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專利犯罪的罪名是什么,別人告我專利侵權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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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導讀目錄:
1、刑法專利犯罪的罪名是什么
2、別人告我專利侵權怎么辦
3、辦理專利繼承要不要登記
刑法專利犯罪的罪名是什么
專利犯罪的罪名是。
《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專利罪】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或者,并處或者單處。
單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專利犯罪的偵查起訴主體是怎么規定的?
《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或者的決定。
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綜上所述,侵犯他人專利的行為是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而且,無論是否構成,只要確實存在侵權行為,被侵權方可以要求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別人告我專利侵權怎么辦
一、別人告我怎么辦 如果有人向法院起訴你侵犯了他的,法院在受理后,會向你送達副本,根據規定,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十五日內必須提交。
在這段時間內,應該做下列工作:
1、立即聘請或專利人,調閱原告的文件,了解案情。
2、配合專利代理人收集材料,準備文件,在十五天的答辯期內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無效請求。
3、研究起訴狀內容和原告材料,收集對原告請求的反訴證據,配合代理人撰寫答辯狀,一方面提供專利無效請求證據,請求法庭依法中止訴訟程序;另一方面針對原告訴狀中的請求和證據,提出答辯和反訴。
一般情況下,在十五天答辯期內向專利局提出無效請求的,法庭會中止訴訟程序,等待專利局對無效請求的決定。
此后,一方面由專利代理人完成整個無效程序中的意見陳述,另一方面,研究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證據,進一步收集反證證據,等待無效決定作出后法庭的再次開庭。
二、哪些專利糾紛可以起訴
1、專利權屬訴訟 專利權屬訴訟是指涉及一項權或專利權最終歸屬于何主體的訴訟,主要是指專利申請權歸屬訴訟和專利權歸屬訴訟。
專利申請權歸屬訴訟發生在專利申請階段,專利權歸屬訴訟發生在專利權授予后。
2、專利侵權訴訟 專利侵權訴訟是指因專利權受非法侵害而引發的訴訟。
它們可以是單一專利侵權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也可以是伴隨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如由專利實施許可和專利權轉讓引起的、由假冒專利引起的、由技術貿易引起的或由平行進口引起的。
但其中遇到最多的是單一專利侵權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3、專利合同訴訟 專利合同訴訟是指因為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而引發的訴訟。
這類訴訟涉及的事項是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在這類訴訟中,的違約行為是引起訴訟的重要原因和事由,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是判斷和解決這類訴訟的重要依據。
這類訴訟通常應當涉及雙方簽訂的書面許可合同或書面轉讓合同,但也包括構成事實上的專利實施許可或但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
4、專利行政訴訟 專利行政訴訟的嚴格含義是專利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訴訟案件,包括:當事人因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駁回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或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國家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復議決定)而以其為被告的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關于停止的處理決定、關于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作出的處罰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5、其他有關專利的訴訟 其他有關專利的訴訟包括因發明人或設計人資格而引發的訴訟、職務發明創造實施并取得經濟效益后單位不依照法律規定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一定報酬或獎勵而引發的訴訟等。
在被人起訴專利侵權的,畢竟此時尚未確定就是構成了專利侵權。
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專利合同訴訟是指因為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專利轉讓合同而引發的訴訟。
辦理專利繼承要不要登記
一、辦理要不要登記 在權的時候,是需要進行登記的。
登記是指專利權有關當事人依照法律的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將作品及其權刊登載于登記簿的行為。
依登記是否取決于自愿,可以把專利權登記分為強制登記與自愿登記。
凡法律要求當事人必須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權利進行的登記,即為強制登記。
當然國別不同,是否強制也不同。
專利權繼承是指在專利權的保護期內,繼承其中的財產權利部分,如許可他人使用專利權、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等。
專利權中的人身權利如專利署名權,是發明者的專屬權利,不在繼承范圍內。
如果去世了,他們的作品是可以繼承的。
這就涉及到了專利權繼承,如果在專利權繼承的時候,繼承者并沒有任何異議或者其他糾紛類的情況出現,專利權繼承是不需要強制登記的。
但如果作品的專利權不是一人或者與其他組織共有,就需要進行登記。
二、專利權怎么繼承
專利權的繼承程序首先看有沒有留下,如果有留下遺囑,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專利的繼承,如果沒有留下遺囑,按照法定的進行繼承可以通過法定的繼承方式轉移,還可以通過的方式轉移。
專利權作為無形財產,和有形財產同樣享有,同樣可以進行繼承和轉移,專利所有者死后可以通過遺囑繼承的方式,專利權按照法定的繼承人的范圍、順序和份額,轉歸自己的繼承人繼承,遺贈繼承的方式轉移專利權,還可以歸屬于國家或者集體組織。
若死者的繼承人有數人時,則可能將一個整體的專利權按平均份額歸屬于各繼承人,此時則發生專利權的共同共有問題,或者將整個專利權歸屬于一人,由該獲得專利權的繼承人補償其他繼承人以應得的繼承份額的價款。
專利權人有權處置專利權,有權轉讓、贈與、許可他人使用其專利權,當專利權人死亡或者消失時,其或者權利繼受人享有繼承該專利權的權利。
專利權是復合性權利,具有人身屬性方面的權利,又有財產屬性方面的權利,兩者財產屬性方面的權利都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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