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遞交了美國專利申請,發明人離職,要簽declaration和assignment,怎么辦?
有人問樂知網小編,公司遞交了美國專利申請,但發明人離職了,要簽declaration和assignment,要怎么辦?
答:
Declaration
Declaration即發明人聲明,聲明內容包括確認自己是發明人,專利中內容本人保證真實,本專利申請是本人真實意愿要提交的。發明人聲明需要發明人本人簽字。
如果能夠聯系到發明人,可以請離職的發明人協助完成declaration。
首先還是需要以盡其所能的方式聯系發明人并保留證據,比如掛號信收據、發郵件、有第一手信息的聯系人所簽署的聲明等等(以證明努力聯系了發明人,但都聯系不上等等)。
如果聯系不到,或者離職發明人不配合,可以通過簽署Substitute Statement(替代聲明)的方式,繞過發明人。
當申請人為公司時,可以讓公司代表簽字。在實務中,我們一般建議發明人所在部門主管或者經理來簽署替代聲明。
當申請人為個人時,可以讓共同發明人簽字。
這里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 USPTO有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盡力聯系發明人證明;
2. 如果在審查期間內,又找到該發明人,不能向USPTO隱瞞該情況,應讓其簽署Declaration。
Assignment
Assignment 即轉讓協議,也是需要發明人簽署的。
如果發明人已經離職,首先還是應當盡其所能嘗試各種方式聯系發明人并保留證據。
實在聯系不到的,可以通過登記包含知識產權歸屬條款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與知識產權權屬相關的協議,來進行Assignment登記,完成權利轉讓。
如果公司沒有上述相關協議,可以通過與員工的勞動雇傭關系證明該員工做出的是“職務發明”,表明該發型應該屬于公司,代替正式的Assignment進行注冊。
關鍵詞: 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