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韓國申請專利被駁回怎么辦?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2-12-20 17:16:04 瀏覽: 次
申請專利被駁回后,
1.認真閱讀駁回通知書
了解駁回理由,有助于了解理解審查員的意見,根據意見做出相應的處理。如果審查員的意見確實有理有據,那么可以通過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來想辦法取得授權。
2.提交復審請求
如果覺得審查員的意見沒有道理,可以提交復審請求。
3.向法院起訴
在提出復審后,若維持駁回結果不變,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從2022年6月30日起,因不服韓國專利局發出的駁回決定而提出上訴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人,只需繳納被駁回權利要求的規費。
在法律修改前,即使只反駁部分訴訟請求,提起上訴時也必須將未被反駁的訴訟請求的費用一并計算在內。
上述修改適用于2022年6月30日后提起的上訴案件,從而減輕申請人的上訴費用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駁回決定中沒有駁回權利要求或駁回理由是權利要求以外的原因(例如發明說明書描述不清的缺陷),則收費標準仍維持法律修改前的規定。
在韓國,專利的申請原則上需要18個月后才能公開。因此,在上述期間,發明專利的內容是保密的。
通常是在專利申請提出之前對現有的技術進行檢索,但是除了代理人和申請人之外沒有人知道上述期間的發明內容,無法檢索到。
因此,同樣的發明也可能被重復申請。
但是,不可能對后來申請的發明進行授權,因為該發明是保密的,因而用抵觸申請來駁回后來提出的申請。
抵觸申請是一種通過使用在申請日之前提出申請并且在申請日之后公布或公告的發明來駁回申請的制度。
此外,抵觸申請適用于在先申請的說明書和附圖中描述的發明與在后申請的發明的權利要求具有相同范圍的情況。
在韓國的專利法律中,關于抵觸適用的規定。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在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新穎性判斷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申請日之前向專利局提交了相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并在申請日(含)之后公布的。
為描述簡單起見,在判斷新穎性時,這種損害新穎性的專利應用稱為抵觸應用。
由于一項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權利,為了避免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重復授權,審查員應當檢索任何損害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新穎性的抵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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