否侵權,專利侵權的法律概念
外觀專利類似是否侵權,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未經許可,實施其,即侵犯其,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專利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法》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 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權是專利人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
侵權類型:
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外觀產品設計專利怎么判定侵權
一、外觀產品設計怎么判定侵權
1、確定權的保護范圍 根據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外觀設計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向專利局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包括主視圖、俯視圖、側視圖等。
其中主視圖最為重要,因為它最能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的美感。
在確定外觀設計的保護范圍時,還要注意從這些視圖中找出能夠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美感的各項要素。
外觀設計專利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范圍有著明顯的區別,前者是人們視覺可見的美感外觀,后者為符合專利性的技術構思或技術方案。
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 司法實踐中的認定方法,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準,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
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并繼續進行下面第3點的比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結束我們的侵權判定步驟,認定不成立。
3、將外觀設計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對比 即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
經過對比,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
(一)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完全相同,就認定前者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 (二)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在要部上與專利外觀設計基本相同,整體上屬于近似,將可能根據等同原則,也認定專利侵權成立; (三)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在整體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不成立。
二、哪些不認為是外觀設計專利侵權:
1、利權人制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制造的專利產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銷售該產品的行為,不再需要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這是對專利權的一項重要限制,被稱之為“專利權窮竭原則”。
2、申請日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準備,并且僅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
3、善意地使用或者銷售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出售的專利產品。
4、時通過中國領土、領海、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過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不視為侵權。
5、不以商業目的的使用。
《專利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專門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行為,不視為侵權,因為該行為不屬于商業行為。
外觀設計雖然與發明和實用新型同屬于中的專利序列,但其在多個方面表現出獨特的性質。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怎么判斷
1、利權人制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制造的專利產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銷售該產品的行為,不再需要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這是對專利權的一項重要限制,被稱之為“專利權窮竭原則”。
2、申請日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準備,并且僅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
3、善意地使用或者銷售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出售的專利產品。
4、時通過中國領土、領海、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過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不視為侵權。
5、不以商業目的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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