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的作用是什么,專利過期后是否還可以告他人侵權?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轉讓的作用是什么?
本文導讀目錄:
1、專利轉讓的作用是什么?
2、專利過期后是否還可以告他侵權
3、專利駁回原因主要有哪些
專利轉讓的作用是什么?
答:專利轉讓的作用是:可以取得壟斷權;賺取特許費;作為防護盾;協助開發外國市場;以小勝大,增強企業競爭力;增加企業的價值;有利于作出科學正確的決策等。
專利轉讓可分為權轉讓和所有權轉讓。
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專利申請權人將其擁有的專利申請權轉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
專利所有權轉讓是指將其擁有的轉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
專利轉讓的基本途徑:
專利是通過尋找企業或者尋找一些創業報紙,專利中介機構,網絡平臺進行轉讓,如佰騰技術商城、中國應用技術網等途徑轉讓,引導投資人購買專利,如頗具好評的三方合作模式。
轉讓專利要注意以下幾點:
1、正確評估自己的專利價值,太高的價格會嚇跑投資者。
2、技術成熟,有樣品,有相關的視頻給投資者看。
3、有詳細的策劃,并寫好相關策劃書。
4、專利已經授權,未經授權的專利一般不轉讓。
專利轉讓的注意事項:
1、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債務人接到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2、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隨著當今社會的發展,人們與企業對于專利的保護意識越來越強,很多企業為了招攬人才,獲取專利權,會給出很優待的條件。
擁有專利權的公民也可以主動選擇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轉讓,以獲取一定的報酬,這對企業和個人來說屬于雙贏的局面。
專利過期后是否還可以告他侵權
答:
專利過期后,無效,不構成侵權,所以不能控告他人專利侵權。
《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七條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金、專利使用費、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專利駁回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
1.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及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專利局通知其陳述意見或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駁回的;2。申請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請的主題屬于不授予的技術領域; 3。申請的主題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4。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的規定; 5。申請人不是就該項發明首先提出的人; 6。發明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沒有對發明創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申請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7。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對發明專利申請的單一性要求的規定; 8。發明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了原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專利被“駁回”是很常見的,被駁回意味著什么,很多個人會認為是政府不想“批”,但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
審查員需要根據來對發明中的技術方案來進行審查,而《專利法》已經是一部非常細的法律了,其中對駁回的理由也有非常詳細規定。
一旦被駁回時,有兩種選擇:
1、放棄 放棄將意味著不能獲得授權,前期的投資失敗,當然,也意味著不需要再對其投資。
2、請求復審 請求復審常常是企業在重要專利被駁回時所采取的應對措施。
在程序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復審均會被授理,專利的復審費為1000元,實用新型和外觀的為300元。
當選擇第二種解決辦法時,又需要從兩個角度來進行分析:
1、法律層面 法律層面的問題一般可以通過復審來解決,只要改正了原來的錯誤,通過都會撤銷原駁回決定,重新審查。
2、技術方案層面 如果是因為技術方案沒有三性被駁回,分析的思路有:
1)研究審查員是否已經正確理解技術方案,是否可以換個個答辯思路以使復審的審查員更容易理解方案的創造性等;
2)審查員是否正確應用了專利相關法律來評判方案;
3)分析說明書中是否有其它沒有寫到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特征。
專利的發明人想要自己的專利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首先需要將有關的部門對自己的專利權,而專利申請,只有在通過審核以后才能獲得專利權,在此之前如果有任何違反了相關法律,或者是主題不明確的因素,都會導致專利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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