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歐洲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2-08-08 11:43:35 瀏覽: 次
洲專利局(EPO)數據顯示,過去十,中國申請人向EPO提交的專利申請量增長了近六倍。
歐洲專利申請資料有區別,具體要求如下:
1、巴黎公約提交資料:
①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發明人的名稱和地址;
②申請文件:官方語言任意一種,或在兩個月內補交官方語言譯文;
③在先申請的檢索結果(要求優先權時)。
2、PCT提交資料:
①PCT申請的申請號、國際申請日、最早優先權日(如果有);
②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信息;
③任一種官方語言翻譯版本;
④主動修改文件及其翻譯文本;
⑤在先申請的檢索結果(要求優先權時)。
歐洲專利申請流程如下:
1. 提交歐洲專利申請的途徑
①巴黎公約,在要求優先權的情況下,根據《巴黎公約》,遞交首次申請12個月之內,向歐洲專利局遞交歐洲專利申請。
②PCT途徑,自國際申請日或最早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提出進入歐洲地區階段的申請。
2. 專利形式審查
收到申請人遞交的專利申請后,歐專局會對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是否要求了優先權以及是否及時繳納費用等。
3.專利檢索
歐專局基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參考說明書和附圖內容來進行檢索工作,并出具“擴展歐洲檢索報告”(EESR),對可專利性作出第一次評述。該報告中包括檢索報告(PCT途徑中,為補充歐洲檢索報告)和檢索意見兩個部分。
申請人需要在2個月內支付額外的檢索費用才能最終收到這些發明的擴展歐洲檢索報告。
4. 專利申請的公開
歐洲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18個月(如有要求優先權,則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后將被歐洲專利局公開。如果歐洲擴展檢索報告在歐洲申請公開的技術準備完成之前已經出具,則該報告將和歐洲申請一起公開。
5. 實質審查
在申請人提交了歐洲擴展檢索報告的答復之后,如果還存在不能授予專利權的缺陷,則會繼續進行實質審查的程序。通常在提出實審后1-3年內會收到歐專局的審查意見。
答復審查意見的期限為4個月,可延期2次,每次2個月。逾期未答復則視為撤回專利申請。
6. 專利授權
歐專局審查部門決定授權前,會發出授權意向通知書,申請人應在該通知書送達起4個月內繳納授權公告費。
滿足授權要求的情況下,歐專局將作出授權決定,授權決定自專利公告之日起生效。
7. 專利生效
歐洲專利在授權公告后,在一定期限內(3個月)選擇生效國家,繳納生效費,并提交權利要求或整個專利文件的翻譯文本,在目標成員國開始生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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